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要用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
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联
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进出口”)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事项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授信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智
能”)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拟为联域进出口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新增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授信、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
文 件 。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子公
司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域照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 年,公司拟
为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域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同意不再限定联域进出口申请
授信的合作银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情况进展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签订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约定为联域进出口、联域智能与浦发
银行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务本
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三、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新签担保合 保后已 截至目
担保方 本次新签 是否 前已实际
批准担 同金额占上市公 实际签 前可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担保合同 关联 签署担保
保额度 司最近一期经审 署担保 担保额
例 金额 担保 合同的金
计净资产比例 合同的 度
额
金额
联域股份 联域智能 100% 30,000 4,000 3.27% 否 20,000 24,000 6,000
联域股份 联域进出口 100% 65,000 3,600 2.94% 否 20,000 23,600 41,400
联域股份 香港联域 100% 30,000 - - 否 0 0 30,000
合计 125,000 7,600 6.21% - 40,000 47,600 77,400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
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7,010.22 45,857.80
总负债 5,243.24 13,868.16
净资产 31,766.98 31,989.64
资产负债率 14.17% 30.24%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449.09 17,183.47
利润总额 -1,184.27 -316.70
净利润 -685.63 -19.50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二)广东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
属结构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模具销
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
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6,366.50 33,990.43
总负债 15,603.83 33,089.05
净资产 762.67 901.38
资产负债率 95.34% 97.35%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174.43 35,002.87
利润总额 350.23 184.95
净利润 262.67 138.71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五、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超过等值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为限。
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1)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
形。
(4)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
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超过等值人民币肆仟万元整为限。
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1)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
形。
(4)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
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审批担保额度为 125,000 万元,约
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16%。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签署担保合同
的金额为 47,6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8.9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融资额度协议》;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