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6 股票简称:英力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类别 交易对方名称
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费维群、深圳聚和恒达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聚和能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
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鸿富星河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发行股份及支付 限合伙)、李亚光、吉安市井开区集聚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现金购买资产交 限合伙)、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对方 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融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戴灵敏、深圳
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禾贝聚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军伟、丁娅妮、马
建、王萍、深圳市小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九月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承
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
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
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依法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
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报告书存在任何疑
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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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依法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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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已出具声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对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证券服务
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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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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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交易所公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
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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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
一、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节合称
二、上市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 ... 295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 306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以及《监管规则适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六条和《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
八、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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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十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十二、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 322
一、报告期内,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对拟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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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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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一、一般释义
简称 全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公司/上市公司/英力股
指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股份公司
英力有限 指 上市公司前身安徽英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优特利 指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 指 优特利 77.9385%股份
优特利科技 指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优特利全资子公司
优特利能源 指 吉安市优特利能源有限公司,优特利全资子公司
聚能栈 指 深圳市聚能栈能源有限公司,优特利全资子公司
聚源新能、GPOWER 指 聚源新能有限公司,聚能栈全资子公司,优特利全资孙公司
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深圳高新投、
鸿富星河、李亚光、集聚电子、创新二号、怡化融钧、戴灵
交易对方 指
敏、深创投、禾贝聚力、加法贰号、陈军伟、丁娅妮、马建、
王萍、小禾投资
英力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优特利投资、
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深圳高新投、鸿富星河、李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亚光、集聚电子、创新二号、怡化融钧、戴灵敏、深创投、
指
本次发行 禾贝聚力、加法贰号、陈军伟、丁娅妮、马建、王萍、小禾
投资共 1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优特利 77.9385%股
份,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英力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优特利投资、
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深圳高新投、鸿富星河、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亚光、集聚电子、创新二号、怡化融钧、戴灵敏、深创投、
指
金购买资产 禾贝聚力、加法贰号、陈军伟、丁娅妮、马建、王萍、小禾
投资共 1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优特利 77.9385%股
份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 指 英力股份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金
各方/交易各方 指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
双方/交易双方 指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
上市公司与全体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购买资产协议》 指
资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上市公司与全体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指
协议》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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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全称
《业绩承诺、补偿及奖 上市公司与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等交
指
励协议》 易对手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
《合作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王继生、费维群签署的《合作协议》
上市公司为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而向交
对价股份 指
易对方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优特利投资 指 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
聚和恒达 指 深圳聚和恒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聚和能达 指 深圳聚和能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高新投 指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鸿富星河 指 广东鸿富星河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集聚电子 指 吉安市井开区集聚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新二号 指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怡化融钧 指 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融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禾贝聚力 指 深圳市禾贝聚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加法贰号 指 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小禾投资 指 深圳市小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重组管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26 号准则》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章程》 指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指
《财务顾问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会、股东大会 指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5 月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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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全称
日)止的期间
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
交割日 指
日
为进行本次交易之目的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的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 指
即 2025 年 5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长江保荐、独立财务顾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问
法律顾问、嘉源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容诚会计师
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构中水致远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
《审计报告》 指
《评估报告》《资产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
指
估报告》 第 020664 号评估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阅字【2025】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法律意见书》 指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法律意见
书》
二、专业术语
简称 全称
AI 指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个人计算机,是通过集成专用 AI 芯片、本地化大模型部署
AIPC 指 及智能化操作系统重构的下一代 PC 形态。其核心在于突破传统计算
架构,实现端侧高效 AI 推理与个性化服务。
支撑笔记本电脑产品功能的核心组件,包括结构件模组、锂电池模组、
笔记本电脑 散热模组、显示与触控模组、内存与存储模组、核心硬件整合模组、
指
模组 连接与扩展模组、新兴技术模组等,系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主要产品
同属的大类别。
特定结构件与其他零配件预组装后形成的模块化半成品,构成笔记本
笔记本电脑
指 电脑的物理框架,承担保护内部元件、支撑机械结构及实现形态交互
结构件模组
的核心作用,系上市公司主要产品。
系笔记本电脑的关键能源组件,由锂离子电芯、电源管理系统
笔记本电脑
指 (BMS)、精密结构件及辅料等核心部件构成,通过电芯串联或并联
电池模组
实现电压与容量的灵活配置,系标的公司主要产品。
一种二次电池,它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
锂电池/锂离
指 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Li+从
子电池
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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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全称
主要由正极(含锂化合物),负极(碳素材料),电解液,隔膜四个
部分组成
指采用过渡金属氧化物嵌锂材料为正极、可嵌锂碳材料为负极,通过
电芯/锂离子
指 锂离子在正负极间的嵌脱循环以储存和释放电能的一种电芯。电芯是
电芯
锂离子电池模组的"心脏",为电池模组提供向外输出的电能。
铝壳电池 指 以铝壳为外包装材料的锂离子电池,通常为方形
圆柱型锂离子电池,根据不同直径和高度,分为 18650、21700 等型
圆柱电池 指
号,通常使用钢壳为外包装材料
可以多次充电和放电、循环使用的电池,也称“可充电池”、“蓄电
二次电池 指 池”。主要包括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锂聚
合物电池等
一只或多只电芯按照特定使用要求进行串联或并联,并集成电源管理
PACK 指
系统、热管理系统和结构件的电池或电池包
用于电池负极上的活性材料,如锂离子电池的负极材料主要有石墨、
负极材料 指
钛酸锂、碳纳米材料、石墨烯材料等
用于电池正极上的活性材料,如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
正极材料 指
锂、磷酸铁锂、三元材料等
氧化锂钴,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为 LiCoO2,锂离子电池中一种
较好的正极材料,具有工作电压高、放电平稳、比能量高、循环性能
钴酸锂 指
好等优点,主要用于制造笔记本电脑、手机及其它便携式电子设备的
锂离子电池作正极材料
在锂电池正极材料中,主要指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
三元材料 指
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复合正极材料
磷酸铁锂 指 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化学式为 LiFePO4(简称 LFP)
处于电池正极和负极之间的一层隔膜材料,用于隔离正负极活性物
隔膜 指 质,同时使电解液中的离子在正负极之间自由通过,具有离子的良导
性和电子的绝缘性的双重特性
电解液 指 化学电源中正、负极之间提供离子导电的液态介质
电池平均单位体积或质量所释放出的电能,一般分重量能量密度和体
积能量密度两个维度;电池重量能量密度=电池容量×放电平台/重量,
能量密度 指
基本单位为 Wh/kg(瓦时/千克);电池体积能量密度=电池容量×放
电平台/体积,基本单位为 Wh/L(瓦时/升)
倍率是指电池放电电流的数值相对于额定容量的倍数,以字
母 C 来表示,也叫电池 C 率,比如放电电流为 20A,额定容
倍率 指
量为 100AH 的情况下,倍率为 0.2C。C 率越高表示倍率性能越好,
电池放电速率越快,是电池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
电池结构中不含液体,所有材料都以固态形式存在的储能器件,由
固态电池 指
“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固态电解质组成
将正负极切成小片和隔离膜叠合成小电芯单体,将小单体叠放并联,
叠片工艺 指
组成一个大电芯的锂离子电芯制造工艺
将原材料按负极、隔膜、正极、隔膜的顺序叠在一起,通过卷绕法直
卷绕工艺 指
接卷成圆柱形的锂离子电芯制造工艺
美国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认证,是针对产品
UL 认证 指 安全性能方面的检测和认证,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
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有无危害及危害程度
欧共体安全合格标志,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
CE 认证 指
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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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全称
一种强制性要求
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ical Commission),是由各国电
IEC 认证 指 工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标准化组织,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世界电工电子
领域的标准化
联合国针对危险品运输专门制定的《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
手册》的第 3 部分 38.3 款,即要求锂电池运输前,必须要通过高度
UN38.3 认证 指
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外短路、撞击试验、
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才能保证锂电池运输安全
国际电工委员会对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目的为了减少由于必须
CB 认证 指
满足不同国家认证或批准准则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壁垒
GB 认证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N-甲基吡咯烷酮,无色透明油状液体,微有胺的气味。NMP 是生产
NMP 指 锂离子电池电极非常重要的辅助材料,锂离子电池前段配料过程中最
普遍被使用的溶剂
聚偏二氟乙烯,一种高度非反应性热塑性含氟聚合物。其可通过 1,
PVDF 指 1-二氟乙烯的聚合反应合成。溶于二甲基乙酰胺等强极性溶剂。抗老
化、耐化学药品、耐气候、耐紫外光辐射等性能优良。
丁苯橡胶乳液,主要用于石墨负极体系,是当前锂电负极粘结剂的主
SBR 指 流选择之一,尤其适用于对柔韧性和循环稳定性要求较高的电池设
计。
羧甲基纤维素钠,广泛应用于石墨负极和硅基负极体系,作为分散剂
CMC 指
和增稠剂,与 SBR 协同提升电池的加工性能和电化学稳定性。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系公司客户、标的公司目标客
联想 指
户
HP International Pte.Ltd.及其关联公司,系公司客户、标的公司目标
惠普 指
客户
戴尔 指 Dell Inc.及其关联公司,系公司客户、标的公司目标客户
Asus Tek Computer Inc.及其关联公司,系公司客户、标的公司目标客
华硕 指
户
宏碁 指 Acer Inc.及其关联公司,系公司及标的公司客户
佳明公司(NASDAQ:GRMN),一家提供导航、通信和信息设备以
佳明 指 及启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应用的公司。主要产品涉及汽车/
移动电话、航空、航海和户外健身,系标的公司客户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66.SZ)及其关联公司,中国
中国长城 指 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的专业子集团,系标的
公司客户
华勤技术 指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系公司及标的公司客户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国内知名手机研发设计生
天珑移动 指
产商,系标的公司客户
富士康科技集团,主要从事计算机、通讯、消费性电子等 3C 产品研
富士康 指
发制造,系标的公司客户
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121.TWO),系中国台湾地区笔记本电脑电
新普 指
池模组生产企业
三星 SDI 有限公司(006400.KS),系三星集团旗下的韩资笔记本电
三星 SDI 指
脑电池模组生产企业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简称 全称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系 TDK 集团旗
ATL 指
下的日资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生产企业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00207.SZ),系内资笔记本电脑电池模
欣旺达 指
组生产企业之一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688772.SH),系内资笔记本电脑电池模
珠海冠宇 指
组生产企业之一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1283.SZ),系内资笔记本电脑电
豪鹏科技 指
池模组生产企业之一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0152.SH),系内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生
维科技术 指
产企业之一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01121.SZ),系内资消费类锂离子
紫建电子 指
电池生产企业之一
注: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
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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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
恒达、聚和能达、深圳高新投、鸿富星河、李亚光、集聚电子、创新二号、
怡化融钧、戴灵敏、深创投、禾贝聚力、加法贰号、陈军伟、丁娅妮、马
建、王萍、小禾投资共 1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优特利 77.9385%
交易方案简介 股份。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640.5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总金额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套 46,763.10 万元
资金金额)
名称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7.9385%股份
以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
交 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
易 所属行业 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C3841)
标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的
其他(如为拟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 □否
购买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 □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交易性质 □是 ?否
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有 ?无
其它需特别说明
无
的事项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020664 号评估报告,本次
对优特利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
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优特利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38,310.02
万元,评估值 60,300.00 万元,评估增值 21,989.98 万元,增值率 57.4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交易标 评估或估 评估或估 增值率/溢 本次拟交易的
基准日 交易价格
的名称 值方法 值结果 价率 权益比例
优特利 收益法 60,300.00 57.40% 77.9385% 46,763.10
月 31 日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序号 交易对方
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支付的总对价
合计 - 优特利 77.9385%股权 27,122.60 19,640.50 46,763.10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情况
股票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 元/股
种类
定价基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发行价格 前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
准日 公告日
交易均价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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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数量
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况)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
□是?否
调整方案
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分别
对应按照 30%、30%、40%比例分批解除限售,在相应的解除限售前不
得转让。
创新二号为私募投资基金,在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即,
已满四十八个月,且创新二号不存在(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2)通过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公司
锁定期安排 的实际控制权情形,创新二号以该部分已满四十八个月资产所认购的公
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因该等股份由于公司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
遵照前述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相关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发行股份 不超过 19,640.50 万元
募集配套 发行可转债(如有) -
资金金额 发行其他证券(如有) -
合计 不超过 19,640.50 万元
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发行股份
行股份
发行对象 发行可转债(如有) -
发行其他证券(如有) -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配套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资金用途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
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份的发行期首日 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640.5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
发行数量 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0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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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股份发行数量为上限
□是?否
是否设置发行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价格调整方案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发
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锁定期安排
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
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简要介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
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同时也从事高新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分
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 EPC 开发。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
模组、相关精密模具及光伏组件。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
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产品主要应用
终端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和数码相机等领域,是
一家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锂离子电池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方面,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实现深耕笔记本电脑主业的战略目标。上
市公司的结构件模组产品、优特利的电池模组产品均可用于笔记本电脑,在产品
类别方面具有充分互补性,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在笔记本电脑领域拓宽产品
类别,提高单机供应价值,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本次交易将有助于
上市公司提升在储能领域的关键技术能力,进一步提升相关产品竞争力。
总的来看,本次交易后:1、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及经营前景,有利
于增厚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2、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将充实上市公司消费电子业务版图,充分发挥双方协同效应、实现互利共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215,427,660 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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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48.04%的股份。假定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李禹华 2,621,491 1.22% 2,621,491 1.14%
戴军 881,749 0.41% 881,749 0.38%
优特利投资 - - 5,358,729 2.34%
费维群 - - 2,652,975 1.16%
聚和恒达 - - 1,658,107 0.72%
聚和能达 - - 1,658,107 0.72%
深圳高新投 - - 349,808 0.15%
鸿富星河 - - 292,809 0.13%
李亚光 - - 663,239 0.29%
集聚电子 - - 214,727 0.09%
创新二号 - - 244,424 0.11%
怡化融钧 - - 175,685 0.08%
戴灵敏 - - 115,204 0.05%
加法贰号 - - 97,603 0.04%
深创投 - - 97,603 0.04%
禾贝聚力 - - 97,603 0.04%
陈军伟 - - 106,243 0.05%
王萍 - - 66,402 0.03%
马建 - - 66,402 0.03%
丁娅妮 - - 66,402 0.03%
小禾投资 - - 23,240 0.0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3,486,812 48.04% 103,486,812 45.11%
其他股东 111,940,848 51.96% 125,946,160 54.89%
合计 215,427,660 100.00% 229,432,972 100.00%
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截至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
后,不会出现导致英力股份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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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5】230Z0039 号),本
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报表之间的主要财务指标
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变动数额 变动率
资产总额 309,921.97 423,911.16 113,989.19 36.78%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37,171.46 189,447.59 52,276.13 38.11%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81,399.35 108,807.36 27,408.01 33.67%
利润总额 281.42 3,479.53 3,198.11 1,136.42%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465.33 2,770.45 2,305.12 495.37%
净利润
毛利率 10.49% 15.03% 4.54% 43.28%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流动比率 1.04 1.09 0.05 4.81%
速动比率 0.71 0.77 0.06 8.45%
资产负债率
(合并)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变动数额 变动率
资产总额 296,388.33 403,605.54 107,217.21 36.17%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38,510.45 188,481.47 49,971.02 36.08%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84,297.27 250,476.37 66,179.10 35.91%
利润总额 802.90 4,377.87 3,574.97 445.26%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026.77 3,634.65 2,607.88 253.99%
净利润
毛利率 10.64% 14.64% 4.00% 37.59%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流动比率 1.08 1.11 0.03 2.78%
速动比率 0.78 0.81 0.03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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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合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优特利 77.9385%股权并将优特利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根据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
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数据和指标均大幅增加或提升,
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
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后,协同效应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
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高上市
公司对全体股东的长期回报。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议通过。
议审议通过。
交易对方均已履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所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并与上市公
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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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
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英准、实际控制人戴明、戴军、李禹华均出具了《关
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本人/本公司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和方案,本人/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
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保护上市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本公司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本人/本公
司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在本次交易
实施完成前,上市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上市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
文件不存在阻碍本次交易的限制性条款。”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英准、实际控制人戴明、戴军、李禹华以及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司/本人无执行中的英力股份股份减持计划,
后续如进行减持,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
的,本公司/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六、本次交易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
法》
《26 号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
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
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
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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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本次交易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中评估结果为
基础,由交易相关方协商确定。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已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标的资产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三)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
行表决和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后续上市公司在召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也将严格执行
审议程序。
(四)股东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表决本次交易方案
的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保
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保证股东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经表决通过
的议案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未来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
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
露股东会决议时,还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五)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容诚阅字【2025】230Z0039 号),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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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
元)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注: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交易前数据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5 月财务数据以及备考财务数据,本次
交易将大幅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未摊薄即期回报。
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为防范本次交
易未来可能造成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上市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护
投资者利益、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
司制定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优特利均战略聚焦笔电行业:上市公司深耕笔记本电脑
结构件模组领域,已成为国内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优特利为
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系行业内知名企业之一。
通过本次交易,一方面,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实现深耕笔记本电脑主业的战略
目标,上市公司将借助优特利在笔电电池模组的深厚积累,立足笔电结构件龙头
地位,充分发挥自身客户资源优势,拓宽拳头产品矩阵,提高公司产品在笔电供
应链的价值量,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增厚上市公司业绩。另一方面,本次交易
将有助于上市公司提升在储能领域的关键技术能力,进一步提升相关产品竞争力。
(2)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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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
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上
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
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公司将全面优化管理流程,降低公司运营
成本,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
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
股东回报进行合理规划,切实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
(5)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英准、实际控制人戴明、
戴军、李禹华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参
见“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重组方做出的重要承诺”之“(一)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关于确保公司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及“(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之“关于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七、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本次交易未收购标公司 100%股权的原因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合计 77.9385%股权,保留标的公司创
