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5-069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
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
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5 年 5 月 29 日至 9 月 12 日期间,建工控股共
增持本公司 34,330,010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2.00%,对应增持
金额为 163,076,974.28 元(不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情况: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33.28%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34.14%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551,638,784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32.14%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 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10 月 29 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未设置具体增持数量
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公司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总股本的 2%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5 年 5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12 日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34,330,010 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163,076,974.28 元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2.00%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安徽建工集团控股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340300149861466W
有限公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三)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以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建工控股以自有及自筹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19,652,280 股 A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1.1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建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日披露的《安徽建工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40)和 2025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安徽建工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权
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14,677,730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约 0.86% 。 截 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 ,建 工控 股 持有 公司 股 份
所示:
投资者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比 权益变动方 权益变动的
资金来源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例(%) 式 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集 中 竞 价
安徽建
工集团 2025/07/01- 其他金融
控股有 2025/09/12 机构借款
□
限公司 □
其他:____
股东借款
□
其他:____
合计 57,129.1064 33.28% 58,596.8794 34.14% -- -- --
四、其他说明
(一)建工控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亦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为建工控股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所致,不涉及
要约收购,亦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