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5-06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17.70 元/股(含本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
上述回购事项已于 2025 年 7 月完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
销完成暨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3),2025 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5,171,400 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相应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445,703,339 元减少至 440,531,939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如下证明文件: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 2 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1-8549156
联系传真:0631-8548999
邮政编码:264414
联系人:丛凌云
电子邮箱:weida@weidapeacock.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