始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自然人股东王继生直接持有的 22.0615%股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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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交易未收购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系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主要原因如下:
(1)标的公司创始人、董事长王继生,于 1997 年毕业于中科院长春应用化
学研究所,早年曾担任深圳比亚迪技术带头人,参与制定《中国三项电池标准总
规范》,获评“中国锂电行业十大风云人物”,系最早实现锂电国产化的技术专家
之一,在锂电技术领域拥有多项专利技术。王继生对于技术发展和行业方向有深
刻的洞察力,在本次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 77.9385%股权完成后,王继生继续
持有标的公司 22.0615%股权,有利于王继生继续支持标的公司技术和业务发展,
促进标的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王继生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成长拥有
信心,看好标的公司未来发展并出于其自身具体情况考虑,决定继续持有标的公
司剩余 22.0615%股权。
(2)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目的是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收购 77.9585%股
份后已经可以达到上市公司的商业目的,未收购全部股权的情况下取得标的公司
的控制权,有助于降低本次交易的收购成本和交易风险,有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
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及业绩奖励的具体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七
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上市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
偿及奖励协议》”。
(三)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长江保荐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保荐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四)信息披露查阅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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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zse.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上
市公 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
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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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
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尽管截至目前上市公司股价未发生异常波动,上
市公司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积极主动地进行内幕信
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外泄和传播。
但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自查范围以外相关人员或
机构涉嫌内幕交易的风险。如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本次重组将存
在因此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
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
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风险。
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
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
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
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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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
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若本次交易无法获
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交易
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发行实施将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因
素的影响。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预期,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将需要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予以解决,从而可能
会对本次交易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提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5 月财务数据以及备考财务数据,本次
交易将大幅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未摊薄即期回报。但若未来因目标公司所处
行业大幅波动、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目标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仍存在因目标公司盈利下滑而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可能,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充分发挥
协同效应以实现共同发展。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需在业务体系、组织结构、管理
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整合。如上述整合未达预期,可能给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
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业绩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及业绩补偿存在上限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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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
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在相关安排中,存在业绩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及业绩补偿存在上限
的情形,业绩承诺方承诺,如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低于累计
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则触发累计业绩补偿。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上限为本次交
易中标的公司的整体作价与在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
的差额×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前合计持有标的资产的股权比例。若业绩承诺期
间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存在业绩补偿金额无法覆盖全部交易对方获
得交易对价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技术创新风险
标的公司终端客户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发展较快,产品及技术更新换代速度
较快,这对上游供应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会
对配套的锂电池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标的公司未来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不
能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实力以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则可能面临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丧失技术优势的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制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技术对标的公司
发展至关重要。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拥有 2 名核心技术人员、159
名研发人员,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标的公司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
同时,研发创新在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重要性不断凸显,企业间人才竞争日趋
激烈,如果标的公司在晋升通道、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无法持续吸引人才
加入和留任,可能会造成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和研发团队素质的下降,进而对标
的公司的技术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钴酸锂、电解液、镍钴锰酸锂、石墨、铝
塑膜等,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矿源开采、运输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2.14%、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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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订单执行周期通常较短,在订单签署后,标的公司与客户通常不会
对订单约定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在订单执行周期内原材料价格大幅增长,
标的公司难以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有效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对标的公司经营
带来不利影响。
(四)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20,929.97 万元、17,810.89 万
元和 20,620.21 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5,489.68 万元、5,053.02
万元和 5,269.34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为 26.23%、28.37%
和 25.55%。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为主,根据订单情况和市场需
求执行采购计划,同时公司保持合理的安全投产量,对部分紧缺原料进行提前备
货。若未来原材料或产品的市场价格有所下跌,公司将面临存货贬值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万元、17,658.18 万元、21,448.05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06%、
在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都较大的情况下,如果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
生重大经营困难,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六)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29%、34.60%、34.33%,客户集中度较高。
随着标的公司业务的发展,合作的客户体量增加,前五大客户的占比有所提高。
如果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给标的公司的生产销售带
来不利影响。
(七)消费电子行业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消费电子行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分别为 74,859.08 万元、65,172.35 万元和 26,932.42 万元,其中笔记本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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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电脑、医疗设备、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行业的合计收入分别为 70,436.69 万元、
传统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渐趋饱和,可穿戴设备、智能出行、智能家居、智能医疗
等新兴应用领域成为新增长点,但其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若终端消费者换机
周期拉长或新兴应用渗透不及预期,将导致消费电子行业增长趋缓,进而对标的
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消费电子产品行业受宏观经济发展影响较大。宏观经济发展较好、经
济增长较快,则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增加,从而带动标的公司产品销售增加;
反之,则有可能抑制标的公司销售增加。因此,宏观经济波动引起的消费电子行
业增长不及预期也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境外终端市场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 10,513.20 万元、8,749.00 万
元和 2,800.3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76%、13.22%和 10.22%,相对
比较平稳。此外,标的公司境内客户生产的消费类产品、智能终端等产品有一定
比例销往国外,终端消费者主要分布在南亚、欧洲、香港、非洲和北美等地区。
若未来全球经济周期波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相关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政
治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境外市场需求疲软,将影响标
的公司境外收入规模,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市场竞争的风险
消费锂离子电池部分细分行业集中度较高,细分领域龙头企业依托其技术和
资金优势,积累了较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锂电芯和
电池设计和制造商之一,标的公司在研发创新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具备较强竞争力,
但在生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方面与行业龙头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拓
宽融资渠道、突破产能瓶颈,可能面临竞争优势被削弱的风险,市场空间被竞争
对手挤占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盈利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5 月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392.14 万元、3,882.10 万元和 3,012.82 万元,盈利指标存在较大波动。标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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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处行业受经济周期、下游终端市场需求变化、竞争格局调整和原材料价格波
动等多个外部因素影响,导致收入和利润出现波动。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呈
现良好的上涨态势,如未来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经
营状况出现不达预期经营目标甚至亏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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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部门陆续推出了一系列鼓励支
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为资本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2024 年 3 月,中国
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提出鼓励上市
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来提升其投资价值,并倡导上市公司灵活运用股份、现金等多
种工具来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
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
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2024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
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鼓励引导头部上市公司立足主
业,支持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加大资源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
度,也支持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
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充实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版图,在以笔电为核心的
消费电子领域充分发挥双方协同效应、实现互利共赢,更进一步看,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规模、盈利水平以及综合实力均将得到提升,市场竞争力将显著增强,投
资价值得到提升。在多方面实现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提升效用的同时,也
为股东和投资者带来更加稳定和可观的回报,符合国家政策旨在推动资本市场稳
定健康发展的初衷。
AIPC 时代,CPU+GPU+NPU 异构计算成主流,本地混合算力提升 AI 任务
效率,端侧大模型部署增强隐私与响应速度。笔记本电脑正经历从“工具型设备”
向“智能生产力伙伴”的范式转变,其市场空间的核心逻辑已从硬件迭代升级转
向“AI 能力+场景渗透率”双轮驱动,随着 AI 功能向中端渗透及生态完善将推
动笔记本电脑行业长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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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IDC 预测 AIPC 在 PC 市场中新机的装配比例也将在未来几年中快速攀
升,于 2027 年达到 85%,成为 PC 市场主流。2024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全年出货
量为 2.037 亿台,相比于 2023 年的低点增长 5%。另外,Windows10 将在 2025
年 10 月正式终止支持,也将促使企业更新设备。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优特利均战略聚焦笔电行业:上市公司深耕笔记本电脑
结构件模组领域,已成为国内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优特利为
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系行业内知名企业之一。上市公司和
标的公司均将受益于 AI 时代笔电行业的景气周期,亟待把握市场机遇。
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将借助优特利在笔电电池模组的深厚积累,立足笔电
结构件龙头地位,通过并购方式转向新质生产力,立足“结构件模组+电池模组”
两类高需求产品,补链强链、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能力及在笔电产业链的价值量。
联合技术响应
在结构件与电池模组的物理集成创新方面,英力股份的结构件模组(A/B/C/D
面)承担笔记本电脑的机械支撑与电磁屏蔽功能,而优特利的电池模组需在有限
空间内实现高能量密度与散热平衡。双方联合开发可优化内部空间布局,例如通
过定制化结构件嵌入电池管理系统(BMS),减少模组间连接线束长度,提升整
体能效。优特利已量产的 85 度车规级聚合物锂电池技术,可迁移至笔记本电脑
场景,与英力股份的镁铝合金轻量化结构件结合,推动超薄本产品迭代。在新材
料与工艺的协同研发方面,英力股份在精密模具领域积累的纳米压印、微弧氧化
等技术,可用于优化电池模组外壳的强度与耐腐蚀性;优特利在电芯叠片工艺等
领域的专利,则为结构件模组的导热通道设计提供解决方案。
随着 AIPC 渗透率在 2027 年预计达 85%,笔记本电脑需同时满足高算力芯
片散热与长续航需求。英力股份可通过结构件模组内置液冷管路,与优特利的高
倍率快充电池(支持 1C 充电倍率)形成组合方案,并联合开发“主动散热+动
态电源管理”系统,使笔记本在 AI 负载下续航延长,契合 AIPC 对端侧 AI 的功
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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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IDC 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 年第四季全球 PC 出货
量较 2023 年同比增长 1.8%达到了 6,890 万台。2024 年全球 PC 出货量为 2.627
亿台,较 2023 年增长 1%。从 PC 厂商出货量排名来看,2024 年联想出货量为
出货量为 5300 万台,同比增长 0.1%,市场份额为 20.2%;戴尔排名第三,出货
量为 3910 万台,同比下滑 2.2%,市场份额为 14.9%;苹果排名第四,出货量为
万台,同比增长 6.4%,市场份额为 6.8%。上述出货量前五的笔记本电脑品牌商
中,联想、惠普、戴尔、华硕等四家均为上市公司合作多年的客户。
目前联想集团相关的业务占上市公司笔记本电脑业务的 80%左右,其中联想
集团全资子联宝科技占上市公司历年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均超过 40%。联宝科技
系联想集团全球最大的智能计算设备研发和制造基地,“全球每销售 8 台笔记本
电脑,就有 1 台诞生于联宝”,上市公司作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龙头企业,在与
联宝科技在结构件供应的长期合作中已经建立起深厚的商业信任,具备拓展电池
模组新业务的客户关系基础。与此同时,联宝集团也在 PC 业务基础上开辟 AI
算力服务器、机器人等智能设备与方案新业务第二增长曲线,相关产品对于结构
件模组及电池模组均有较强的潜在需求和增量空间。
标的公司专注于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等消费类锂电池行业的多年沉淀,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拥有已授权的专利 220 项,并拥有作为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核
心技术能力体现的电芯生产能力和自供能力,在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领域拥有深
厚的技术积淀。此外,经过十余年的积累,优特利在笔电领域已经拥有一定的客
户资源,目前已经稳定供货宏碁笔记本电脑,因此具备进入联想等头部笔记本电
脑品牌商供应链的技术实力。
就管理团队而言,标的公司创始人、董事长王继生及其经营团队,对于技术
发展和行业方向有深刻的洞察力。其中王继生先生于 1997 年毕业于中科院长春
应用化学研究所,早年曾担任深圳比亚迪技术带头人,参与制定《中国三项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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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总规范》,获评“中国锂电行业十大风云人物”,系最早实现锂电国产化的
技术专家之一,在锂电技术领域拥有多项专利技术。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王继生将继续作为标的公司第二大股东,为交易完成后
的业绩实现提供技术和管理保障,为上市公司的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业务持续贡
献力量。
上市公司拥有联想、惠普、戴尔、华硕等长期经营的头部笔电客户资源,“新
产品卖老客户”上市公司可为标的公司优特利导入以联想、戴尔、惠普、华硕等
全球头部品牌的笔电电池供货机会,同时有助于增厚上市公司业绩和投资者回报。
笔记本电脑产业链全景
原材料 CPU、DRAM、NAND、
芯片
Wi-Fi、蓝牙等
显示面板 TFT LED
笔记本电脑
机器设备
结构件模组
结构件模
组件 塑胶件、金属件
组
结构件 电池模组 锂电池
模具
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电脑
代工厂 品牌商
其他组件 主板、键盘、摄像头等
原材料
联宝、广达、仁宝、纬
笔电
组装 创、和硕、英业达、华
代工厂
勤、长城、龙旗
笔记本电脑
电芯
电池模组
联想、惠普、戴尔、宏碁、华硕、
品牌厂商
华为、小米、荣耀等
机器设备
为上市公司在笔电产业链所处位置 为标的公司在笔电产业链所处位置
目前联想、惠普、戴尔、华硕等全球头部品牌的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供应商
包括 ATL(日资)、新普(台资)、三星 SDI(韩资)、比亚迪、珠海冠宇、欣旺
达等,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与笔记本电脑结构件其他部件的发展历程相似,仍处
在内资厂商替代外资和台资厂商的过程中,对于像标的公司优特利这样具备相应
技术能力且经过其他品牌笔记本厂商认证的电池模组供应商而言,仍有可进入的
市场空间。
(二)本次交易目的
主营业务方面,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均聚焦笔电行业。上市公司深耕笔记本
电脑结构件模组领域,已成为国内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标的
公司是锂离子电池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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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锂电池模组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储能终端等。
在深耕行业方面,本次交易协同性如下:1、上市公司将借助优特利在笔电
电池模组的深厚积累,立足笔电结构件龙头地位,拓宽拳头产品矩阵,提高公司
产品在笔电供应链的价值量,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2、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
产品在消费电子终端应用方面,有重叠、可互补,大幅拓宽上市公司在手机、相
机、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覆盖边界,在 AI 时代下牢牢把握高景气周期的消
费电子增量空间。
供应环节方面,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均属于消费电子组件供应商,终端客户
重叠度较高,但当前消费类电池行业集中度高,标的公司面临较强的客户渠道壁
垒。当前头部组件供应商厂商与头部品牌终端厂(组装代工厂)绑定较紧,第二
梯队厂商新进入难度大。供应链对供应商的稳定性具有极高要求,往往只有已为
知名品牌长期稳定供货的供应商才有机会切入头部厂商供应链,该行业具有较强
的客户渠道壁垒。
上市公司拥有长期经营的核心笔电代工厂渠道,如联宝、仁宝、纬创、华
勤等,可协助标的公司获得全球头部品牌笔电电池供货机会,同时增厚上市公
司业绩。
智能制造方面,上市公司将赋能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在消费类电池行业地位
有望提升。上市公司在消费电子行业具备丰富的智能制造经验,能提供自动化、
智能控制、精密加工装配等产品与服务,这些制造技术、能力及经验可以赋能标
的公司提升自动化水平,在生产管理中降本增效,叠加标的公司自身在电池领域
的深厚积淀,其在消费类电池领域的竞争力有望充分提升。
产品开拓方面,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将共同参与储能领域研发,有望逐步实
现光储产品全面自产。以储能领域为例,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家用储能及便携储
能产品,在创立初期就瞄准户储市场蓄力发展,积累了成熟的生产工艺,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借助标的公司的户储产品技术实现飞米数能品牌的户用
储能 iBos 系列产品全面自产,提高自主可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在此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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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可以结合自有的光伏组件产能及源网荷储数据服务平台,形成完全自有
的光储产品系列,打通“光储一体化”的最后一道关卡。
销售布局方面,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将互补共建销售渠道。标的公司可助
力上市公司拓展深圳、华南地区业务,此外,双方有望共同出海,共同拓展海
外市场。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优
特利 77.938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优特利 77.9385%股权。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方式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
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英力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恒
达、聚和能达、深圳高新投、鸿富星河、李亚光、集聚电子、创新二号、怡化融
钧、戴灵敏、深创投、禾贝聚力、加法贰号、陈军伟、丁娅妮、马建、王萍、小
禾投资共 1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优特利 77.9385%股份。
英力股份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英力股份发行的股份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具体上市安排需经深交所
审核通过、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与深交所、结算公司协商后确定。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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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为全部交易对方,包括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深圳高新
投、鸿富星河、李亚光、集聚电子、创新二号、怡化融钧、戴灵敏、深创投、禾
贝聚力、加法贰号、陈军伟、丁娅妮、马建、王萍、小禾投资。
发行对象以其持有标的公司股份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
(2)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24.6920 19.7536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23.0489 18.4391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21.1604 16.9283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 16.9283 元/股,不
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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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
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新增
股份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79,523,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7,952,305.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35,904,61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215,427,660
股,本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0)
/(1+2/10)=(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2。
考虑到前述除权除息的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保留四位
小数且向上取整)为 14.0236 元/股。
(1)交易价格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020664
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号),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
资产进行了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优特利股东全部权益
的评估价值为 60,30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依
据,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估值为 60,000.00 万元,优特利 77.9385%股权交
易作价确定为 46,763.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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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序号 交易对方
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支付的总对价
合计 - 优特利 77.9385%股权 27,122.60 19,640.50 46,763.10
本次交易对价为 46,763.10 万元,其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
为 19,640.50 万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 27,122.60 万元,现金对价比例为
异的原因系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市场化商业谈判的结果。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
战略发展,为了促进交易达成,提升交易成功概率,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下,交易各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本次交易的支付对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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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确定,现金支付安排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具备商业合理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
按照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4.0236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14,005,312
股,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
合计 19,640.50 14,005,312
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为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
放弃。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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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
行为,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
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分别对应按照 30%、
创新二号为私募投资基金,在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即,2025
年 4 月 24 日)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四十八个
月,且创新二号不存在(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情形,创新二号以该
部分已满四十八个月资产所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
其他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因该等股份由于公司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遵照
前述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执行。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
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业绩承诺、补偿及业绩奖励安排的具体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
易主要合同”之“二、上市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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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指从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过渡期间,
标的公司不得进行分红。
资产交割后,上市公司可适时提出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确定过渡期内标
的资产的损益。过渡期内,如标的资产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如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亏损部分应由标的公司主要股东优特利投资、
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分别按照其交易股权的相对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
方补足。
过渡期内损益的具体金额根据甲方委托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
求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确定,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亏损,
标的公司主要股东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各自应于《专项审
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当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
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
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640.50 万元。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
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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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
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具
体发行时点由公司和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及
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
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640.5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
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在上述范围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
后发行数量。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规则颁布新的监管意
见,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予以调整。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发
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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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锁定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
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
(三)现金支付对价的资金来源和具体支付安排
本次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为 46,763.10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以及上市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协议,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到账之日并完成
验资起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募集配
套资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如在标的资产交割后 45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未完成配套资金的募集,上市
公司同意在交割完成后 60 日内支付 50%现金对价,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
换,如募集配套资金最终未完成或募集资金不足,上市公司以自有或自筹其他资
金足额支付剩余现金对价。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优特利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
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优特利 2024 年度经审计数据 87,327.67 39,327.27 66,179.10
交易作价 46,763.10 46,763.10 不适用
选取孰高指标 87,327.67 46,763.10 不适用
上市公司 2024 年报数据 296,388.33 138,510.45 184,297.27
比例 29.46% 33.76% 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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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是否构成重大 否 否 否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采取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
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
与上市公司亦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
上市公司最近 36 个月控股股东均为上海英准,实际控制人均为戴明、戴军、李
禹华,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
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同时也从事高新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分
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 EPC 开发。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
模组、相关精密模具及光伏组件。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
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产品主要应用
终端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和数码相机等领域,是
一家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锂离子电池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方面,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实现深耕笔记本电脑主业的战略目标。上
