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华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深所”)
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31 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1502
首席合伙人:陈叔军
历史沿革:广深所改制于 1982 年 11 月 15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82〕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注协字〔1997〕141 号”文件批复改制设立,1998 年 1
月 22 日获得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编号为 44030005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备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深所拥有合伙人 3 名、注册会计师 16 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5 人,其他证券业务为 2 人。广深所
务收入 141 万元。2024 年广深所为 2 家 A 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截至 2024 年末,广深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00 万元,相关职
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广深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
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裴来霞,1981 年 2 月出生,2009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裴来霞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
措施。裴来霞女士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三份,其他证券业务报告二份,
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二份。
(2)拟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叔军,1968 年 3 月出生,1995 年 6 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陈叔军先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陈叔军
先生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一份、其他证券业务报告三份、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三份。
(3)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万平,1973 年 3 月出生,2022 年 10 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刘万平先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刘万平
先生近三年签署其他证券业务报告一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广深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审计
业务约定书》。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将综合
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兴财光华”)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 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委托中兴财光华开展部
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聘期已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审计工
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广深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广深所、中兴财光华进行了
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
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查阅了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对广深所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进行了
充分的了解,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聘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