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容大感光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熙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耿豪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阚傲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仅对募集资金进行核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不适用
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一致行动有效 是 不适用
性,发行人独立性、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
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本
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保荐人为华泰联合
肖耿豪同时为容大感光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因此,
保荐代表人新增阚傲。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期内容大感光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整改情况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光
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部分子项
目先行实现试生产、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部分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
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
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报告事项 说明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华熙 肖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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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 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