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3 0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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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5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 2024 年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对应的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变更为“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将 2024 年 7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对应的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实施
股权激励”变更为“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全部股份,共计 3,728,955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本次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115,849,275 股变更为 112,120,320 股,公司注册
资本也由 115,849,275 元变更为 112,120,32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发出本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
  (一)债权人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
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
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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