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9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
制度予以修订、废止和新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审批
制度名称 类型
号 机构
股东会
董事会
公司本次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系对公司整体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分类、分级,调
整审议权限,本次修订后,部分制度并入现行制度中,部分不符合公司现行规范运
作的制度相应进行废止,具体规章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治理制度中,《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防范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公司审计、评估中介机构选聘管理
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权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
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按 规定 需 单独 披 露制 度 的具 体 内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的专业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 106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8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28 万元,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并出具报告后支付相应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0)。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65.77 亿
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信期限内
额度可循环使用。
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
基建期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由 65.77 亿元调增至 94.27 亿元,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贾智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仍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贾智慧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
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聘任苏
坤女士(简历后附)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苏坤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5-062)。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苏坤:女,汉族,1989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企业高级合规师,上
交所/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1 年 9 月至 2022
年 1 月,历任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接待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专
业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2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历任广汇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24 年 10 月至今,历任新疆宝地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