市公司的结构件模组产品、优特利的电池模组产品均可用于笔记本电脑,在产品
类别方面具有充分互补性,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在笔记本电脑领域拓宽产品
类别,提高单机供应价值,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本次交易将有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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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提升在储能领域的关键技术能力,进一步提升相关产品竞争力。
总的来看,本次交易后:1、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及经营前景,有利
于增厚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2、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将充实上市公司消费电子业务版图,充分发挥双方协同效应、实现互利共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215,427,660 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48.04%的股份。假定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李禹华 2,621,491 1.22% 2,621,491 1.14%
戴军 881,749 0.41% 881,749 0.38%
优特利投资 - - 5,358,729 2.34%
费维群 - - 2,652,975 1.16%
聚和恒达 - - 1,658,107 0.72%
聚和能达 - - 1,658,107 0.72%
深圳高新投 - - 349,808 0.15%
鸿富星河 - - 292,809 0.13%
李亚光 - - 663,239 0.29%
集聚电子 - - 214,727 0.09%
创新二号 - - 244,423 0.11%
怡化融钧 - - 175,685 0.08%
戴灵敏 - - 115,205 0.05%
加法贰号 - - 97,603 0.04%
深创投 - - 97,603 0.04%
禾贝聚力 - - 97,603 0.04%
陈军伟 - - 106,243 0.05%
王萍 - - 66,402 0.03%
马建 - - 66,402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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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丁娅妮 - - 66,402 0.03%
小禾投资 - - 23,240 0.0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3,486,812 48.04% 103,486,812 45.11%
其他股东 111,940,848 51.96% 125,946,160 54.89%
合计 215,427,660 100.00% 229,432,972 100.00%
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截至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
后,不会出现导致英力股份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5】230Z0039 号),本
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报表之间的主要财务指标
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变动数额 变动率
资产总额 309,921.97 423,911.16 113,989.19 36.78%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37,171.46 189,447.59 52,276.13 38.11%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81,399.35 108,807.36 27,408.01 33.67%
利润总额 281.42 3,479.53 3,198.11 1,136.42%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465.33 2,770.45 2,305.12 495.37%
净利润
毛利率 10.49% 15.03% 4.54% 43.28%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流动比率 1.04 1.09 0.05 4.81%
速动比率 0.71 0.77 0.06 8.45%
资产负债率
(合并)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变动数额 变动率
资产总额 296,388.33 403,605.54 107,217.21 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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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38,510.45 188,481.47 49,971.02 36.08%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84,297.27 250,476.37 66,179.10 35.91%
利润总额 802.90 4,377.87 3,574.97 445.26%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026.77 3,634.65 2,607.88 253.99%
净利润
毛利率 10.64% 14.64% 4.00% 37.59%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流动比率 1.08 1.11 0.03 2.78%
速动比率 0.78 0.81 0.03 3.85%
资产负债率
(合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优特利 77.9385%股权并将优特利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根据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
净资产、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数据和指标均大幅增加或提升,上市公司
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后,协同效
应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
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对全体股东的长期回报。
(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商誉情况及后续商誉减值的应对措施
(1)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商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无商誉。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新增商誉
为 14,786.05 万元。由于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尚未确定,考虑到评估基准日与完成
购买日存在期间损益调整等事项,最终的合并商誉以合并对价与完成购买日的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确定。
未来,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充分发挥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效
应,提高整体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持续加强内控管
理,对标的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有效监督,全面掌握标的公司经营业务情况,并
按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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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议通过。
议审议通过。
交易对方均已履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所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并与上市公
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六、本次交易重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
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本
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
关于提供 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
信息的真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 实性、准确 2、本承诺人向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
性、完整性 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
的承诺 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
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
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认、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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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
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本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
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
的情形。
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报表不
存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关于无违
计报告的情形。
法违规行
为的声明
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与承诺
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
月内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
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
关于不存 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涉嫌
在泄露本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或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
次交易内 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
幕信息或 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进行内幕 2、本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交易的承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
诺 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本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关于符合
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
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
可;
票条件的
承诺
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
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
外;
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
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重大违法行为。
其要求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
说明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
等)。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
文件或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
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关于提供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
上市公司 信息的真 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
全体董事、 实性、准确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高级管理 性、完整性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人员 的承诺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依法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认、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
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本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
关于无违 1、本承诺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法违规行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为的声明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
与承诺 规定的行为。
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
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亲属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下同)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
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
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
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关于不存
在泄露本
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
次交易内
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涉嫌
幕信息或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或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
进行内幕
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
交易的承
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诺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关于自本
次交易复
份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
牌之日起
的衍生股份。
至实施完
毕期间的
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股份减持
计划
公司所有,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
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承诺人控股、实际控制或本承诺人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企业以及本承诺人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以下合称“本承
诺人关联企业”)与英力股份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且本承诺人、
本承诺人关联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
方式占用英力股份资金的情形。
避免、减少与英力股份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
确实无法避免,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及在本承诺人
权利所及范围内,本承诺人将确保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关联企业
与英力股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按
关于减少
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
和规范关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英力电子科技
联交易的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承诺
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英力股份及其中
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承诺不利用英力股份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英力股份资金或其他资产,不
损害英力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
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英力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
失。
管理人员为止。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投资、消费活动。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
决权)。
关于确保
限范围内,全力促使拟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
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
被摊薄即
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期回报的
承诺
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
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
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
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
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出具补充承诺。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主体
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本承诺人保
证,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的确认、说
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关于提供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信息的真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实性、准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
确性、完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整性的承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
上市 诺 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公司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控股 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股东、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实际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控制 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依法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人 5、本承诺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
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
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
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本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关于无违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法违规行
为的声明
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与承诺
违法行为或者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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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主体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下同)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
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
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
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关于不存
在泄露本
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
次交易内
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幕信息或
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或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进行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交易的承
刑事责任的情形。
诺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关于自本 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次交易复 2、上述股份包括本承诺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所持有股份在上
牌之日起 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至实施完 3、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关对减持事
毕期间的 宜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股份减持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
计划 有,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向上
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面均独立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上市公司的业
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具备独立性。
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关于保证
上市公司
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将继续按照《中
独立性的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承诺
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
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避免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构成直接
同业竞争
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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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主体
事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
从事与上市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上市公司业务直
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上市公司
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人及本承诺人近亲属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
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承诺人将按照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上市公司;
(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采取其他对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赔偿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
实际控制人为止。
控股、实际控制或本承诺人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以及本
承诺人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以下合称“本承诺人关联企业”)与
英力股份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且本承诺人、本承诺人关联企业不存在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英力股份资金的情形。
减少与英力股份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
免,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及在本承诺人权利所及范围内,
本承诺人将确保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关联企业与英力股份发生的关联
关于减少 交易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
和规范关 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联交易的 程》和《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
承诺 定履行批准程序。
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英力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
关联交易。本承诺人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英力股
份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英力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的权益受到损害,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
补偿由此给英力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制人为止。
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关于确保
公司填补
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
被摊薄即
规定的,而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且
期回报的
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应作出补充承诺时,本承诺人承诺届
承诺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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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主体
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
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
一,本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上
关于同意 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
本次交易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本公司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本人
的原则性 /本公司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
意见 行。
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不存在阻碍本次交易的限制性条款。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要求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
明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
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
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
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
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提供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信息的真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
交易对方 实性、准 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全部) 确性、完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整性的承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诺函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依法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
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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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本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
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本
承诺人拟出售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出资
义务,出资来源真实合法,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不
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承诺人作为标的公司的
股东,合法持有标的资产,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
异议的情形。
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安排、股权代
持的情形,且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不存在禁止转让、
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冻结
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
关于标的
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资产权属
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同时,本承
清晰且不
诺人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本次交易完成。
存在纠纷
的承诺
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承诺人持有的标
的资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
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等影响本次交易的
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
本承诺人保证不就标的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同或协议中,以及标的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中,不存在阻碍本承诺人进行本次交易的限制性条款。
并承诺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和上市公司的
要求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承诺
人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承诺人依法承担。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关于无违 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
法违规行 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为的声明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与承诺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关于不存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
在《上市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
公司监管 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指引第 7 2、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本承诺人的控股股东、
号——上 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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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市公司重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
大资产重 近 36 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
组相关股 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
票异常交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情形。
易监管》 3、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本承诺人的控股股东、
第十二条 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情形的承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诺函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关于不存
在影响独
立性的协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不存在影响本承诺人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
议或其他 排,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安排的说
明
同意后,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将召开股东会审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事项,
本承诺人将在该股东会上投出赞成票,并配合标的公司向改制后主
关于公司
管工商部门申请完成公司类型变更登记备案。
改制的承
诺
之目的,本承诺人将无条件放弃除本承诺人外其他股东出让标的公
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承诺人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并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法
律责任。
次发行完成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分别对应按照 30%、
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
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
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交易对方
(优特利
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
投资、费
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维群、聚
和恒达、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
聚和能
关于认购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本承
达)
股份锁定 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期的承诺 4、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决议公告(即,2025 年 4 月 24 日)时,对本承诺人用于认购股份
交易对方 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四十八个月,且本承诺人不存在
(创新二 (1)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2)
号) 通过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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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此限。
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
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本承
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
让不受此限。
交易对方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
(除优特 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
利投资、 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费维群、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承诺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聚和恒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
达、聚和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本承
能达、创 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新二号 4、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
外)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本次
交易采取
交易对手 不存在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利用内幕信息
的保密措
方(自然 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证券的情形。
施及保密
人) 2、本承诺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制度的说
相关要求向上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
明
关于本次 易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
交易采取 围。
交易对手
的保密措 2、本承诺人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
方(非自
施及保密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得利用内幕
然人)
制度的说 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证券。
明 3、本承诺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相关要求向上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
交易对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所直接/间接持有的深圳市优特利
聚和恒 关于合伙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属清晰,本人向合伙企业实缴出资及/或向
达、聚恒 企业出资 转让方支付的对价均来自于本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代持
能达穿透 份额间接 (包括本人代他人持有或他人代本人持有)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
锁定的上 锁定的承 存在质押、冻结、查封、托管、权属争议等情况。
层权益持 诺 2、合伙企业已经出具《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合伙企
有人 业承诺的锁定期间内,本人承诺不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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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处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
行。
如因本承诺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要求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
明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
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提供 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
信息的真 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
实性、准 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
确性、完 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整性的承 3、本承诺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
诺函 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
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
标的公司 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本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在尚
关于无违 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
法违规行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为的声明 立案调查的情形。
与承诺 2、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关于不存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
在泄露本 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次交易内 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
幕信息或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或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嫌重大
进行内幕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
交易的承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诺 2、本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司章程规定缴纳了对子公司的出资,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本承诺人及子公司从事的
业务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关于主体 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
资格的承 方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迟延出资或者抽逃
诺 出资的情形;该等股权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
等担保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拍
卖、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与资产权属相
关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
合法主体资格。
