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微电生理
股票代码:688351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61号11幢B区5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3783室(临
港长兴科技园)
股份变动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微电生理 指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微创投资 指 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生晖 指 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5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 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61号11幢B区5层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常兆华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63778565Y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3-04-09
经营期限 2013-04-09 至 2043-04-08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一
)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
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
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的企业从
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
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所投资企
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
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所投
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
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所投
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
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经营范围 ,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
)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
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母公
司和关联公司以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物业管
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餐
饮管理;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MicroPort Scientific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微创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医疗”)持有100%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微创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
姓名 性别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留权
常兆华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名称 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3783室(临
注册地址
港长兴科技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 沈刘娉
出资额 2,075.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HQ1M25Y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8-10-18
经营期限 2018-10-18 至 2048-10-17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生晖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
姓名 性别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留权
沈刘娉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中国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生晖不存在直接和间接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信
息披露义务人微创投资直接和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上海微创医疗机器人(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 微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份有限公司 心脉医疗的权益为40.3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动。
近日,上海生晖已向微创投资全额支付了《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应的全部股
份转让款2,075.5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了《关于一致行
动关系之解除协议》,约定解除前述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满36个月,根据公司股
东微创投资及上海生晖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2、若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
本企业/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上市
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发
行价相应调整。”,公司股东微创投资及上海生晖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延长锁定期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微创投资及上海生晖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尚未解锁,双方一致确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影响各方在《关于
一致行动关系之解除协议》签署日前单独或者联合出具的关于公司的各项承诺。
此外,上海生晖承诺,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
锁定6个月。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微创投资与上海生晖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
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微创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153,940,91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2.71%;上海生晖仍持有公司股份15,171,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任意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无法对公司
实施控制,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其
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生晖已向微创投资全额支付了《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应的股份转
让款2,075.5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关
系之解除协议》,约定解除双方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系微创投资与上海
生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股份数量的变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双
方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
微创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153,940,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1%;上海生晖仍
持有公司股份15,171,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微创投资及上海生晖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方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因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导致股份存在限售的情形外,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
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兆华
日期:2025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刘娉
日期:2025年9月10日
附表
基本情况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 上市公司所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天雄路
上市公司名称
份有限公司 地 588弄1-28号第28幢
股票简称 微电生理 股票代码 688351
信息披露义务 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
人1名称 人1注册地 东路1661号11幢B区5层505室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信 息 披 露 义 务1333弄11号楼3783室(临港长兴
人2名称 (有限合伙) 人2注册地
科技园)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系微创投资与上海生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
双方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 153,940,915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 32.71%
量及占上市公 2、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司已发行股份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比例
持股数量: 15,171,799股
持股比例: 3.22%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53,940,915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持股比例: 32.71%
义务人拥有权 2、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益的股份数量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 15,171,799股
持股比例: 3.2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不再合并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 2025年9月10日
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微创投资与上海生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双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方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
人是否拟于未 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兆华
签署时间:2025年9月10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沈刘娉
签署时间: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