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栋良
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胡锐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
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的事项,公司应对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因 2024 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和
预留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81 元/股。前述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6
人离职,其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目标条件未达成,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目标条件未达成。公司拟按照调整后的价格
销,对因业绩不达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的价格 6.81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进行回购注销。该回购注销事宜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