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2 0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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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0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授权,且已获 2025 年 08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2025 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
公司在当期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稳定增
长;(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中期分
红金额上限为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下限为
人民币 5 亿元(含税)。
   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 过 的 2025 年 半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后的股本 1,754,021,048.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3.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于 2025 年 09 月 0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5.6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09 月 1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股本总额由 1,754,077,048.00 股减少至 1,754,021,048.00 股,但因本次
分配方案是以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 1,754,021,048.00 股为基数,因此
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而调整分配比例。
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754,021,04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09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 年 09 月 18 日,红利发放日:2025 年 09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09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5 年 09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09 月 10 日至登记
日:2025 年 09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
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
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
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858 号华东医药新写字楼
  联系人:胡舒芬
  邮编:310011
  咨询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0571-89903366(传真请注明“权益分派业务”)
  电子邮箱:ir@eastchinapharm.com
  八、备查文件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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