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5-047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称“飞利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至 10%以下。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飞利浦
出具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飞利浦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56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618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0.03629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飞利浦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为 9.999996%,该股东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至 10%以下。具体变动情况
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占剔除公司回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 购专用账户股
(元/股)
份后总股本比例
飞利浦 集中竞价 5.0813 560,500 0.036292%
日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剔除公司回 占剔除公司回
股份性质
名称 购专用账户股 购专用账户股
股数(股) 股数(股)
份后总股本比 份后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5,003,087 10.036288% 154,442,587 9.999996%
飞利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003,087 10.036288% 154,442,587 9.9999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00% 0 0.000000%
注:飞利浦持有的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
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
相关承诺的情形。
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飞利浦
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飞利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