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5-133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核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尚
需履行原监事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废止<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
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此拟相应废止《邢台纳科诺尔精
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