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1 0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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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上午 9:15-9:25 时、9:30-11:30 时、
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时至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
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4 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孔国梁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21 人,
代表股份 233,705,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724%。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16 人,代表股份 140,320,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96%;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38,772,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228%;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2,123,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83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18 人,代表股份 2,809,34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1%。
  其中:内资股股东 214 人,代表股份 1,547,87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568%;外资股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61,47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3%。
  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18 人,代表股份 2,809,34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1%。
           (九)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705,548   231,697,604   99.1408%   1,958,944   0.8382%     49,000   0.0210%
其中:A 股股东   140,320,827   139,494,027   99.4108%   777,800     0.5543%     49,000   0.0349%
   B 股股东   93,384,721    92,203,577    98.7352%   1,181,144   1.2648%       0      0.0000%
  中小股东      2,809,346     801,402      28.5263%   1,958,944   69.7295%    49,000   1.7442%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705,548   231,682,004   99.1341%   1,973,644   0.8445%     49,900   0.0214%
其中:A 股股东   140,320,827   139,478,427   99.3997%   792,500     0.5648%     49,900   0.0356%
   B 股股东   93,384,721    92,203,577    98.7352%   1,181,144   1.2648%       0      0.0000%
  中小股东      2,809,346     785,802      27.9710%   1,973,644   70.2528%    49,900   1.776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705,548   231,689,604   99.1374%   1,966,044   0.8412%     49,900   0.0214%
其中:A 股股东   140,320,827   139,486,027   99.4051%   784,900     0.5594%     49,900   0.0356%
   B 股股东   93,384,721    92,203,577    98.7352%   1,181,144   1.2648%       0      0.0000%
  中小股东      2,809,346     793,402      28.2415%   1,966,044   69.9823%    49,900   1.7762%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705,548   231,671,804   99.1298%   1,973,644   0.8445%     60,100   0.0257%
其中:A 股股东   140,320,827   139,468,227   99.3924%   792,500     0.5648%     60,100   0.0428%
   B 股股东   93,384,721    92,203,577    98.7352%   1,181,144   1.2648%       0      0.0000%
  中小股东      2,809,346     775,602      27.6079%   1,973,644   70.2528%    60,100   2.1393%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更
     名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705,548   231,692,904   99.1388%   1,962,344   0.8397%     50,300   0.0215%
其中:A 股股东   140,320,827   139,489,327   99.4074%   781,200     0.5567%     50,300   0.0358%
 B 股股东   93,384,721   92,203,577   98.7352%   1,181,144   1.2648%      0      0.0000%
中小股东     2,809,346     796,702     28.3590%   1,962,344   69.8506%   50,300   1.7905%
         即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原监事会成员将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原监事会主席翟保军
   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钱文辉先生、卢引娣女士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非
   职工代表监事张铭先生、余海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 5 位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
   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戴怡人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
   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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