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6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其中 4 名董
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
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因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行前公司总股本30%的规定,本次发行股数的上限将进行调整。
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为准。
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为准。
调整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8,665.62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合计 218,665.62 218,665.62
注:项目名称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名称为准。
调整后: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1,844.39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合计 198,665.62 191,844.39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
质性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奥
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制定了《奥
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奥
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奥
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2024年年度
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奥比
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
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
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八)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九)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子公
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中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十)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