要求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
明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
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提供 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
信息的真 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
实性、准 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
确性、完 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整性的承 3、本承诺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
诺 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
标的公司 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
董事、监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事、高级 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管理人员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保证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
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本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
关于无违 行为。
法违规行 2、本承诺人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
为的声明 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与承诺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或者不存
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属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下同)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
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
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
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关于不存
在泄露本
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次交易内
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
幕信息或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或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嫌重大
进行内幕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
交易的承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诺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
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Shiny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英力股份
股票代码 300956
法定代表人 戴明
董事会秘书 鲍灿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21,542.76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23336724686H
注册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
办公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 231323
电话号码 0564-8191989
传真号码 0564-8191989
互联网网址 www.yinglidianzi.com
电子信箱 leon_bao@shinyvac.com.cn
冲压件、金属结构件、模具、五金配件、注塑件、喷涂、塑料真
空镀膜、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铝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塑料材料、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
二、公司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有限”)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资 1,500 万元。
(皖工商登记名预核准字【2015】第 4810 号),同意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安
徽英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英力有限系由上海英准与陈立荣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 3
月 28 日,上海英准、陈立荣共同签署《安徽英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号:341523000059075)。
英力有限设立时,股权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0 100.00%
(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英力股份系由英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50555 号),确认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英力有限
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3,454.33 万元。2018 年 6 月 15 日,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安徽英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资产
及负债形成的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报
【2018】第 115 号),确认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英力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
为 36,831.26 万元。
份公司的议案》,同意英力有限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同意英力有限 10 名股东作为发起人,按照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基准日为 2018 年 1 月 31 日。
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英力有限以 2018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经 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50555
号)审计的净资产值 23,454.33 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 9,000.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折股后剩余净资产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英力有限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以 2018 年 1 月 31 日为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基准日,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按其对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出资设立股份公司。同意本次变更以经
审计净资产人民币 23,454.33 万元折股,其中 9,000.00 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
积。同意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并以其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
计算并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50626 号),经审验,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英力电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英力有限的所有者
权益(净资产)折合的股本 9,000.00 万股,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大于折股部分
(容
诚验字【2020】230Z0033 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50626 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1523336724686H 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戴明,
注册资本为 9,000.00 万元。
公司发起人为上海英准、九赢投资、陈立荣、鲍磊、舒城誉之、李禹华、由
欣、唐世界、舒城誉铭、戴伴云等 10 名股东,股份公司设立时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9,000.00 100.00%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1】30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300 万
股,并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
(四)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2 号)同意注
册,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400,00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40,000,000 元。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期限的起止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8 年 7 月 20 日。2023 年度,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英力转债”(债券代码:123153)转换股数 909 股,即导
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909 股,公司股本总数为 132,000,909 股。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26,400,192 股。
具体执行情况:以公司 2024 年 5 月 27 日总股本 132,012,125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导致增加股本 26,402,425 股。该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股数共计 21,119,716 股,即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21,119,716 股,公司股本总数
为 179,523,050 股。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以 总 股 本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35,904,610 股,导致
公司股本总数由 179,523,050 股变更为 215,427,660 股。该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英力股份控股股东为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戴明、戴军、
李禹华,最近三十六个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英力股份股权控制关系具体如下图所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99,983,57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6.41%,为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24599902L
成立时间 2015 年 2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戴军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 1143 号 3 楼 331 室
经营期限 2045 年 2 月 9 日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的销售,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除危险品),从事电子产品科
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份额(万元) 占比(%)
合计 10,000.00 100.0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戴明、戴军、李禹
华,戴明与戴军、李禹华系兄弟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戴明、戴军与李禹
华三人通过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6.41%的股份,李禹华直
接持有公司 1.22%的股份,戴军直接持有公司 0.41%的股份。上海英准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戴军、戴明、李禹华存在一致行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历情况如下:
戴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68 年 8 月出生,
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1986 年 9 月至 1990 年 7 月,就读于四川大学物理学
系光学专业;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1 月,任湖北省公安卫校教师;1994 年 2 月
至 2002 年 3 月,就职于中山凯旋真空科技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2 年 3 月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注册于中国香港的公司)董事;2006 年 7 月至 2018 年
月,任 New Ocean Group Limited 董事;2009 年 7 月至今,任真准电子(昆山)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英力电子科技(重
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英力有限董事长;2018 年 7 月至今,
任英力股份董事长。
戴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64 年 1 月出生,
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1980 年 9 月至 1984 年 7 月,就读于中南矿冶学院地
质系地球物理勘探专业;1984 年 7 月至 1986 年 7 月,任冶金部中南地质勘查局
助理工程师;1986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任冶金部中南局六〇四队工程师;1993
年 2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冶金部中南局技工学校高级工程师;2002 年 3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上海寒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3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远哲电子技
术有限公司监事;2005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原上海英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06 年 7 月至今,任昆山赢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9 月
至 2020 年 4 月,任昆山誉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9 月至今,任英力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
英力有限董事、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英力股份董事、总经理。
李禹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0 年 4 月出生,
大学本科学历。1988 年 9 月至 1992 年 7 月,就读于山东大学光学专业;1992 年
海安防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2 年 3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上海寒视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今,任昆山赢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2007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远哲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总工程师;2009
年 7 月至今,任真准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8 月至今,任昆山誉
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4 月至今,任昆山誉明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英准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寒视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监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飞米(武汉)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产品从设计、模具制造到结构件模组生
产的综合服务;同时,公司进入光伏领域从事高新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 EPC 开发。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
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光伏组件。
上市公司深耕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领域,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不断
加深的一体化生产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服务周全的优质产品,
已成为国内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通过多年行业经营,公司与
联宝、仁宝、纬创、华勤等全球知名的笔记本电脑代工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服务的笔记本电脑终端应用品牌包括联想、戴尔、小米、宏碁、惠普等全
球主流及新兴笔记本电脑品牌。公司凭借其产品的良好品质和专业服务,获得客
户的高度认可,2023 年联想集团授予公司“质量运营奖”荣誉,联宝科技授予
公司“钻石奖”两项殊荣。2022 年 10 月,公司入选“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5-31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合计 156,733.67 149,635.33 130,602.88 111,719.2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3,188.29 146,753.00 118,274.13 98,967.09
资产合计 309,921.97 296,388.33 248,877.01 210,686.34
流动负债合计 151,311.42 138,591.14 99,421.14 60,935.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962.95 19,043.88 37,038.59 33,616.60
负债合计 171,274.37 157,635.02 136,459.74 94,552.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647.59 138,753.31 112,417.27 116,133.94
注:上市公司 2022 年-2024 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1-5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81,399.35 184,297.27 148,406.58 137,235.80
营业利润 309.85 901.43 -4,193.64 -3,124.07
利润总额 281.42 802.90 -4,159.64 -3,166.34
净利润 398.61 923.65 -3,719.03 -2,911.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83.98 15,114.95 4,662.33 27,669.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1.96 -28,290.90 -10,181.4 -36,639.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7 25,149.92 -1,500.20 13,320.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01.55 12,955.49 -6,706.54 4,975.2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 年 5 月 2024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资产负债率 55.26% 53.19% 54.83% 44.88%
毛利率 10.49% 10.64% 11.41% 7.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6 -0.27 -0.21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
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
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
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
恒达、聚和能达、深圳高新投、鸿富星河、李亚光、集聚电子、创新二号、怡化
融钧、戴灵敏、深创投、禾贝聚力、加法贰号、陈军伟、丁娅妮、马建、王萍、
小禾投资。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一)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625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华大道优特利工业园 A1 栋 3 楼
主要办公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华大道优特利工业园 A1 栋 3 楼
法定代表人 王继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5MA38L7NXXE
创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商业运营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05-17
经营期限 2019-05-17 至无固定期限
(1)2019 年 5 月,设立
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系由王继生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资设立
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 500 万元。企业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
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 100.00
(2)2019 年 5 月,注册资本变更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加至 625 万元,其中余鸿燕增加出资额 125 万元。2019 年 5 月,前述注册资本
变更事项于 2019 年 5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优特利投资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25 100.00
注:余鸿燕为王继生配偶。
优特利投资为持股平台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未发
生变化。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43.49 4,981.14
负债总额 1,484.90 1,483.95
所有者权益 3458.59 3,497.19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39.83 248.57
净利润 -38.60 248.57
注:上述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823.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20.02
资产合计 4,943.49
流动负债合计 1,484.9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1,484.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58.5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39.83
利润总额 -38.60
净利润 -38.6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5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投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优特利投资控股股东为王继生,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王继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身份证号码 440307197106******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优特利股权外,优特利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
(二)深圳聚和恒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深圳聚和恒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145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观光路汇业科技园厂房 3 栋 A 区一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继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K0DT9T
一般经营项目是: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创业投
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新能源电池技术研发与
经营范围 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成立日期 2019-04-10
经营期限 2019-04-10 至无固定期限
(1)2019 年 4 月,合伙企业设立
聚和恒达系由孟亚斌、马崴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
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 60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00.00 100.00%
(2)2020 年 10 月,合伙人变更及增加出资额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币 600 万元调整至 1450 万元;原普通合伙人马崴将其持有的聚和恒达 60%的合
伙份额转让给王继生,由王继生担任聚和恒达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孟亚斌
将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 40%的合伙份额转让给余鸿燕。上述合伙人变更及增加出
资额事项于 2020 年 10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聚和恒达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450.00 100.00%
聚和恒达为持股平台企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未发生
变化。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50.20 1,450.23
负债总额 1.70 1.70
所有者权益 1,448.50 1,448.53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0.02 -0.84
净利润 -0.02 -0.84
注:上述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0.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50.00
资产合计 1,450.2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合计 1.7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1.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48.5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0.02
利润总额 -0.02
净利润 -0.0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0.02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和恒达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聚和恒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继生,其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三
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
(一)、6、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优特利股权外,聚和恒达无其他对外投资。
根据聚和恒达的合伙协议及营业执照,其存续期为永续经营,存续期长于其
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安排,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和恒达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直接投资比例 是否为最终持有人 最终持有人性质
注:“最终持有人”包括:自然人、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
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
社会团体、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下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和恒达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
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聚和恒达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
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
目的的主体。
聚和恒达的合伙人王继生、余鸿燕承诺在聚和恒达承诺的锁定期间内,不转
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聚和恒达财产份额。
(三)深圳聚和能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深圳聚和能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145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观光路汇业科技园厂房 3 栋 A 区一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观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K3EB6D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一般经营项目是: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
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营范围 新能源电池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成立日期 2019-04-11
经营期限 2019-04-11 至无固定期限
(1)2019 年 4 月,合伙企业设立
聚和能达系由孟亚斌、朱观音等 7 名自然人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共同出资设
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 60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
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600.00 100.00
(2)2020 年 10 月,增加出资额
音、石军分别增加 102.00 万元,王昌辉增加 68.00 万元,相海、崔孟伟、马崴分
别增加 42.50 万元。上述增加出资额事项于 2020 年 10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聚和能达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1,450.00 100.00
(3)2023 年 12 月,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
变更为朱观音。上述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事项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聚和能达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1,450.00 100.00
聚和能达为持股平台企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未发生
变化。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50.66 1,450.69
负债总额 1.70 1.70
所有者权益 1,448.96 1,448.99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0.02 -0.85
净利润 -0.02 -0.85
注:上述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0.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50.00
资产合计 1,450.66
流动负债合计 1.7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1.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48.9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0.02
利润总额 -0.02
净利润 -0.0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0.02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和能达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聚和能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观音,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朱观音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6040219820121****
住址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通讯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优特利股权外,聚和能达无其他对外投资。
根据聚和能达的合伙协议及营业执照,其存续期为永续经营,存续期长于其
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安排,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和能达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直接投资比例 是否为最终持有人 最终持有人性质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和能达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
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聚和能达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
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
目的的主体。
聚和能达的合伙人朱观音、孟亚斌、石军、王昌辉、相海、崔孟伟、马崴承
诺在聚和能达承诺的锁定期间内,不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聚和能达财产份额。
(四)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创投广场 5201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创投广场 52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左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26118E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
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
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
经营范围
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
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
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
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成立日期 1999-08-25
经营期限 1999-08-25 至 2049-08-25
(1)1999 年 8 月设立
设立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70,000.00 万元。1999 年 8 月,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设立时,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70,000.00 万元,股权结
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70,000.00 100.00%
(2)2001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的 3,500.00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深圳市公
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150.00 万元)和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350.00
万元)。2001 年 2 月 10 日,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转让深圳市
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问题的批复》
(深国资办【2001】33 号)批准了本次
股权转让。上述股权转让于 2001 年 8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7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70,000.00 100.00%
(3)2001 年 8 月,第一次增资
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90,000.00 万元,其中,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认缴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等六家新进股东认缴。上述增资于 2001 年 8 月完成工
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6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00 100.00%
(4)2002 年 9 月,名称变更
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名
称变更于 2002 年 9 月完成工商登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5)2002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无偿划转
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划转给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问题的批复》(深国资办
【2002】187 号),同意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将所持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的 3.00%股权划转至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后,深圳市投资管理
公司持有深创投 48.88%的股权,出资总额为 78,200.00 万元(其中实际出资
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6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00 100.00%
(6)2002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深创投 5,00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隆鑫集团有限公司。上
述股权转让于 2002 年 12 月完成工商登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6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00 100.00%
(7)2002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资管理公司将其所持深创投股权中的 24,238.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大众科技
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隆鑫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深创投 5,000.00 万元
出资额转让给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于 2002
年 12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6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00 100.00%
(8)2005 年 7 月,第二次股权无偿划转
和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根据《关于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划归国
资委直接监管的通知》(深国资委【2004】254 号)及《关于将深圳巴士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创新投”股权划归市国资委持有的通知》
(深国资委【2005】
转于 2005 年 7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6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公司。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00 100.00%
(9)2006 年 3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公司根据《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深国
资委【2005】706 号)将所持深创投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
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于 2006 年 3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6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00 100.00%
(10)2008 年 4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限公司根据《关于部分金融资产转让问题的批复》(深国资委【2006】280 号)
将其所持深创投的全部股权转让至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于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6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00 100.00%
(11)2009 年 7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所持深创投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于 2009 年 7 月
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6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00 100.00%
(12)2009 年 8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将所持深创投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瀚华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于 2009
