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10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十
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
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兴华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兴华鼎丰”)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上市事宜,考虑到北京兴华鼎丰在境外发行上市项
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
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项目的财务审计需求,公司董
事会决定聘请北京兴华鼎丰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鼎丰是依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的公众利益实体核
数师,北京兴华鼎丰是内地20大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的香港成员所,北京兴华总部设在北京,合伙
人106位,在职员工2,000余名。
北京兴华鼎丰的专业团队包含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注册的合格注册会
计师。领导层中有一位合伙人现任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成员,另有数名高级职
员拥有超过十年国际四大审计事务所的工作经验。目前,北京兴华鼎丰为香港18
家上市实体担任法定审计师,这体现了北京兴华鼎丰服务公众利益实体及满足资
本市场要求的能力。
北京兴华鼎丰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补)规则,投保有效
及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北京兴华鼎丰过去并没有出现质量检查相关的重大影响事项。
三、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兴华鼎丰进行了沟通,并对北京兴华鼎丰相关资料
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北京兴华鼎丰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
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
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项目的财务审计需求。综上,我们
同意聘请北京兴华鼎丰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十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十七次监事会会
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
兴华鼎丰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本次拟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