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4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人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董事长焦召明先生召集、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
激励计划。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亚通精
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付忠璋、姜丽花作为
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订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付忠璋、姜丽花作为
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
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
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
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
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及事宜。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付忠璋、姜丽花作为
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6)。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