年 8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6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00 100.00%
(13)2009 年 11 月,第二次增资
式增资 40,000.00 万元,增资价格为 1.4925 元/注册资本,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认同股份稀释。上述增资于 2009 年 11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86,800.00 万元,
深创投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86,800.00 100.00%
(14)2010 年 3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意瀚华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深创投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瀚华担保股份有限
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0 年 3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86,800.0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86,800.00 100.00%
(15)2010 年 6 月,第三次增资
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深国资局【2010】130 号)以
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深创投的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
资本至 250,133.90 万元。其中,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6.0584%,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4.6308%。上述增
资于 2010 年 6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50,133.9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250,133.90 100.00%
(16)2011 年 7 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深创投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1 年 7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50,133.9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250,133.90 100.00%
(17)2011 年 10 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深创投的 1,666.66 万元股权转让给深圳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1 年 10 月完成工商登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50,133.9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250,133.90 100.00%
(18)2012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无偿划转
公司根据《关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调整事宜的通知》
(深
国资局【2011】77 号)将所持的深创投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深圳市远致投资有
限公司。上述股权划转于 2012 年 6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50,133.90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更名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250,133.90 100.00%
(19)2012 年 9 月,第四次增资
本 250,133.90 万元为基数,按照每 10 元注册资本进行未分配利润送 2 元注册资
本,未分配利润合计转增 50,026.78 万元注册资本;同意以 2011 年末注册资本
本,资本公积金合计转增 50,026.78 万元注册资本。上述增资于 2012 年 9 月完成
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50,187.46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50,187.460 100.00%
(20)2013 年 7 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将所持深创投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3 年 7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50,187.46 万元,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50,187.460 100.00%
(21)2014 年 8 月,第五次增资
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35,018.746 万元,并以资本公积转 35,018.746 万元。上述增资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于 2014 年 8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420,224.9520 万
元,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420,224.9520 100.00%
(22)2018 年 11 月,第六次增资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42,090.1882 万
元,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42,090.1882 100.00%
(23)2019 年 12 月,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持有深创投 1.3222%的股权转让给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
于 2019 年 12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42,090.1882 万
元,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42,090.1882 100.0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4)2020 年 9 月,第十三次股权转让
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深创投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
述股权转让于 2020 年 9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42,090.1882 万
元,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42,090.1882 100.00%
(25)2020 年 11 月,第七次增资
资本 457,909.8118 万元。上述增资于 2020 年 11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00
万元,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
深创投主营业务为创业股权投资,主要包括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和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化。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75,099.63 5,198,735.11
负债总额 2,033,413.68 2,238,138.42
所有者权益 3,041,685.95 2,960,596.69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74,676.55 187,952.95
营业利润 208,988.88 206,535.91
净利润 160,580.72 158,275.00
注:上述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341,257.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33,842.57
资产合计 5,075,099.63
流动负债合计 812,245.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21,168.57
负债合计 2,033,413.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41,685.9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74,676.55
营业利润 208,988.88
利润总额 211,286.08
净利润 160,580.7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7.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481.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310.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8,720.59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创投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深创投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国资委,基本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性质 机关
主要办公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9 楼
负责人 王勇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300K31728067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创投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软件与信息
服务
深圳市红土宏泰互联网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深圳市红土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创投战投二号(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深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
为 SD2401。
(五)广东鸿富星河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广东鸿富星河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4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状元路 3 号 1 栋 100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07-15
经营期限 2020-07-15 至 2027-07-15
(1)2020 年 7 月,合伙企业设立
鸿富星河系由深圳市星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佛山市桦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业成科技(成
都)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共同
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 50,000 万元。企业设立时,
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星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
司
合计 50,000 100.00
(2)2022 年 2 月,减少出资额
公司退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出资额由 50,000 万元减少至 45,000 万元。上述
减少出资额事项于 2022 年 2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鸿富星河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45,000 100.00
(3)2025 年 3 月,减少出资额
由 45,000 万元减少至 40,000 万元。上述减少出资额事项于 2025 年 3 月完成工
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鸿富星河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星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
司
合计 40,000 100.00
鸿富星河主营业务为创业股权投资,主要包括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和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化。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2,292.80 76,269.33
负债总额 0.00 0.00
所有者权益 82,292.80 76,269.33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6,023.46 18,523.32
净利润 6,023.46 18,523.32
注:上述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58,724.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568.20
资产合计 82,292.80
流动负债合计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292.8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6,023.46
利润总额 6,023.46
净利润 6,023.4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64.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664.68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富星河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鸿富星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马学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J1EA6K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A
住所
座5层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A
主要办公地点
座5层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受托资产管
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
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
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外,鸿富星河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迦美信芯通讯技术
有限公司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 半导体存储器的研发设计、封装测
有限公司 试、生产和销售
江苏应能微电子股份有 功率和模拟集成电路(IC)设计、
限公司 制造和销售
深圳市槟城电子股份有 防护电路设计以及防护元器件研
限公司 发、生产和销售
深圳和美精艺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鸿富星河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
号为 SNA220。
根据鸿富星河的合伙协议及营业执照,其存续期至 2027 年 7 月 15 日,存续
期长于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安排,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富星河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是否为最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直接投资比例 最终持有人性质
终持有人
国有控股或管理
主体
深圳市星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市星鑫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是否为最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直接投资比例 最终持有人性质
终持有人
黄楚龙 100.00% 是 自然人
-1
重复,详见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是否为最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直接投资比例 最终持有人性质
终持有人
深圳市星海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Foxconn Interconnect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
General Interface Solution(GIS)
Holding Limited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
圳)有限公司
国有控股或管理
主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富星河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
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六)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388,000.00 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百
注册地址
大厦 A 座 6801-01D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百
主要办公地点
大厦 A 座 6801-01D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丁秋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586724980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
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
经营范围
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自有物业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10-06-29
经营期限 2010-06-29 至 2030-06-29
(1)2010 年 6 月,设立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 100.00
(2)2015 年 11 月,第一次注册资本变更
为 14,500 万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于 2015 年 11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高新投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4,500 100.00
(3)2016 年 11 月,第二次注册资本变更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为 50,000 万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于 2016 年 11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高新投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 100.00
(4)2020 年 11 月,第三次注册资本变更
为 69,000 万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于 2020 年 11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高新投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9,000 100.00
(5)2021 年 5 月,第四次注册资本变更
为 88,000 万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于 2021 年 5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高新投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88,000 100.00
(6)2021 年 12 月,第五次注册资本变更
为 188,000 万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高新投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88,000 100.00
(7)2023 年 1 月,第六次注册资本变更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整至 388,000 万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于 2023 年 1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高新投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88,000 100.00
深圳高新投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
变化。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2,695.15 731,144.46
负债总额 132,045.06 133,536.64
所有者权益 570,650.09 597,607.82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68.72 75.47
营业利润 869.75 98,054.26
净利润 3,042.27 74,724.84
注:上述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591,062.9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632.22
资产合计 702,695.15
流动负债合计 7,860.1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4,184.95
负债合计 132,045.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0,650.09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68.72
营业利润 869.75
利润总额 862.16
净利润 3,042.2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500.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33.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94.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639.39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高新投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深圳高新投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法定代表人 邵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012884
成立日期 1994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592,095.7914 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
住所
百大厦 A 座 6801-01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
主要办公地点
百大厦 A 座 6801-01
经营范围 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新投无控制的下属企业,持股 10%以上的对外投资
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深圳市高新投高端装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高新投新兴产业股
限合伙)
绵阳市深高投联交长虹
经开信创产业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市高新投鼎胜创新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宝安高新投高精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十堰深高投新动能私募
(有限合伙)
深圳市罗湖高新投聚能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罗湖高新投信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昌兴铁深高投战兴产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至晟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誉竣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七)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百
注册地址
大厦 A 座 6801-01G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G2343D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
资产项目、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
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
经营范围
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
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17-04-18
经营期限 2017-04-18 至 2026-04-17
(1)2017 年 4 月,合伙企业设立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由深圳市高
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柏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
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汇泉投资有限
公司以及其他 7 名自然人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
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 100,00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100,000.00 100.00
(2)2022 年 5 月,合伙人变更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100,000.00 100.00
(3)2022 年 9 月,合伙人变更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100,000.00 100.00
创新二号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08,842.04 194,715.55
负债总额 4,198.12 3,163.85
所有者权益 204,643.93 191,551.71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33,285.15 25,792.66
净利润 33,285.15 25,792.66
注:上述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208,842.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
资产合计 208,842.04
流动负债合计 4,198.12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4,198.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4,643.9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33,285.15
利润总额 33,285.15
净利润 33,285.1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1.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54.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88.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3.91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新二号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创新二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学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R7WAX9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
住所
百大厦 A 座 6801-01F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
主要办公地点
百大厦 A 座 6801-01F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项目、证券
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
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
经营范围
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深圳芯能半导体技术
有限公司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公司 组装生产智能卡处理器、对讲
智能设备、停车场智能设备。
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 IDC,数据中心设计,建设,
限公司 运营
Ⅱ类、Ⅲ类 6822 医用光学器
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的研发、
深圳市资福医疗技术
有限公司
Ⅲ类 6870 软件的研发、销售、
上门安装和技术服务
深圳市麦士德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程威科技股 硅橡胶、高功能生料带的开发、
份有限公司 生产和销售
深圳市升达康科技有
限公司
深圳倍声声学技术有 声学动铁等元器件产品的研
限公司 发、生产与销售
深圳市爱贝科精密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市奈尔森科技有 为视觉检测设备研发、生产、
限公司 销售
深圳陆巡科技有限公 特种车载模块电源研发、生产、
司 销售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 精密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
造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
广东国志激光技术有 高功率光纤激光器研发、生产、
限公司 销售
佳腾电业(赣州)股 新材料扁铜线研发、生产、销
份有限公司 售
智能制造软硬件系统顾问咨
广东盘古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营维护等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物联网软硬件技术及通信系统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导电、导热、封装、粘接类电
深圳市安伯斯科技有 子胶粘剂:电子封装材料、元
限公司 器件封装材料、高导热散热材
料、特种功能材料。
湖北迈睿达供应链股 汽车主机厂及零部件厂商提供
份有限公司 供应链解决方案和服务
深圳市星汉激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网络与信息安全,终端、网络、
深圳市联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台型产品
深圳市槟城电子股份 从事过压保护元器件的研发、
有限公司 生产及销售
软磁材料(镍锌磁芯、铁硅铬
广东泛瑞新材料有限
公司
元件生产及销售
深圳市乾行达科技有 轨道交通领域吸能器、防爬器、
限公司 排障器、挡车器等
成都晨光博达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量旋科技有限公 量子计算机的研发、生产和销
司 售
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 高压液态铝电解电容器、高压
份有限公司 腐蚀箔
深圳市路远智能装备 国产高速 SMT 贴片机的自主
有限公司 研发和销售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 光纤激光器的研发、生产和销
有限公司 售
深圳市华拓半导体技 封装产线光学检测设备的研
术有限公司 发、生产和销售
围手术期医疗器械解决方案:
深圳麦科田生物医疗 输注设备、体外诊断仪器与试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剂、气道管理、深静脉血栓预
防等设备和耗材产品。
深圳艾欣达伟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
深圳普菲特信息科技 SAP 咨询实施运维;软件定制
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数字化工厂软件
深圳阿尔法分子科技 AI 辅助计算机原创药物设计
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及相关服务
散热材料(热界面材料、石墨
深圳市汉嵙新材料技 镀铜等)以及功能薄膜材料(无
术有限公司 线充电磁屏蔽膜、FPC 电磁屏
蔽膜等)
为心血管、消化道、呼吸道等
深圳英美达医疗技术
有限公司
微创介入影像设备。
东莞光亚智能科技有 锂电池后段处理设备研发、生
限公司 产和销售
四川遂宁市利普芯微 集成电路 IC 设计、成品销售及
电子有限公司 封测代工服务
广东省洛仑兹技术股 高频特种电源的研发、生产和
份有限公司 销售
深圳海清智元科技股 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安防
份有限公司 监控设备的研发与销售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先进晶圆探针台和半导体整体
深圳市森美协尔科技
有限公司
销售
深圳市千分一智能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无线通信终端及相关软件产品
深圳星联天通科技有 的设计开发和销售;移动电话
限公司 机和手机的研发和销售;卫星
终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充电
深圳市能效电气技术
有限公司
售
苏州弘远电气有限公 工业自动化和新能源产品的研
司 发、制造和销售
光纤激光器、大功率半导体激
武汉聚合光子技术有
限公司
发、生产与销售
安徽三绿科技股份有 消费级 3D 打印耗材、3D 打印
限公司 笔、3D 打印设备及相关配件
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废粉、废极
湖南顺华锂业有限公 片的回收处理,通过湿法回收
司 技术处理得到碳酸锂等产品并
对外销售
新际芯(江苏)科技
有限公司
深圳锐盟半导体有限 人机交互芯片设计(触觉感知,
公司 听觉感知,脑机接口)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 电路保护元器件及其配件的研
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产和销售
上海泽丰半导体科技
有限公司
广东速联科技术股份 射频微波精密互连及无源元器
有限公司 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专注于高性能膜材料、电子显
安徽禾臣新材料有限
公司
白掩膜版的研发生产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上海泽萱企业管理合 从事网络、信息、电子科技领
伙企业(有限合伙)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专注于面板、消费电子、半导
深圳铭创智能装备有
限公司
密微加工和自动化解决方案
北京易动宇航科技有 以科技驱动的新媒体全产业链
限公司 机构
电动汽车动力控制系统、氢燃
深圳市福瑞电气有限
公司
发与制造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专业研制各类真空应用镀膜设
广东腾胜科技创新有
限公司
以及纳米材料设备
湖北英特利电气有限
公司
深圳安易控动力科技 能源船舶动力电池及高安全等
有限公司 级储能系统集成方案提供商
无刷直流电机为主的微特电机
深圳恒驱电机有限公
司
售
专注于船舶新能源、航空航天
武汉海德博创科技有 等领域,为用户提供特种电源、
限公司 储能变换器领域全栈式系统解
决方案
提供海洋智能高清探查产品、
中科探海(深圳)海
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务
创新二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
号为 SW1787。
根据创新二号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根据创新二号出
具的承诺函,创新二号拟于存续期届满前启动延期程序,并承诺延期后的存续期
长于本次交易股份锁定期,延期后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新二号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终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最终持有人性质
比例 持有人
国有控股或管理
主体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终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最终持有人性质
比例 持有人
国有控股或管理
主体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国有控股或管理
主体
深圳市健富投资有限公司 90.00% 否 -
张向东 70.00% 是 自然人
陈醒鹏 30.00% 是 自然人
张向东 10.00% 是 自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新二号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
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八)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融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融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101,000.00 万元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 160 号光明科技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947W61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
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
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成立日期 2018-08-13
经营期限 2018-08-13 至 2028-08-31
(1)2018 年 8 月,合伙企业设立
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融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由常州正道智远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高新投军民融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更名为“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
为 10,50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常州正道智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10,500 100.00
(2)2019 年 7 月,合伙人变更
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持有合伙企业 95.24%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深圳怡化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上述合伙人变更事项于 2019 年 7 月完成工商登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合计 10,500 100.00
(3)2019 年 10 月,合伙人变更及增加出资额
怡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合伙人变更及增加出资额事项于 2019 年 10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101,000 100.00
怡化融钧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5,300.91 46,830.90
负债总额 1.43 123.91
所有者权益 55,299.48 46,706.99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营业利润 9,558.07 6,418.32
净利润 9,558.07 6,418.32
注:上述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55,300.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
资产合计 55,300.91
流动负债合计 1.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1.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299.4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9,558.07
利润总额 9,558.07
净利润 9,558.0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4.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1.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5.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8.69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怡化融钧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怡化融钧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秋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WAJR2U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
住所
百大厦 A 座 6801-01K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
主要办公地点
百大厦 A 座 6801-01K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
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
经营范围 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许可
经营项目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外,怡化融钧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
宝德计算机系统 服务器和 PC 整机的研发、生产、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及提供相关的综合解决方案
深圳博纳精密给
口腔喷雾泵、鼻腔喷雾泵、乳液泵、预
灌封给药器
公司
深圳市艾伟迪生 体外诊断(IVD)试剂原材料、部分 IVD
物科技有限公司 终端试剂以及整体解决方案
合力(天津)能源 钻、修井环节井下特殊类工具技术服
司 备管理
中云信安(深圳) 信息安全、密码产品以及应用解决方案
科技有限公司 研发
深圳市乾行达科 轨道交通领域吸能器、防爬器、排障器、
技有限公司 挡车器等
东莞市长工微电
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博盛医疗 微创外科医疗领域创新技术产品研发、
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供应商
深圳艾欣达伟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
怡化融钧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
号为 SEP791。
根据怡化融钧的合伙协议及营业执照,其存续期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存续
期长于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安排,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怡化融钧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直接投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人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资比例 终持有人 性质
国有控股或
管理主体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直接投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人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资比例 终持有人 性质
国有控股或
管理主体
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国有控股或
管理主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怡化融钧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
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九)吉安市井开区集聚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吉安市井开区集聚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7,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 23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百富源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5MA398R4Y1A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成立日期 2020-06-19
