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生物: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3 0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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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
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在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
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
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主持人可安
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
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八、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表决。现场会议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由股东大会工作人员
统一收票。
  九、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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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
主持人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
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二、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
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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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69 号丸美大厦 11 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怀庆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以及其他人员的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提名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与会股东表决确定。
     (四)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决议、记录。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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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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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广东丸美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01,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250,000.00 元
(含税),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9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提请各位审议。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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