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 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原会计师事
务所大信已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服务期届满,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及
审计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有关规定,结合审计机构
选聘情况,拟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及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
知悉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
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
入 123,764.58 万元。容诚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
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 383 家。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
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
和容诚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
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
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3 次、
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
施 6 次、纪律处分 6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孟红兵,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过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翠红,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项目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索立松,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百普赛斯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少强,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九
芝堂、泰鹏智能、邦德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孟红兵、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翠红、签字注册会计师索立松、项
目质量复核人李少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定价主要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
审计服务工作量和审计服务投入等,参照有关标准确定。
本次拟聘任容诚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为 366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31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4
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降低 2.66%。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 年度为
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信已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服务期届满,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及
审计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经履行选聘程序,公
司拟聘任容诚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大信已知悉
该事项并表示与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
师事务所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153 号—前任注册
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
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
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
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与容诚协商确定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
服务协议等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