经营期限 2020-06-19 至 2025-06-18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2020 年 6 月,合伙企业设立
吉安市井开区集聚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由上共青城百
富源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西省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共同
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 7,00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
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共青城百富源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
限公司
江西省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7,000.00 100.00
(2)2024 年 8 月,合伙人变更
于本基金合伙人变更的议案》,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将
持有集聚电子 70%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合伙人
变更事项于 2024 年 8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共青城百富源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江西省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7,000.00 100.00
集聚电子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化。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752.49 6,761.32
负债总额 6.32 -
所有者权益 8,746.17 6,761.32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5,454.85 27.26
净利润 5,454.85 27.26
注:上述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4,201.82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50.68
资产合计 8,752.49
流动负债合计 6.32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6.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46.1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5,454.85
利润总额 5,454.85
净利润 5,454.8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09.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40.50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集聚电子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集聚电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共青城百富源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共青城百富源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5FX1Y3K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 405-243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学俐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外,集聚电子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设计开发、生
产、销售;手
工艺品电商
平台运营及
手工艺项目
电商孵化平
台
集聚电子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
号为 SLL981。
根据集聚电子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存续期已满,根
据集聚电子出具的确认函,其正在就续期事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延期后的存续
期长于本次交易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集聚电子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直接投资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是否为最终持有人 最终持有人性质
比例
共青城百富源睿鸿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磐石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深圳市甘泉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吉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有控股或管理
委员会 主体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国有控股或管理
理委员会 主体
江西省工业创业投资引导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直接投资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是否为最终持有人 最终持有人性质
比例
单位(江西省工业和信息 主体
化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集聚电子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
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十)深圳市禾贝聚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深圳市禾贝聚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南海大道 2702 号保利大厦 1010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禾贝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XWU17L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经营项目是:无
成立日期 2021-08-16
经营期限 2021-08-16 至无固定期限
(1)2021 年 8 月,合伙企业设立
深圳市禾贝聚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由深圳市禾贝佳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和吴晓成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
资总额为 1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10.00 100.00
(2)2021 年 12 月,合伙人变更及增加出资额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英。上述合伙人变更及增加出资额事项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1,000.00 100.00
禾贝聚力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化。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00.07 1,000.11
负债总额 - -
所有者权益 1,000.07 1,000.11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0.03 -0.04
净利润 -0.03 12.46
注:上述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0.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00.00
资产合计 1,000.07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合计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0.0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0.03
利润总额 -0.03
净利润 -0.0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0.03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禾贝聚力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禾贝聚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禾贝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禾贝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永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339508T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南海大道 2702 号保利大厦 1010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南海大道 2702 号保利大厦 1010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
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
经营范围
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优特利股权外,禾贝聚力无其他对外投资。
禾贝聚力属于吴晓成、郑伟、刘雪英、深圳市禾贝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
出资持有的企业,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将其
资产委托给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以私募投资基金持有标的公司股
份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禾贝聚力的合伙协议及营业执照,其存续期为永续经营,存续期长于其
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安排,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禾贝聚力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直接投资比例 是否为最终持有人 最终持有人性质
深圳市禾贝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直接投资比例 是否为最终持有人 最终持有人性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禾贝聚力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不涉及穿透锁定。
(十一)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13,000.00 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隆昌路 8 号飞扬科技创新园 A
注册地址
栋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加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HLRB2D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
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上不含
经营范围
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20-12-09
(1)2020 年 12 月,合伙企业设立
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由深圳市加法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和何亮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
资总额为 5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50.00 100.0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2021 年 2 月,合伙人变更及增加出资额
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合伙人变更及增加出资额事项于 2021 年 2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13,000 100.00
(3)2022 年 5 月,合伙人变更
公司将其持有加法贰号 1,00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刘石伦;同意合伙人雷万春将
其持有加法贰号 50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肖代英;同意合伙人雷万春将其持有加
法贰号 50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王维珍。上述合伙人变更事项于 2022 年 5 月完
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13,000 100.00
(4)2025 年 3 月,合伙人变更
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13,000 100.00
(5)2025 年 7 月,合伙人变更
号 60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王维珍。上述合伙人变更事项于 2025 年 7 月完成工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13,000 100.00
加法贰号主营业务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化。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130.51 12,395.61
负债总额 - 6.00
所有者权益 12,130.51 12,389.61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259.10 -238.32
净利润 -259.10 -238.32
注:上述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330.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800.00
资产合计 12,130.51
流动负债合计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30.5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259.10
利润总额 -259.10
净利润 -259.1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1.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5.10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加法贰号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加法贰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加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加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陶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CTF847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住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主要办公地点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外,加法贰号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深圳市迈腾电子有限公 网络通讯与物联网产品开
司 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 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
有限公司 产、销售及服务
国产密码技术研究、密码
数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安全整体解决方案服务
深圳云英谷科技股份有 AMOLED 显示驱动芯片、
限公司 硅基微显示芯片
深圳市路远智能装备有
限公司
深圳宏芯宇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泽丰半导体科技有
限公司
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 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
限责任公司 研发生产
加法贰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
号为 SQA560。
根据加法贰号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完成之日(2021
年 3 月 8 日)起 5 年,根据经营需要,经三分之二合伙人同意,加法贰号的存续
期限可延长 1 年。根据加法贰号出具的承诺函,加法贰号将于合伙企业存续期届
满前,根据合伙企业的机制、尽最大努力促使各合伙人同意加法贰号延期事项,
使得延期后存续期限安排与本次交易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加法贰号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人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比例 终持有人 性质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人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比例 终持有人 性质
公司
国有控股或
管理主体
国有控股或
管理主体
重复,详见
国有控股或
管理主体
深圳市青春年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人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比例 终持有人 性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加法贰号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
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十二)深圳市小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深圳市小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园路 1001 号深圳创业投资大厦 33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丽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6EGY0L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银行
经营范围 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限制的项目);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06-15
经营期限 2018-06-15 至无固定期限
(1)2018 年 6 月,合伙企业设立
深圳市小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由刘丽丽、王思践和纪佳君于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1,000.00 100.00
(2)2021 年 9 月,增加出资额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原合伙人刘丽丽、王思践、纪佳君分别增加 2,8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5,000.00 100.00
(3)2022 年 11 月,合伙人变更
财产份额转让给纪佳君。上述合伙人变更事项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合计 5,000.00 100.00
小禾投资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347.02 7,879.71
负债总额 392.83 222.73
所有者权益 5,954.19 7,656.98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1,164.59 347.00
净利润 1,164.59 347.00
注:上述 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6,347.02
非流动资产合计 -
资产合计 6,347.02
流动负债合计 392.83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392.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54.1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1,164.59
利润总额 1,164.59
净利润 1,164.59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7.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6.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75
注:上述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小禾投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小禾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丽丽,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刘丽丽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900119840820****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外,小禾投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深圳市爱贝科精密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有限公司
深圳市奈尔森科技
有限公司
深圳陆巡科技有限
公司
佳腾电业(赣州)
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迈睿达供应链 汽车主机厂及零部件厂商提供供应
股份有限公司 链解决方案和服务
深圳市槟城电子股 从事过压保护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
份有限公司 销售
软磁材料(镍锌磁芯、铁硅铬磁芯、
广东泛瑞新材料有
限公司
售
深圳市乾行达科技 轨道交通领域吸能器、防爬器、排障
有限公司 器、挡车器等
成都晨光博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琦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拓半导体 封装产线光学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
技术有限公司 和销售
深圳麦科田生物医 围手术期医疗器械解决方案:输注设
司 深静脉血栓预防等设备和耗材产品。
深圳普菲特信息科 SAP 咨询实施运维;软件定制开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数字化工厂软件
散热材料(热界面材料、石墨镀铜等)
深圳市汉嵙新材料
技术有限公司
膜、FPC 电磁屏蔽膜等)
为心血管、消化道、呼吸道等人体腔
深圳英美达医疗技
术有限公司
像设备。
广东省洛仑兹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光亚智能科技 锂电池后段处理设备研发、生产和销
有限公司 售
四川遂宁市利普芯 集成电路 IC 设计、成品销售及封测
微电子有限公司 代工服务
深圳海清智元科技 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安防监控设
股份有限公司 备的研发与销售
导电、导热、封装、粘接类电子胶粘
深圳市安伯斯科技
有限公司
高导热散热材料、特种功能材料。
无线通信终端及相关软件产品的设
深圳星联天通科技
有限公司
研发和销售;卫星终端产品的技术开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发与销售
深圳市能效电气技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充电桩及智
术有限公司 能车载设备的研发和销售
深圳市富程威科技 硅橡胶、高功能生料带的开发、生产
股份有限公司 和销售
安徽三绿科技股份 消费级 3D 打印耗材、3D 打印笔、3D
有限公司 打印设备及相关配件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金属废料和碎屑
湖南顺华锂业有限
公司
酸锂及其锂系列产品
新际芯(江苏)科
技有限公司
深圳锐盟半导体有 人机交互芯片设计(触觉感知,听觉
限公司 感知,脑机接口)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 电路保护元器件及其配件的研发、生
技股份有限公司 产和销售
上海泽萱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
伙)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上海泽丰半导体科
技有限公司
广东速联科技术股 射频微波精密互连及无源元器件研
份有限公司 发、生产和销售
深圳市大族封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 专注于研发、制造和销售汽车电子系
份有限公司 列产品的国内汽车电子龙头企业
专注于面板、消费电子、半导体及新
深圳铭创智能装备
有限公司
自动化解决方案
深圳市福瑞电气有 电动汽车动力控制系统、氢燃料电池
限公司 系统关键辅助部件的研发与制造
深圳市森美协尔科 先进晶圆探针台和半导体整体测试
技有限公司 解决方案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专业研制各类真空应用镀膜设备、半
广东腾胜科技创新
有限公司
设备
湖北英特利电气有
限公司
深圳安易控动力科 能源船舶动力电池及高安全等级储
技有限公司 能系统集成方案提供商
深圳恒驱电机有限 无刷直流电机为主的微特电机及相
公司 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专注于船舶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
武汉海德博创科技
有限公司
器领域全栈式系统解决方案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海洋科技有限责任 境探查和目标搜索等服务
公司
广东高斯宝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恩玖科技有 电力系统输配电领域的电力电子核
限公司 心装置研发
深圳市中图仪器股 全尺寸链精密测量仪器及设备的研
份有限公司 发、生产与销售
小禾投资属于刘丽丽、纪佳君共同出资持有的企业,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
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将其资产委托给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情形,
不存在以私募投资基金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小禾投资的合伙协议及营业执照,其存续期为永续经营,存续期长于其
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安排,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小禾投资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股东/出资人 直接投资比例 是否为最终持有人 最终持有人性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小禾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
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十三)费维群
姓名 费维群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012119730612****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权
序号 任职单位 职务 起止时间 产权关系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 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至今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2022 年 1 月至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以外,费维群其他主要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深圳市聚贤能达创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十四)李亚光
姓名 李亚光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5042819681110****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权
序号 任职单位 职务 起止时间 产权关系
深圳市深远大科技 法人、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 总经理
深圳市兴旺达精密 法人、执行董事、 2006 年 5 月 2023
机械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年5月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任职单位 职务 起止时间 产权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以外,李亚光其他主要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锂电池设备的研制、开
发、生产、销售
可移动电源充电器、可
深圳市易能动力电池有限公
司
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十五)戴灵敏
姓名 戴灵敏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140219781009****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权
序号 任职单位 职务 起止时间 产权关系
江苏藤校科技有限
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以外,戴灵敏其他主要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成都深高投中小担创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高新投三江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井冈山明诚楷世股权投 股权投资,创业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
(十六)陈军伟
姓名 陈军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32119760921****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权
序号 任职单位 职务 起止时间 产权关系
深圳展通无线通讯
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施华洛投资
有限公司
深圳市九之科技有
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以外,陈军伟其他主要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深圳市九之科技有 软件和信息技术
限公司 服务
深圳展通无线通讯
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兴富林通讯
科技有限公司
(十七)王萍
姓名 王萍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2010419730118****
住址 天津市南开区****
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权
序号 任职单位 职务 起止时间 产权关系
天津市南开区实验
学校
深圳市晔誉文化传 曾持股 100%(已于
媒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注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以外,王萍其他主要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深圳市松禾创新二号
(有限合伙)
宁波保税区蓝橡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光云启鑫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十八)马建
姓名 马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010219770611****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权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任职单位 职务 起止时间 产权关系
深圳市固力诚科技
有限公司
深圳市迈德威光电
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沃尔实业
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以外,马建其他主要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光电产品研发、
电子元器件购销
共青城瑞恒投资管理合伙企 项目投资,投资
业(有限合伙) 管理,实业投资
(十九)丁娅妮
姓名 丁娅妮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1010419730428****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权
序号 任职单位 职务 起止时间 产权关系
上海科之锐人才咨询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以外,丁娅妮无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概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各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交易对方的持股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股东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优特利投资 优特利投资、聚和恒达均由王继生控制 1,492.26 25.76
聚和恒达 (股权控制或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461.74 7.97
创新二号 1、小禾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刘丽丽担 120.39 2.08
任创新二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高
小禾投资 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11.54 0.20
深圳高新投 总经理 203.47 3.51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创新二号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51.00%股权,并持有创新
二号 18.00%的出资份额;
怡化融钧 3、深圳高新投持有怡化融钧的执行事务 112.50 1.94
合伙人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42.00%股权,深圳高新投
的控股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怡化融钧 24.75%的出资份额
深创投 深创投间接持有鸿富星河的执行事务合 62.50 1.08
伙人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鸿富星河 公 司 100.00% 股 权 , 并 持 有 鸿 富 星 河 187.50 3.24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
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未向英力股份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英
力股份未设置监事。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有违诚信或
不诚信的情况。
(六)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泄露重大资产重组内
幕信息以及未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泄漏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
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因与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
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七)交易对方穿透计算人数未超 200 人
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
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按照穿透至自然人、
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的法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且经备案的
私募基金以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口径穿透计算,本次交易对方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
数未超过 200 人,标的公司股东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亦未超过 2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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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交易标的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深圳高
新投、鸿富星河、李亚光、集聚电子、创新二号、怡化融钧、戴灵敏、深创投、
禾贝聚力、加法贰号、陈军伟、丁娅妮、马建、王萍、小禾投资等共 19 名交易
对方合计持有的优特利 77.9385%股份。优特利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86556181K
法定代表人 王继生
注册资本 5793.75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03-22
营业期限 2006-03-22 至永续经营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观光路汇业科技园厂房 3 栋 A 区
住所/办公地址
三层
锂离子电池、锂电池材料、电源制品的研发、销售;锂电池相关
设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锂电池技术与产品检测、认证服务,
经营范围 国内商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锂离子电池、锂电
池材料、电源制品的生产;锂电池相关设备的制造。
(二)历史沿革
((深圳市)名称预核内字【2005】第 0752576 号(宝安)),核准优特利有限名
称为“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名称保留自 2005 年 12 月 1 日至 2006 年
章程》,约定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优特利有限,优特利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元,持股 25.0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深飞验字(2006)第 0206 号),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3 月 9
限公司验资报告》
日,优特利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均为货
币出资。
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优特利有限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发起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50.00 50.00 100.00
注:王继生与王腾娥系兄妹;余辉勇系王继生妻弟。
优特利有限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具体如下:
(1)股权代持的形成原因
优特利有限 2006 年 3 月设立时,王腾娥持有的优特利有限 37.50 万元出资
及余辉勇持有的 12.50 万元出资,均系受王继生委托代为缴纳和持有。王腾娥系
王继生的妹妹、余辉勇系王继生配偶的弟弟。
上述代持安排的主要原因如下:王继生彼时为深圳市邦凯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邦凯电子”)的股东及董事,2005 年 5 月,王继生从邦凯电子离职并
不再实际参与邦凯电子董事会、履行董事职务。2006 年初,王继生决定自主创
业,但当时原单位尚未为其办理工商层面的董事变更登记手续,且其仍系原单位
的股东,由于工商层面仍系原单位的董事、股东,王继生对持有优特利有限的股
权存有顾虑,遂考虑以代持方式设立优特利有限。同时,筹办优特利有限期间,
王继生需要深入考察研究在吉安等地投资发展锂离子电池业务的可行性,在深圳
停留的时间短暂且不固定,出于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流程的便利性考虑,经家
庭内部讨论后王继生决定委托其在深圳定居的妹妹王腾娥、妻弟余辉勇代为持有
优特利有限的股权。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股权代持的演变情况、解除过程
王继生与王腾娥、余辉勇之间的股权代持形成后直至代持解除前,股权代持
出资份额未发生变化。
优特利有限 37.50 万元的出资额以 37.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继生,股东余辉勇
将所持有优特利有限 12.50 万元的出资额以 1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继生。同
日,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19 年 11 月 15 日,
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了优特利有限的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系根据王继生的指示,王腾娥、余辉勇将代为持有的优特利有
限股权还原给王继生,因此本次转让未实际支付价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
司历史上的股权代持已全面解除,公司股权结构真实、清晰。
(3)关于股权代持的确认
根据王继生、王腾娥、余辉勇各方对股权代持情况的确认,股权代持情况属
实、代持出资和转让还原等均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均确认该股权代持关系
已解除,各方不存在因该股权代持关系形成及解除而发生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历史上的股权代持已经
还原,不存在影响公司股权清晰、稳定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
本由 50 万元增加到 3,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950 万元由新增股东王继生现
金缴入。
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新增的资本金 2,950 万元全部由王继生
以货币出资,分期缴入。
(内)验字【2010】130 号),优特利有限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2,950 万元,变更后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由王继生分两年缴足。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6 月 11
日,优特利有限收到王继生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220 万元,以上为货币出资。
毕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优特利有限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发起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0 1,270.00 100.00
资本 1,000 万元,新增实收资本由王继生个人缴纳。
娥、余辉勇二位股东所认缴的出资在公司注册登记前缴清,王继生所认缴的出资
人民币 2950 万元分三期,在增资注册登记后一年内缴清,第一期缴纳 1220 万元,
第二期缴纳 1000 万元,第三期缴纳 730 万元。
(深
同鑫验字【2010】1190 号),优特利有限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由
全体股东分别于优特利有限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本期出资为第 2 期,出
资额为 1,000 万元,由王继生于优特利有限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经审验,
截至 2010 年 8 月 5 日,优特利有限收到王继生缴纳的第 2 期出资,优特利有限
新增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毕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优特利有限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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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发起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0 2,270.00 100.00
资本 730 万元,新增实收资本由王继生个人缴纳。
验字【2010】1161 号),优特利有限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由全体
股东分别于优特利有限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本期出资为第 3 期,出资额
为 730 万元,由王继生缴纳。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9 月 6 日,优特利有限收到
王继生缴纳的第 3 期出资,优特利有限新增实收资本 73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毕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优特利有限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发起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0 3,000.00 100.00
