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
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日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上述提案除提案 1.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
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
大厦七层证券事务部,邮编 10010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采用电子
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investor@bonc.com.cn;采用传真方式
登记的,请发送至 010-6439897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上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 2025 年 9 月 23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
务部,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刘静
电 话:010-64392089
传 真:010-6439897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电子邮箱:investor@bonc.com.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七层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相同意见。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意时间。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
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
的议案
注:表决意见栏中“同意”
、“反对”、
“弃权”只可选择一项,用“√”填写,多填、少
填或涂改均视为废票。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股 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是否委托代理人出席: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