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5-03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2,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11.15%)的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 月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丰投资”)出具
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减持的情形,则不得减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乐丰投资此前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乐丰投资在 2016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股份
限售作出的承诺如下:严格遵守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限售的有关要求,并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期限另有要求的,将根
据该等要求执行锁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丰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事
项的情况。
乐丰投资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乐丰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
份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乐丰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
施与否,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
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乐丰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