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生物”)持有公司股份
博奥生物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战略规划有资金需求,博奥生物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计数量不超过 12,233,89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价格确定遵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
法》(36 号令)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等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34,705,162股
持股比例 8.5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4,705,162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 8,214,410 2.01%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司 为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
司的控股股东
合计 8,214,410 2.01%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为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
司的控股股东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2,233,893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155,929 股
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077,964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3 日~2026 年 4 月 1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因战略规划有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
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
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100%;同时,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
股 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企业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
对发行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 5%以上股东根据其战略规划的资金需求而进行,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该股东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