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3 00: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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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鉴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能全部达标、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558,000 元,由
事会将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
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
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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