成都先导: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5 2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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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47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二)2025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及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 年 9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1)。
  (三)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
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四)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拟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激
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将前述
拟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 19.04 万股调整给其他拟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15 人调整为 102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
仍为 105.22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
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权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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