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雨濛先生主持,应
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意公司
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的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
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
会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格灵深瞳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
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格灵深瞳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
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格灵深瞳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9)。
(四)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将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