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 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68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
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本品开展临
床试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ZL2500043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
审查,2025 年 7 月 2 日受理的小儿肺热咳喘颗粒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
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临床试验方案的基础上,同意本品
开展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临床试验。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本次申请进行的临床试验是在公司持有的已上市的“小儿肺热咳
喘颗粒”(国药准字 Z20033152)基础上进行改良研制,在原功能主
治的基础上增加“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者”。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
告(2020 年第 68 号)的要求,增加功能主治属于中药改良型新药 2.3
类。
三、产品上市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取得药物临床试
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
后方可生产上市。
四、投资风险
由于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临床试验进度及其结
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研发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