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 2025-057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9,99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9 月 23 日。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随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上报了审核申请材料。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
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华鲁控
股发[2022]3 号),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研究并经山东省国资委备案,原则同
意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批复的公告》。
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修订稿摘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
(修订稿)》、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办法(修订稿)》、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
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授予登记结果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 日;限制性股票首次
登记数量:1,060 万股。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12 日至 2022 年 8 月 21
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留授予登记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登记数
量 84 万股。
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 190 名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共计 3,533,277 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
意见。
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两人调离公司和退休,拟回购注销上述两人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3,334 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 17.93 元/股调整
为 17.08 元/股。
告》;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完成注销股份 53,334 股。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 2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共计 279,999 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
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79,999 股;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
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再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一人退休,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6,667 股(其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23,333 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334 股),首次授
予回购价格由 17.93 元/股调整为 16.77 元/股。
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再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告》;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完成注销股份 46,667 股。
九届监事会 2025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 187 名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共计 3,483,278 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北京国
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483,278 股;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1 日。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 27 名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共计 279,999 股。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表决同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达
成情况
公司解除限售条件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
《公司
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理人员情形的;
未满足上述第(一)条规定的,本计划即终止,所有激
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下同)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某一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第(二)条规定的,该激励对象
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
销。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
(1)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
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信审字(2024)第 000166 号
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
审计报告,2023 年,公司实
的业绩条件为:
现营业收入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5%,且不低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同行业分位值高于 107.85%,超过了增长率 85%
第二个解除 公司 2020 年实际分位值水平。 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同行业
限售期 2、2023 年税前每股分红不低于 0.45 39.29%平均水平;该营业收
元,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同行业 入增长率同行业分位值达
分位值高于公司 2020 年实际分位值水
到 84,高于 2020 年实际分
平。
位值水平(27)
。
注:指标同行业分位值=(1-该指标同行业位次排名/
(2)2023 年公司税前每股
同行业企业样本数)*100
分红为 0.60 元,高于 0.45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
元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同行
支。
业 0.20 元平均水平;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选取同行业
“制造业”门类下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
业分位值为 93,高于 2020
下的全部 A 股上市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企业样
年实际分位值水平(84)。
本若出现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
综上,公司 2023 年业绩
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则将由公司董事
完成达到了 2021 年限制性
会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剔除。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
期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并注销。
(四)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
度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
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 、良好(B) 、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般(C)
差(D)四个档次。其中 A/B/C 为考核合格档,D 为考核不 实施考核办法》,本次预留
合格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授予拟解除限售的 27 名激
考核评价表 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优秀(A)27 人、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良好(B)0 人、一般(C) 0
标准等级
(A) (B) (C) (D) 人、差(D)0 人。考评结果
标准系数 100% 100% 70% 0 满足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 期的个人绩效考核解锁条
划解除限售额度。 件。
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或一般,
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当期未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
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注: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3,114,959,474.65 元。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符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的情况
本次 27 名激励对象解除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总数为
本次可解除
序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量占已获授
职务 限制性股票
对象授予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
号 数量
(股) 票比例
核心技术、经营、管理骨
干人员(合计 27 人)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 年 9 月 23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79,999 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受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及监事。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无董事和高管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合计 2,123,219,998 100.00 0.00 2,123,219,998 100.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
司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将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相关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
对象及股份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