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9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任的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9 日收
到财务总监周任重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周任重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结束之日为 2027 年 5 月 21 日),辞任后仍在
公司海外事业部担任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周
任重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任重先生已严格按照公司制度
完成财务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任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1%,周任重先生辞任后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锁定管理其所
持股票,并继续遵守其做出的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周任重先生在财务总监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将继续在公司其他
岗位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公司董事会对周任重先生为公司所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郦波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受聘的财务总监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郦波简历
郦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天
津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入职公司前,历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华南大区财
务总监,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百力格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入职公司后,历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运营
中心总经理兼制造与交付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郦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郦波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郦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