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3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 至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绵阳园艺山办公区会议室(四川省绵
阳市涪城区园艺街 16 号久远创新产业园 1 号楼 7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英遂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3 人,代表股份 352,281,6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1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27,713,49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0 人,代表股份 24,568,17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0 人,代表股份 24,568,1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0 人,代表股份 24,568,17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3%。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686,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1588%;弃权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3,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5776%;反对55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71%;弃权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