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2 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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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7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席了本次会议;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的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
公司整体凝聚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亚世
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亚世
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及回购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的限制性
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
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继承事宜等;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2)授权董事会组织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协议;
  (13)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
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
行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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