(1)股权转让
优特利有限 1.25%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37.5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37.5 万元)以
人民币 37.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继生;②余辉勇将其持有的优特利有限 0.42%
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12.5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12.5 万元)以人民币 12.5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王继生;③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王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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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优特利有限唯一股东。
其持有的优特利有限 1.25%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37.5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37.5
万元)以人民币 37.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继生,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银行转
账)方式一次性付清。
其持有的优特利有限 0.42%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12.5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12.5
万元)以人民币 1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继生,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银行转
账)方式一次性付清。
王继生、王腾娥、余辉勇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出具《情况说
明》,前述股权转让符合《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符合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正当
理由。2022 年 3 月 3 日,王腾娥、余辉勇递交《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额为 0 元。
(2)增资
优利特有限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11,000 万元,其中①优特利投资以其持
有的优利特能源、优特利科技 100.00%股权作价 7,110 万元认购优利特有限新增
注册资本 3,555 万元;②聚和恒达以 2,200 万元认缴优利特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④费维群以 3,520 万元认缴优利特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1,760 万元;⑤李亚光以 880
万元认缴优利特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440 万元;⑥王继生以 90 万元认缴优利特有
限新增注册资本 45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2.00 元/1 元注册资本。
司股东拟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的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9】250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优特
利科技评估值为 4,213 万元。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吉安市优特利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9】251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优特利能源
评估值为 2,902.02 万元。
群、李亚光、王继生签署《增资协议书》。
(天职业字【2022】20489 号),
审验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优特利有限已收到优特利投资、王继生、费维群、
聚和恒达、聚和能达、李亚光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80.3 万元(其
中股权增资 3,555 万元、货币增资 1,525.3 万元)。
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优特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11,000.00 8,080.30 100.00
本次减资前,优特利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 8,080.3 万元,本次减资的原因为优特利有限计划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之前调整股本规模,从而优化权益结构。
本由 11,000 万元减少至 3,500 万元,全体股东同比例减资,其中优特利投资减少
注册资本出资额 2,423.86 万元,王继生减少注册资本出资额 2,076.14 万元,费维
群减少注册资本出资额 1,200 万元,聚和能达减少注册资本出资额 750 万元,聚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和恒达减少注册资本出资额 750 万元,李亚光减少注册资本出资额 300 万元。
减资公告。
工商变更登记。
(天职业字【2022】20491 号),
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优特利有限已减少实收资本 4,580.3 万元,其
中减少优特利投资出资 2,423.86 万元、减少王继生出资 2,076.14 万元、减少费维
群出资 56 万元、减少聚和能达出资 12.15 万元、减少聚和恒达出资 12.15 元。
根据前述《验资报告》,优特利有限以货币方式分别支付优特利投资 2,423.86
万元、王继生 2,076.14 万元;因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 2019 年 11 月增资
应计入资本公积部分的增资款尚未缴足,费维群、聚和能达、聚和恒达以“实收
资本”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方式分别减少实收资本 56 万元、12.15 万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优特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3,500.00 3,500.00 100.00
本由 3,500.00 万元增加至 3,79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90.00 万元由深圳市人
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新二号”)、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陈军伟、周瑞堂、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王萍、马建、丁娅妮、深圳市小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禾
投资”)8 名新投资者认购,认购价格为 20.00 元/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总价款 计入注册资本 计入资本公积
合计 5,800.00 290.00 5,510.00
(天职业字【2022】20492 号),
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优特利有限已收到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 29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5,510.00 万元。
优特利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优特利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3,790.00 3,790.00 100.00
(天健审〔2020〕4-102 号),确认优特利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0,695.62 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深圳市优特利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
评报字【2020】第 789 号),确认优特利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的
净资产评估值为 27,211.11 万元。
为股份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折
股基准,折成总股本 5,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同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市监局核发
的《营业执照》。
(【2022】4-1 号),经审验,截至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100.00
本次整体变更事宜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申请
并办理完成了延期缴纳备案手续。
册资本由 5,000.00 万元增加至 5,793.7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793.75 万元由原股
东深圳高新投、周瑞堂及新投资者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融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怡化融钧”)、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加法贰号”)、吉安市井开区集聚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集聚电子”)、广东鸿富星河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鸿富星河”)、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创投”)、深圳市禾贝聚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禾贝聚力”)
认购,认购价格为 16.00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总价款 计入注册资本 计入资本公积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总价款 计入注册资本 计入资本公积
合计 12,700.00 793.75 11,906.25
更后的《营业执照》。
(天职业字【2022】20493 号),
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优特利已收到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793.7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11,906.25 万元。
本次增资后,优特利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合计 5,793.75 100.0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合计 1,049.5182 万元。
本次增资后,优特利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合计 5,793.75 100.00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截至目前,优特利股权结构未发生其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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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共有股东 20 名,包括 8 名自然人股东及 12 名
机构股东,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合计 5,793.7500 100.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492.26 万股,持股比例为
名称 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05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625.00 万元
实收资本 62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继生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华大道优特利工业园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A1 栋 3 楼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商业运营管理
主营业务及其与标的公司 优特利投资为持股平台公司,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之外未有其
主营业务的关系 他对外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无关。
优特利投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625.00 100.00
注:余鸿燕为王继生配偶。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继生直接持有公司 22.0615%股份,通过优特利投
资间接控制公司 25.7570%股份,通过聚和恒达间接控制公司 7.9696%股份,合
计控制公司 55.7881%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继生的主要简历如下:
王继生,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物理化学专业,身份证号码为
司锂电池研发小组组长;1998 年 6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河南环宇电源股份有限
公司锂电分厂技术负责人;1999 年 1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深圳市华粤宝电池
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9 年 11 月至 2005 年 5 月,历任深圳市邦凯电子有限公
司总工程师、总经理;1999 年 11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深圳市邦凯电子有限公
司监事;2000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深圳市邦凯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04 年
任优特利董事长。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优特利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内容,亦不存在可
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五)标的资产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为优特利 77.9385%的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
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权不存在
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六)管理层人员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王继生、费维群签署的《合作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 3 个
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的管理层人员主要安排如下: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3 名,其中,上市公司提名 2 名,《合作协
议》之乙方(王继生、费维群)提名 1 名(为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标的公司
不设置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上市公司提名;标的公司继续沿用现有总经理、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提名委派财务总监 1 名,并可根据需要委派
一名副总经理。
三、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共有 3 家全资子公司,1 家全资孙公司,基本
情况如下:
(一)重要子公司
公司名称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0799494282A
法定代表人 王继生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吉安)
成立时间 2007-05-0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
经营范围 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东构成 优特利持股 100%
(1)2007 年 5 月 8 日,优特利科技设立
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由巨跃(香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吉安市优特
利,投资总额 6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300 万美元,股东出资第一期在营业执照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签发之日起 90 天内出资 45 万美元,其余部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2 年内全部
到位。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
(吉市外经贸外资【2007】053 号),同意优特利科
技的设立。
同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向优特利科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赣(吉)字【2007】0044 号)。
人执照》(注册号:企独赣吉总字第 000444 号)。
优特利科技设立时的股权机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合计 300.00 0.00 100.00
(2)2007 年 8 月 27 日,优特利科技实缴出资
(赣
金庐陵验字【2007】第 110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6 月 6 日,优特利科技已
收到巨跃(香港)有限公司第一期 45.5 万美元出资。
变更并向其换发《企业营业法人执照》(注册号:360800520000087)。
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优特利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合计 300.00 45.50 100.00
(3)2009 年 5 月 20 日,优特利科技实缴出资
(赣
金庐陵验字【2008】第 127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6 月 16 日,优特利科技
已累计收到巨跃(香港)有限公司 143.2964 万美元出资。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赣
金庐陵验字【2009】第 31 号),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巨
跃(香港)有限公司第三期 67,395.15 美元出资,本次出资连同前期出资,累计
实缴注册资本为 150 万美元(取整)。
变更并向其换发《企业营业法人执照》(注册号:360800520000087)。
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优特利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合计 300.00 150.00 100.00
(4)2009 年 6 月 19 日,优特利科技第一次减资
总额由原来的 600 万美元减少至 20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300 万美元减少
至 150 万美元。同日,巨跃(香港)有限公司签署《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修改公司投资总额由原来的 600 万美元减少至 200 万美元,注册
资本由原来的 300 万美元减少至 150 万美元。
科技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吉市外经贸外资字【2009】35 号),同意优特利
科技的投资总额减少至 200 万美元,注册资本减少至 150 万美元。同日,江西省
人民政府向优特利科技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
外资赣(吉)字【2007】0044 号)。
鹭洲验字【2009】第 077 号),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6 月 19 日,优特利科技已
减少注册资本 150 万美元。
变更并向其换发《企业营业法人执照》(注册号:360800520000087)。
本次减资后,优特利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合计 150.00 150.00 100.00
(5)2019 年 6 月 14 日,优特利科技第一次股权转让
议》,约定巨跃(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优特利科技出资额 1,105 万元的股
权转让给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1,105 万元。
公司股东签署本次变更后的章程修正案。
了上述变更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后,优特利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
合计 1,105.00 1,105.00 100.00
(6)2019 年 6 月 18 日,优特利科技第二次股权转让
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将
其所持有的公司 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 1,105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出
资额 1,105 万元)转让给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作价 4,213 万元。
公司股东签署本次变更后的章程修正案。
了上述变更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后,优特利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合计 1105.00 1105.00 100.0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7)2020 年 4 月 28 日,优特利科技第一次增资
元增加到 6,000 万元,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增加出资额 4,895 万元。同日,
公司股东签署本次变更后的章程修正案。
了优特利科技本次增资情况并向其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次增资后,优特利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合计 6,000.00 6,000.00 100.00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截至目前,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其他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科技为优特利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科技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出瑕疵或影
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优特利科技主要从事锂离子电芯、电池的生产和销售,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三年优特利科技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3,366.63 46,101.89 59,528.24
负债总额 39,408.43 33,474.90 47,867.72
所有者权益 13,958.21 12,626.99 11,660.52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7,320.94 42,889.58 61,492.59
利润总额 1,434.74 814.10 -1,235.04
净利润 1,331.22 966.47 -788.08
最近三年,优特利科技不存在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科技合法合规经营,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被
有权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科技存在的主要诉讼为其与江西恒龙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龙建设”)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具体情
况如下:
程名称为“吉安优特利厂区建设工程”;2020 年 12 月 4 日,优特利科技与恒龙
建设签署《合同协议书》,工程名称为“吉安市优特利厂区建设(5#楼)”;前
述工程项目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竣工验收,后因工程延期及质量问题,优特利科
技未支付该项目的尾款。
程款(4,303,152.13 元)、施工主材及人工调差价款(7,345,014 元)以及逾期付
款利息(896,908.8 元)。
实际损失 5,053,927.28 元(包括逾期交付案涉工程的损失 4,153,927.28 元以及工
程质量初步核算的修复费用 900,000 元)承担违约责任,在抵扣优特利科技未支
付工程款 4,303,152.13 元后,恒龙建设还应支付 750,775.15 元给优特利科技(最
终以修复费用确定后为准)。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
该案件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涉及优特利科技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活
动,不影响优特利科技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影响优特利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不属于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
(二)其他子公司
公司名称 吉安市优特利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5690993491E
法定代表人 王继生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立时间 2009-08-06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新材料能源开发,电子、化工系列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除外);进出口经营权;厂房租赁;设
经营范围
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构成 优特利持股 100%
公司名称 深圳市聚能栈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D9JM8N
法定代表人 费维群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观光路汇业科技园厂房 2 栋 B 区 208
成立时间 2022-06-2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
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
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
配件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车等代步车及零配件零售;电池零
经营范围 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
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
设施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电子元器件零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 优特利持股 100%
公司名称 聚源新能有限公司(G-POWERENERGYLIMITED)
商业登记号码 74802090
董事 费维群
注册资本 12,700.00 美元
办事处地址 香港湾仔骆克道 54-62 号博汇大厦 9 楼 02 室
成立时间 2023-01-31
公司类型 私人公司
经营范围 进出口贸易
股东构成 深圳市聚能栈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100%
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
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优特利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型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6,570.33 2,019.19 - 14,551.14 87.81%
机器设备 28,990.44 11,718.07 2,077.20 15,195.17 52.41%
运输设备 322.49 291.20 - 31.29 9.70%
办公设备及其他 557.06 378.21 - 178.85 32.11%
合计 46,440.32 14,406.67 2,077.20 29,956.44 64.51%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及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房屋建筑 是否存在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坐落 使用期限
号 面积(㎡) 权利限制
赣(2025)井
井开区嘉
优特利 开区不动产
科技 权第 0001979
号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 房屋建筑 是否存在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坐落 使用期限
号 面积(㎡) 权利限制
赣(2025)井
井开区嘉
优特利 开区不动产
科技 权第 0001981
号
赣(2025)井
井开区嘉
优特利 开区不动产
科技 权第 0001982
号
赣(2025)井
井开区嘉
优特利 开区不动产
科技 权第 0001983
号
赣(2025)井
井开区嘉
优特利 开区不动产
科技 权第 0001984
号
赣(2025)井
井开区嘉
优特利 开区不动产
科技 权第 0001985
号
赣(2025)井
井开区嘉
优特利 开区不动产
科技 权第 0001986
号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及子公司拥有 2 项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承
序 出租 房屋所有权 租赁
租 地址 租赁期限
号 方 证号 用途
方
深圳市光明区汇业路 8 号汇业科技园
优
宿舍 B306-B307、B501-B519、
B601-B619、B701-B704、B707-B708、
利 市汇
D1-202、D1-302、D1-402 深房地字第
业科
深圳市光明区汇业路 8 号汇业科技园 5000286512
技有
优 厂房 2 栋 C 区二楼东南面第 1-3 格、2 号
限公
司
利 栋 B 区三楼东南面第 2-3 格、3 栋 A
区整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及其子公司拥有 1 项土地使用权,主要情况如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面积 是否存在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坐落 性质 用途 终止日期
(m2) 权利限制
赣(2025)井
开区不动产权
第 0001979 号、
赣(2025)井
开区不动产权
第 0001981 号、
赣(2025)井
开区不动产权 井开区控
第 0001982 号、 规 B8-06
赣(2025)井 地块(嘉
优特利 工业
科技 用地
第 0001983 号、 火炬大道
赣(2025)井 交叉口东
开区不动产权 北角)
第 0001984 号、
赣(2025)井
开区不动产权
第 0001985 号、
赣(2025)井
开区不动产权
第 0001986 号
(2)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及其子公司拥有 4 项境内注册商标,主要情况
如下:
是否存
证载权 商品 取得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取得日期 有效期 在权利
利人 类别 方式
限制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3)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及子公司有 220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4 项,
具体情况如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是否
存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
限制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
离子电池
聚合物动力电池及制
作方法
超薄型聚合物电池及
制作方法
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
及其制造方法
锂离子电池的封装工
艺
一种优选钠离子正极
优特利科
技
加量的方法
优特利科 一种锂电池负极片配
技 方的制备工艺
优特利科 铝壳电池极耳自动焊
技 接机
优特利科 电池焊接拉力测试设
技 备
优特利科 电极片及其制备方法
技 和电池
掺杂铜镍酸锂正极材
优特利科
技
离子电池
优特利科 高镍三元材料变性程
技 度的检测方法
优特利科 硅基负电极及其制备
技 方法和锂离子电池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聚合物动力电池及制
技 作方法
优特利科 一种铝壳锂电池清洗
技 方法
优特利科 锂离子二次电池及其
技 制造方法
优特利科 一种降低三元材料 PH
技 值的方法
优特利科 一种方形锂离子动力
技 电池
优特利科 锂离子电池电芯卷绕
技 机终止胶的粘贴方法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是否
存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
限制
技 装置
一种电极材料组合
片和锂离子电池
负电极及其制备方法
和低温锂离子电池
优特利、聚
能栈
一种锂电池铝壳用打
磨装置
一种聚合物电池电芯
卷绕装置
优特利、聚
能栈
一种锂电池铝壳加工
用夹持装置
一种无人机电池生产
的浆液配料装置
一种电池极耳裁剪装
置
一种超薄电池生产用
厚度检测装置
一种具有定位结构的
电池组用壳体结构
一种电池电芯生产用
涂布装置
一种电池生产用筛选
设备
一种用于电池组的焊
接治具
电池模组以及电子设
备
一种折叠电芯结构及
电池
电池模组以及电子设
备
下料装置及半自动卷
绕机
一种电池组的定位结
构
一种带拐耳式镍片结
构的圆柱引线电池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是否
存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
限制
一种圆柱电池组电池
用的镍片结构
一种笔记本与平板电
脑电池的胶壳结构
一种多并串电池的绝
缘连接结构
电池引线连接结构及
电池
手机锂电池和移动终
端
具有防呆结构的锂离
子电池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
片及锂离子电池
一种锂离子电池卷芯
及锂离子电池
聚合物电芯极耳焊接
治具
具防呆功能的聚合物
锂离子电池
一种多功能模块化测
试治具
一种焊接结构及焊接
治具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是否
存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
限制
治具
一种电池件的尾片结
构及锂离子电池
一种高压盖及锂离子
电池
一种聚合物框架注塑
的手机电池
一种低压注塑手机电
池
柔性锂离子电池和电
子产品
一种铝壳电芯串联电
池
镍导电连接带以及电
池组
内卡扣倒角式高压壳
低压注塑电池
用于电池尾片装配的
辅助定位治具
电池的加强结构及具
有该结构的手机电池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是否
存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
限制
优特利科 剥离力测试工装和设
技 备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用于锂离子电池
技 封装的切边设备
优特利科 一种用于锂电池封装
技 的侧封设备
优特利科 一种用于锂电池封装
技 的冲壳模具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圆柱电池并联化
技 成柜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电池电压内阻测
技 试夹具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电池内阻测试工
技 作台
优特利科 一种软包电池喷码流
技 水线工作台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用于放置软包电
技 池的吸塑盒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电池焊接拉力测试设
技 备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铝壳电池正压注
技 液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是否
存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
限制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用于锂电池测漏
技 机上的真空供给装置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电池件的连接支
技 架结构及电池件
优特利科 一种铝壳电池清洗托
技 盘
优特利科 一种电池厚度测量工
技 具
优特利科 一种电池卷芯半自动
技 卷绕设备
优特利科 一种软包电池生产中
技 的极耳间距检测工具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可调式电池盖板
技 点焊夹具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电池盖板整平除
技 刺工具
一种用于在铝壳电池
优特利科
技
折刀
优特利科 一种用于电池生产中
技 的热封机
优特利科 一种用于在铝壳电池
技 生产中的托架
优特利科 一种铝壳电池激光平
技 面焊接夹具
优特利科 一种用于电池生产中
技 的贴胶治具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用于软包电池的
技 超焊治具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软包电池二封装
技 置
优特利科 集流体、电池极片和
技 电池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是否
存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
限制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锂离子电池极片
技 分切除尘装置
优特利科 聚合物电芯焊接结构
技 及聚合物电池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聚合物电池自动点焊
技 治具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电池保护板装配结构
优特利科
技
电池
优特利科 点胶底片结构及锂离
技 子电池
优特利科 聚合物电池包装的吸
技 塑结构及其包装箱
优特利科 高压壳上盖结构及锂
技 离子电池
优特利科 一种低压注塑电池结
技 构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是否
存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
限制
优特利科 一种连体式低压注塑
技 电池
优特利科 一种聚合物串并联电
技 池组结构
优特利科 高压壳注塑电池及用
技 电设备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低压注塑电池结
技 构
优特利科 一种框架结构的锂离
技 子手机电池
优特利科 锂离子电池及移动终
技 端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具有倒角式卡扣
技 的手机电池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锂离子手机电池
技 的支架结构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平板电脑电池结
技 构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高压壳上盖及锂离子
技 电池和移动终端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锂离子电池及电子产
技 品
优特利科 塑胶支架及锂离子电
技 池和移动终端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低压注塑电池结
技 构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低压注塑电池结
技 构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是否
存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
限制
优特利科 一种低压注塑电池结
技 构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一种电池组件的连接
技 结构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电池以及具有该电池
技 的电子产品
优特利科 蓄电池的充放电保护
技 电路和蓄电池
优特利科 电池以及具有该电池
技 的电子产品
优特利科
技
优特利科
技
一种移动储能的电池
包保护装置
一种分体式逆变器连
接结构
一种用于电池生产的
电池包膜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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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存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
限制
智能组串式家庭储能
设备
带电池信息图形用户
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带电池信息图形用户
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户外移动电源
(U2000)
户外移动电源
(NU700)
户外移动电源
(U1000)
注:上表第 23、24 项专利系聚能栈自优特利继受取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优特利负债构成
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负债总额比例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11,588.90 22.36%
应付票据 16,109.90 31.08%
应付账款 16,659.49 32.14%
合同负债 371.75 0.72%
应付职工薪酬 1,703.37 3.29%
应交税费 492.55 0.95%
其他应付款 315.87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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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万元) 占负债总额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4.18 0.47%
其他流动负债 1,477.23 2.85%
流动负债合计 48,963.24 94.47%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426.65 0.8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08.33 0.40%
预计负债 852.24 1.64%
递延收益 1,377.61 2.6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64.83 5.53%
负债合计 51,828.08 100.00%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况。
(三)对外担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优特利与其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
担保的情形。
五、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优特利及子公司已就其生产、经营取得了必需的业务
资质、证照、许可,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机关 有效期限
K001R 明管理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
高新技术企 会/深圳市财政局/国
业证书 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
务局
进出口货物
案
A003U 区生态环境局
辐射安全许
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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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机关 有效期限
业证书 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进出口货物
案
进出口货物
案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一)诉讼、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子公司优特利科技存在一起工程诉讼,具体
参见本节“三、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基本情况”之“(一)重要子公司”之“8、诉
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除此之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
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二)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原《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公司
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业(C38)”之“电池制造行业(C384)”之“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C3841)”。
