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2 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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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5-04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18 号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
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续耀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
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
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1 —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
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
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明确了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程、特殊
情形处理、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等各项内容,有效保障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序高效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
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
                — 2 —
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
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综上,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作为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
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
                — 3 —
次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
况的说明。具体名单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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