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本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
下:
一、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通过公司 OA 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公式方式:OA 系统。
(二)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三)公示时间:2025 年 9 月 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共计 10 天。
(四)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激励对象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务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
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