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4 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会议召集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国际”、“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有关提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的 A 股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 A 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公司 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
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现场会议安排:
会议主席宣布本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第一项, 与会股东及代表听取并审议以下议案:
第二项, 与会股东及代表讨论发言。
第三项, 与会股东及代表投票表决。
结果;
会议主席宣布本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陈斌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李泉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可以连选连任。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泉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二年二月,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毕业
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信息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李先生曾
先后就职于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家电力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置业有限公
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李先生在财务风控、金融业务、资本运营、司库建设等方
面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李兴春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黄克孟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可以连选连任。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克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六年十月,兰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
院研究生院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国际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黄先生现
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首席顾问,兼任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
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改制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
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开发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兼并与重组专业
委员会委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外部监事职务。黄先生曾先后任职人民教育出版社;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京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北
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合伙人、执行主任;并曾兼任西安隆基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黄先生主要业务方向
为投资并购、证券金融、建筑地产、国际商务、知识产权方面非诉讼与各种疑难诉讼(仲
裁),包括经济犯罪案件,具备近三十年的法律工作经验。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证监会关于中期分红的有关规定,进一
步优化分红方式,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综合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当前
经营发展实际,以总股本(11,611,774,184 股)为基数,建议按照每 10 股 0.9 元派发股
息,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1,045,059,676.56 元(含税)。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持股数量(股) 股息金额(人民币元)
H 股股东 1,717,233,600 154,551,024.00
A 股股东 9,894,540,584 890,508,652.56
合 计 11,611,774,184 1,045,059,676.56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11,535,019,679.58 元。2025 年上
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903,876,897.41 元。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