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4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修订后的《智洋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智
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万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
举张万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万征先生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张万征先生简历
张万征,男,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2002 年 1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7 月,
历任公司硬件设计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7 月,
任公司董事、直流事业部总经理、总工程师;2017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
公司董事、总工程师;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万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