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磅先生,董事、总经理苏俊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1,657,03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磅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30,41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其中,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205,816 股(占总股本比例 1%);持有公司股份 7,858,8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的董事、总经理苏俊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1,96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近日,公司收到刘磅先生、苏俊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磅 121,657,031 5.74%
苏俊锋 7,858,898 0.37%
合计 129,515,929 6.11%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综合决策交易时点,尽量减少对二级市场的影响。
拟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姓名 股份来源
(股) 股本比例
非公开发行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刘磅 30,414,200 1.4342%
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苏俊锋 1,964,700 0.0926%
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合计 32,378,900 1.5269% ——
若减持计划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公司上市后所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主 履行情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来源 体 况
股份限售 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刘磅 已履行
承诺 内不得转让。 苏俊锋 完毕
刘磅承诺,在达实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久信医疗
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达实智能股份,包
资产 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
重组 股东一致 股份,也不由达实智能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该等股份在本次 已履行
刘磅
行动承诺 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 完毕
加的,对于增加的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本
人亦遵守上述承诺。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
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锁定期的,本人保证将根据相
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再融 股份限售 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已履行
刘磅
资 承诺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完毕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股份限售 已履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苏俊锋
承诺 完毕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关于同业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经营范围相 刘磅 正常履
首次 竞争、关联 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苏俊锋 行中
公开 交易、资金 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产
正常履
发行 占用方面 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 刘磅
行中
的承诺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公司可能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而导致的处罚或损失
正常履
其他承诺 的承诺:将对该等处罚或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确保公 刘磅
行中
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股份限售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刘磅 正常履
其他
承诺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苏俊锋 行中
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