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 电子核心产业”之“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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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材料制造(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中所列示的“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
系统”。
目前,我国电池行业的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电池
制造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律组织主要包
括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等。各管理部门或组织的主
要职能如下:
部门名称 职能
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拟定技术标准,指导行业技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与行业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推
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等。
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与规划等,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
国家发展和改革 和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
委员会 责任,推进产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行业体制改革,促进行业技
术发展和进步等。
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
中国电池工业协 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
会 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
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开展对电池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
依法开展行业生产经营统计与分析工作,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部门提
中国化学与物理
出制定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
电源行业协会
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推进标准的
贯彻实施等。
(1)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监管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情况
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推动和规范电池制造行业
的发展,为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具体情况如下:
发布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时间
国家锂电池产业标 工信部、 到 2026 年,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准体系建设指南 生态环境 100 项以上,引领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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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时间
(2024 版) 部、应急 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服务行业巩固
管理部、 优势地位的作用持续增强
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
员
对锂离子电池企业的产业布局和项目设
《锂离子电池行业
立、生产经营和工艺水平、产品性能、安
全和质量管理、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
本)
保护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
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生物发酵等
《推动工业领域设 工信部等 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
备更新实施方案》 七部门 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
的先进设备
《轻工业稳增长工 大力发展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
工信部等
三部门
年)》 储能、通信等领域应用
对购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关于延续和优化 财政部、
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 税 务 总
置税减免政策的公 局、工信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
告》 部
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
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
《关于推动能源电 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推进
工信部等
六部门
意见》 拌、涂覆、卷绕、分切等高效设备
支持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
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
拓宽电力需求响应实施范围,通过多种方
《关于完善能源绿
发改委、 式挖掘各类需求侧资源并组织其参与需求
色低碳转型体制机
制和政策措施的意
局 施、分布式发电等用户侧可调节资源,以
见》
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
源服务商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运行
调节
发改委、 到 2025 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
《“十四五”新型
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局 件。到 2030 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
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
领域应用。到 2030 年,当年新增新能源、
《2030 年前碳达峰 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
行动方案》 右。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
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
理配置储能系统。到 2025 年,新型储能装
机容量达到 3000 万千瓦以上
《关于加快推动新 发改委、 到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
型储能发展的指导 国家能源 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 3000 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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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时间
意见》 局 以上。到 2030 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
化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全国人民 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
代表大会 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
划和 2035 年远景目
产业
标纲要》
《产业结构调整指
将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用关键材料、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列入鼓励类名单
本)》
(二)主要产品用途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
标的公司依靠专注于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等消费类锂电池行业的多年沉淀,
发展出了先进的研发设计能力、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极具竞争力的差异化产品
以及快速的响应能力,并依此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标的公司产品主要通过
EMS 厂商客户间接销售给全球和地区知名电子产品品牌。公司锂电池产品主要
应用于宏碁、Walmart、尼康、宝丽来等全球和地区知名品牌。
标的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检测中心获中
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子公司优特利科技为国家级高新技
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江西省绿色制造企业。标的公司始终
专注于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并积累了丰富的技术
成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取得专利 220 项,包括发明专利 24 项,
实用新型专利 186 项,外观专利 10 项。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两大类,其中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主要包括适用于笔记本与平板电脑及其他小型消费电子产品
的聚合物软包电池、铝壳电池及圆柱电池等。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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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 产品图片
大类 产品特性/指标 应用场景与客户
领域 电芯 PACK(组装)
应用于笔记本与平
板电脑、医疗、汽车
容量: 电子等产品,主要的
聚合物 等 要直接客户为中国
软包电 单个电压: 长城、华勤技术等;
池 3.7V/3.8V/3.85V/3.87
此外还可应用于智
V/ 3.91V
能家居、手表、电动
超轻薄产品,成品厚度
消费
为 Usmile、JAUCH
类锂
等
离子
电池 应用于手机、相机、
单个容量:
铝壳电 POS 机等产品,主要
池 客户为中兴、HMD
电压:3.7V/3.8V/3.85V
等
应用于音箱,小型动
单个容量:
力、储能等产品,主
圆柱电 2000mAh-3000mAh,
要客户为奋达科技、
池 电池组可单个或者多
汉桑科技、苏州依唯
并串
森等
可支持宽温域-40~85
储能
度放电,-60~85 度存 主要应用于便携式
类锂 储能类
储,15 分钟超级快充, 储能和移动充电宝
离子 终端
大倍率放电超低温升 等,主要客户为创维
电池
热平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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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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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1)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等锂电池
材料以及铝壳、铝盖、铝塑膜等电池外包装材料。标的公司主要物料的采购由
PMC 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订单情况和市场需求情况进行统筹和计划,由采购部
门执行采购计划。对于正极材料等战略价值较大、价格具有波动性的物料则会通
过签订长单分期交货的方式以锁定采购价格,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降低生产经
营的风险。
基于节约成本、降低供应链风险等因素,标的公司对不同类型的供应商实行
不同的管理政策。标的公司与行业内主要的正极材料供应商均建立了战略合作关
系,并与其签署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以保证正极材料的质量、合
理成本和供货稳定性。
(2)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生产的锂电池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终端、小型动力、
储能等不同领域,产品的不同应用场景导致下游客户对锂电池的工作电压、电流、
环境温度、工作时长、充电方式、外观样式等方面存在多样化需求,因此标的公
司需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形成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同时为满足
紧急订单需求,标的公司设定合理的安全投产量,对部分市场紧缺产品进行提前
备货。
标的公司围绕此生产模式已建立起成熟的生产流程:在与客户就出货量和出
货时间达成意向后,标的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原材料交货期、产
能、库存等对整体需求进行测算,制定生产计划,并将其转化为生产订单,生产
控制人员(MC)再根据生产订单安排备料计划,下达生产指令并组织生产。在
实际生产过程中,标的公司不断提高产线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采用柔性化生
产线,以实现不同型号产品的快速切换,结合精益生产体系,使标的公司生产管
理更加灵活,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和缩短产品
交货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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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模式
标的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标的公司采取不断向细分应用领域进行市场
渗透的经营策略,不断扩大产品应用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电源解决方
案。标的公司深度参与客户的产品设计环节,结合终端产品的应用场景,与客户
共同进行产品开发和产品标准定制,为客户提供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标的公司设立营销中心,营销中心负责制定销售计划,跟踪客户动态,挖掘
潜在客户需求等,向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标的公司设立研发工程中心统筹公司研发活动,下属材料平台开发部、新产
品设计部、前沿技术研发部等二级部门。研发工程中心主要负责锂电池材料评估
与开发、电化学体系研发、配方开发及新产品设计及转量产等研发工作。
研发工程中心深度参与客户产品设计环节,结合终端产品的应用场景,与客
户共同进行产品开发和产品标准定制,为客户提供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此外,研
发工程中心各二级部门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并结合客户需求制定 3-5 年多维度
研发规划路线,储备具有应用前景的新技术及新产品。
同时,研发工程中心参与标的公司产品和生产中远期规划并配合公司发展战
略,建立研发人才培养及建设体系,健全研发管理及制度建设。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标的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销售锂离子电池产品产生的收
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模式如下:
(1)客户结算方式
标的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完成产品交付,并在向客户开具发票后,按照双方
所签订合同约定方式收取相应货款。收款政策主要有预收货款、货到月结、票到
月结 30 天、60 天以及 90 天。客户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货款。
(2)供应商结算方式
标的公司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根据订单约定完成货物交付入库后,由供
应商开具发票,并按照双方约定的账期支付货款。付款政策主要是先货后款,部
分设备以及正极材料在锁价的情况下提前支付预付款,货到票到月结 30 天、60
天或 90 天,标的公司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五)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中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占比较高,其中聚合物软
包电池是公司业务重点发展方向。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能利用率和产销情
况如下:
单位:万只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产能 1,430.00 3,120.00 2,652.00
产量 1,064.48 2,329.65 1,744.43
聚合物软包电池 销量 1,047.90 2,296.99 2,112.03
产能利用率 74.44% 74.67% 65.78%
产销率 98.44% 98.60% 121.07%
产能 1,300.00 3,120.00 3,120.00
消费 产量 650.80 2,069.34 2,768.29
类锂
铝壳电池 销量 594.70 2,048.29 3,312.64
离子
电池 产能利用率 50.06% 66.33% 88.73%
产销率 91.38% 98.98% 119.66%
产能 260.00 624.00 624.00
产量 154.01 526.66 382.22
圆柱电池 销量 154.21 545.57 695.37
产能利用率 59.23% 84.40% 61.25%
产销率 100.13% 103.59% 181.93%
储能 产能 26.00 62.40 62.40
类锂
储能类终端 产量 24.30 72.55 23.84
离子
电池 销量 22.82 68.21 18.72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产能利用率 93.47% 116.27% 38.20%
产销率 93.89% 94.01% 78.52%
注 1:上表中产能产量数据均已折算为所耗用的电芯数量,原因为公司 PACK 封装工序主要
使用自产电芯,由于 PACK 产品包含 1 个或多个电芯,为便于比较而进行折算;
注 2:上表产能系综合考虑产线设备配置、工时、人力等因素得出;
注 3: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产销率=销量÷产量;
注 4:由于电子雾化器电池门槛较低且市场萎缩,毛利率极低,2024 年以来标的公司战略性
收缩电子雾化器电池相关业务,仅向少数长期合作的大客户继续供应电子雾化器电池。为进
一步降低电子雾化器电池业务占比,标的公司于 2025 年关停了部分电子雾化器电池产线。
上表中未统计电子雾化器电池相关业务相关数据。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核心产品聚合物软包电池的产能利用率分别
为 65.78%、74.67%及 74.44%,其中 2023 年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主要系 2023
年度客户需求较弱所致。在经历 2022 年的疲软期后,2023 年开始,消费电子市
场尤其是笔记本电脑行情回暖,下游客户需求逐步提升。受下游需求增长的影响,
标的公司生产的铝壳电池主要应用于手机等数码终端产品。IDC 数据显示
手机出货占比超 35%,带动高端机型电池容量均值提升至 5,200mAh(较 2022
年增长 18%)。高端机型占比提升以及高端机型电池容量的提升导致中低端机型
主流选择的铝壳电池需求同步缩减,因此标的公司铝壳电池的产量、销量及产能
利用率均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期初、期末发出及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只
项目
期初 439.86 494.47 2,907.00
完工入库 2,325.04 6,682.80 9,663.51
销售出库 2,250.11 6,737.40 12,076.04
期末 514.80 439.86 494.47
注:上表中库存均已折算为所耗用的电芯数量。公司 PACK 封装工序主要使用自产电芯,
PACK 产品包含 1 个或多个电芯,为便于比较而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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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销售,报告期内消费类
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09%、93.36%、93.9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25,313.54 93.99% 60,844.95 93.36% 70,436.69 94.09%
储能类锂离子电池 1,405.02 5.22% 3,750.40 5.75% 4,171.29 5.57%
其他 213.86 0.79% 577.00 0.89% 251.11 0.34%
合计 26,932.42 100.00% 65,172.35 100.00% 74,859.08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4,859.08 万元、65,172.35 万元
和 26,932.42 万元。2024 年度,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9,686.73 万
元,下降 12.94%,主要系 2024 年度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中电子雾化器电池收入下
降所致。2022 年以来,电子雾化器电池行业受持续出台监管政策影响,标的公
司电子雾化器电池产品市场需求受到冲击,对标的公司的相关业务经营和盈利能
力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基于此标的公司逐步战略性地缩减电子雾化器电池业务,
万元,降幅 75.1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收入占比相对
较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只
项目
销售单价 单价变动率 销售单价 单价变动率 销售单价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13.26 39.41% 9.51 57.57% 6.03
储能类锂离子电池 448.10 142.83% 184.54 8.70% 169.76
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存在按套料销售的情况,出于可比性考虑,仅计算其中电芯数量。
根据产品不同,标的公司生产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聚合物软包电池、
铝壳电池、圆柱电池以及电子雾化器电池四大类,各类产品单价差距较大;其中
产品价格最高的聚合物软包电池平均单价超过 20.00 元/只,而产品价格最低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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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雾化器电池平均单价不到 2.50 元/只。
降趋势。标的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在销售收入及销售数量均下降时平均单价上
升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报告期内,平均单价最低的电子雾化器电池销售收
入占比在消费锂离子电池整体收入中持续下降,其占比从 20.61%下降至 3.61%;
而消费锂离子电池中平均单价最高的聚合物软包电池占比从 51.18%上升至
所有上升。
标的公司销售的储能类锂离子电池按照应用领域可以分为储能电源和无线
充电移动电源两大类,细分产品价格差距较大。报告期内,平均单价较高的储能
电源在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中占比由 73.93%提升至 95.65%,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产
品结构的变化导致该类产品报告期内单价涨幅较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24,607.68 89.78% 57,430.10 86.78% 65,863.99 86.24%
境外 2,800.33 10.22% 8,749.00 13.22% 10,513.20 13.76%
合计 27,408.01 100.00% 66,179.10 100.00% 76,377.19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13.76%、13.22%、10.2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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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合计 9,245.28 34.33%
合计 22,546.55 34.60%
合计 21,929.45 29.29%
注:前五名客户按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归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客户的销售情况以合并
口径列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29.29%、34.60%、34.33%。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
多科电子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各期均系标的公司前二十大客户,与标的公司长期保
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微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蓝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系“宏碁”品牌笔记本电脑的代工厂。报告期内,微步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向标的公司采购的金额逐渐上升,主要系其“宏碁”品牌笔记
本电脑电池采购量增加所致。标的公司于 2023 年开始向“宏碁”品牌部分型号
笔记本电脑批量供应锂电池,因此标的公司于 2024 年开始向其代工厂之一深圳
市蓝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锂电池产品,2025 年标的公司向深圳市蓝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增长主要系“宏碁”品牌相关笔记本电脑锂电池供货量
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除深圳市蓝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标的公司不存在新增主要客
户的情况,主要客户结构总体保持稳定;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
过公司当年销售总额 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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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股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电子料、辅料、石墨、
铜箔等,各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极 6,898.59 41.19% 11,230.22 33.71% 21,285.03 46.28%
电子料 2,622.22 15.66% 4,877.13 14.64% 4,480.95 9.74%
辅料 1,431.74 8.55% 3,211.12 9.64% 4,566.50 9.93%
石墨 634.258846 3.79% 1,558.90 4.68% 2,459.21 5.35%
铜箔 670.052494 4.00% 1,480.73 4.44% 1,567.17 3.41%
铝塑膜 533.341996 3.18% 1,325.19 3.98% 1,495.01 3.25%
五金、壳料 562.169064 3.36% 1,227.03 3.68% 1,642.84 3.57%
合计 13,352.37 79.73% 24,910.31 74.78% 37,496.71 81.53%
标的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中占比较大的为正极材料及电子料。报告期各期,
标的公司正极材料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6.28%、33.71%及 41.19%。正
极材料在采购总额中占比变化主要由正极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所致,2024 年度正
极材料尤其是钴酸锂单价较低,因此 2024 年度正极材料在采购总额中占比较低。
(2)采购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公斤、元/平方米、元/个
采购项目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正极 134.40 9.32% 122.94 -33.37% 184.52
电子料 0.16 1.70% 0.15 17.58% 0.13
辅料 0.24 2.93% 0.23 32.43% 0.17
石墨 26.57 -15.35% 31.39 -26.17% 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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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铜箔 80.15 3.95% 77.10 10.55% 69.75
铝塑膜 15.33 -7.11% 16.51 0.38% 16.45
五金、壳料 0.09 6.27% 0.08 1.88% 0.08
标的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中占比较大的为正极材料及电子料,报告期内电子
料价格变动较小,正极材料价格波动较大。2024 年度,正极材料采购单价较 2023
年度下降 33.37%,2025 年 1-5 月,正极材料采购单价较 2024 年度增加 9.32%,
主要系正极材料价格尤其是其中占比最大的钴酸锂价格波动所致。
根据钴酸锂大宗商品价格,2023 年度钴酸锂平均市场价格约为 277.47 元/
公斤,2024 年度钴酸锂平均市场价格约为 157.56 元/公斤,较 2023 年度下降约
上升约 6.04%。2022 年以来,钴酸锂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上述单价为含税单价。
的降幅,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4 度生产使用部分库存钴酸锂所致。总体上,标的
公司正极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符合市场价格变动的趋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能源为电力,采购单价总体稳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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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数量(万度) 1,527.22 3,738.91 5,139.46
金额(万元) 1,076.39 2,666.09 3,751.01
平均单价(元/度) 0.70 0.71 0.7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合计 6,679.66 39.89%
合计 12,322.59 36.99%
合计 19,204.95 41.76%
注: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按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归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供应商采
购情况以合并口径列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单期采
购占比超过 10%的供应商仅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巴莫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均系原材料中主要正极材料钴酸锂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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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合作的钴酸锂供应商合计 9 家,出于集中采购降低成本
的考虑,标的公司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巴斯夫杉杉集团、浙江巴莫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行业内知名企业长期保持合作关系。钴酸锂行业属于几家企
业相对集中竞争的格局,未形成寡头垄断,为扩大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选择范围,
标的公司陆续与钴酸锂行业其他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不存在主要原材料采购受
制于上游供应商的情形。此外,钴酸锂为锂电池产业大量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市
场供应量大,而标的公司系小型消费类锂电池生产厂商,对原材料的需求量占比
很小,容易获得足够的采购份额需求。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少量委外加工的情形,涉及的生产环节为电子雾化
器电池产品的包装,不涉及标的公司产品的核心工艺。标的公司建立了委外厂商
质量控制制度,对委外厂商的遴选、委托加工情况及其工作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相关委外厂商在市场上选择较多,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协厂商有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委外加工的金额较小,分别为 1,126.17 万元、797.25 万
元和 325.73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68%、1.64%和 1.68%。未来,随
着标的公司电子雾化器电池业务减少,委外加工金额及占比也会进一步降低。
(七)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在境外设立生产主体,但存在部分境外收入。2023
年 1 月,标的公司子公司聚能栈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聚源新能有限公司。聚源
新能设立的主要目的系将聚能栈生产的储能 PACK 产品在亚马逊平台进行线上
销售。报告期各期,聚源新能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13 万元、481.14 万元及
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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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化学品使用和管理规定》
《消
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
项的函》,标的公司所属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不属于高耗能行业。根据环境保护
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标的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未被
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参考《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主要污染物的处置措施如下:
(1)废水
标的公司废水主要包括工业污水及生活污水。工业污水主要是制浆车间清洗
料筒时排放的,这部分污水引入沉淀池沉淀,上清液抽回循环利用,不外排。生
活污水主要由员工在厂区内住宿产生。这些生活废水经粪池初步处理后出水水质
能够满足所在地的相关政府标准,如深圳厂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
污水管网,纳入光明水质净化厂处理;吉安厂区废水排放标准达到《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能满足当地新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要求。
(2)废气
标的公司废气主要是工艺废气,工艺废气包括工序粉尘、NMP 废气、焊锡
工序、有机废气等,各类废气处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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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名称 产生工序 处理措施 处理能力
除尘效率达 99%,厂界外颗粒浓度小于
工序粉尘(钴
酸锂、石墨、 经过吸尘器除尘
制浆 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炭黑等细微 处理后排放
度限值,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颗粒)
(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绝大部分通过涂
布机中部配套风 吸收效率可达 90%以上,处理后通过 15m 高
正极涂布 机收集后进入冷 排气筒高空排放,只有极少量 NMP 废气由于
NMP 废气
烘干 却机冷凝回收, 烘干不充分等原因在车间内无组织挥发,对
最后废气再经水 环境影响较小
喷淋装置处理
收集效率 90%,排放浓度为 0.075mg/m3,排
焊锡工序废 焊锡废气经集气 放高度 15m,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气(锡及其化 焊锡 罩收集后经排气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最
合物) 筒高空排放 高允许排放浓度 8.5mg/m3,排放速率
VOCs 合计排放浓度为 1.67mg/m3,非甲烷总
公司采用 UV 光
烃排放浓度为 0.033mg/m3,排放高度 15m,
解+活性炭净化
分别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
设施对有机废气
标准》(DB44815-2010)中第Ⅱ时段标准(平
产品喷 进行处理,产生
板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
有机废气 码、点胶、 的有机废气经收
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对应标准:
SMT 清洁 集,抽风机处理
VOCs≤80mg/m3,排放速率≤2.55kg/h)和《合
后统一由同 1 个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标准(非甲烷总烃
排放
≤100mg/m3)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标的公司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临
时贮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要求的存储设
施,标的公司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理合同,由他们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
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
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噪声
标的公司噪声来源主要为空压机、砂轮机、焊接机等生产设备机械运行时产
生的噪声,主要通过使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和改进生产工艺来降低
噪声污染。对于暴露在较强噪声中的工作人员,标的公司要求其佩戴耳塞或耳罩
等护耳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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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设备噪声在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及绿化降噪和经距离衰减后,厂界
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废弃物管理规定》等环保相关制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由于锂电池产品普遍重视安全的特性以及下游品牌客户的要求,标的公司成
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产品质量,致力于通过严格的质量管控及检测体系保证公司产
品的高质量。
标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IECQQC080000:2017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要求、IATF16949:2016 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等的认证以及 GB/T29490-2013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从研发端到售后端各环节均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文件执行。
此外,公司在深圳和吉安都建立了可靠性测试实验室,检测内容涵盖了产品
生产的全周期,包括原材料来料分析与检验、过程分析与检验、电芯可靠性分析
与检验、PACK 可靠性分析与检验等。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
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质量纠纷的情形。
(十)核心技术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聚合物软包电池,铝壳电池、圆柱电池等,涉及使用
的核心技术及其所处阶段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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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所
序 核心技 对应产品 术 处
技术/工艺特点 技术先进性和具体表征
号 术名称 (型号) 来 阶
源 段
通过应用高压实高容量
高 ED,大聚 正负极材料等,提高电芯 自 批
环满足 1000 次 30100100PV 等) 量密度达到 700Wh/L;通 研 生
系
极设计实现长循环特性
通过应用高压实高容量
正负极材料等,薄基材,
高 ED,大聚 自 批
环满足 1000 次 等) 研 生
系 量密度达到 720Wh/L;通
过电解液调控和优化电
极设计实现长循环特性
通过引入 4.45V 高电压高
高 ED,大聚 压实正极材料,高压实高
电压钴 环满足 1000 次 聚合物电池(502628PHV 入,提高电芯空间利用 主 量
酸锂体 70%容量保持率, 等) 率,实现大聚体积能量密 研 生
系 高温 45 度循环满 度达到 750Wh/L;小聚体 发 产
足 500 次 80%容量 积能量密度 580Wh/l;通
保持率 过电解液调控和优化电
极设计实现长循环特性
通过引入 4.48V 及更高电
高 ED,大聚 压、高压实正极材料,高
环满足 1000 次 材,薄隔膜等引入,提高
电压钴 主 量
酸锂体 研 生
高温 45 度循环满 聚体积能量密度达到
系 发 产
足 500 次 80%容量 780Wh/L;通过特殊的电
保持率 解液调控和优化电极设
计实现长循环特性
通过优化 BOM 成本占比
较高的部分材料成本和 自 批
低成本 体系优化搭配,结合现场 主 量
体系 工艺优化降低人工制费, 研 生
在满足性能的前提下实 发 产
现极致低成本设计
通过面密度调控,电极结
自 批
长循环 主 量
体系 研 生
发 产
性
铝壳低 通过优化 BOM 成本占比 自 批
系 体系优化搭配,结合现场 研 生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技 所
序 核心技 对应产品 术 处
技术/工艺特点 技术先进性和具体表征
号 术名称 (型号) 来 阶
源 段
工艺优化降低人工制费, 发 产
在满足性能的前提下实
现极致低成本设计
通过优化 BOM 成本占比
较高的部分材料成本和 自 批
圆柱低
圆柱电池 体系优化搭配,结合现场 主 量
(UPN18650;UAN18650) 工艺优化降低人工制费, 研 生
系
在满足性能的前提下实 发 产
现极致低成本设计
通过使用小颗粒多晶正
圆柱 自 批
极材料,优化面密度设
功率体 3C 放电温升低 研 生
式,实现高容量低温升的
系 发 产
倍率放电特性
使用正极涂炭铝箔,高温
自 批
圆柱 正极多晶二烧材料,小颗
﹣40℃~85℃温度 圆柱电池 主 量
区间可工作 (ULN18650;UWN18650) 研 生
温体系 瓷,宽温电解液搭配实现
发 产
宽温域放电特性
通过引入高稳定性正极
材料,搭配高温电解液, 自 批
高温聚
载体系
术,实现高温长期循环性 发 产
能
通过引入小颗粒高电压
正极材料,二烧包覆改 自 批
超低温
性,负极小颗粒液相包覆 主 量
石墨以及低温电解液的 研 生
体系
引入实现超低温电解液 发 产
特性
通过引入 4.5V 及更高电
压、高压实正极材料,高
高 ED,大聚
压实高容量快充负极石
环满足 1000 次
电压钴 闭孔薄隔膜等引入,提高 主 中
酸锂体 电芯空间利用率,实现大 研 试
高温 45 度循环满
系 聚体积能量密度达到 发
足 500 次 80%容量
保持率
解液调控和优化电极设
计实现长循环特性
通过引入 4.53V 及 4.55V、
高压实高容量新型正极
电压钴 840Wh/L,满足 2C 主 中
酸锂体 快充,长循环 1000 研 试
负极石墨,超薄高强度高
系 次 70%容量保持率 发
延展基材,低闭孔薄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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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所
序 核心技 对应产品 术 处
技术/工艺特点 技术先进性和具体表征
号 术名称 (型号) 来 阶
源 段
等引入,提高电芯空间利
用率,实现大聚体积能量
密度达到 840Wh/L;通过
特殊的电解液调控和优
化电极设计,以及激光刻
蚀等工艺实现快充长循
环特性
通过引入 4.53V、高压实
高容量新型正极材料,高
压实高容量快充负极石
墨,超薄高强度高延展基
高 ED 快充,大聚 材,低闭孔薄隔膜等引
笔电
隔循环 91 次 70% 率,实现大聚体积能量密 主 中
保持率,60 度高温 度达到 840Wh/L;通过特 研 试
台
存储 35 天膨胀小 殊的电解液调控和优化 发
于 10% 电极设计,以及激光刻蚀
等工艺实现快充长循环
特性,通过高电压正极和
电解液匹配实现高温长
期存储特性
通过引入 4.53V 和 4.55V、
高压实高容量新型正极
材料,高压实高容量快充
负极石墨,超薄高强度高
高 ED 快充,大聚 延展基材,低闭孔薄隔膜
笔电
循环 1000 次 70% 用率,实现大聚体积能量 主 中
容量保持率,45 度 密度达到 840Wh/L;通过 研 试
台
循环 500 次 80%容 特殊的电解液调控和优 发
量保持率 化电极设计,以及激光刻
蚀等工艺实现快充长循
环特性,通过高电压正极
和电解液匹配实现高温
长期存储特性
通过引入 4.53V 和 4.55V、
高压实高容量新型正极
材料,6%新型气相沉积硅
高 ED,大聚
碳搭配快充高压实石墨,
循环 1000 次 70% 主 小
容量保持率,45 度 研 试
系 高电芯空间利用率,实现
循环 500 次 80%容 发
大聚体积能量密度达到
量保持率
解液调控和优化电极设
计,以及激光刻蚀,双层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技 所
序 核心技 对应产品 术 处
技术/工艺特点 技术先进性和具体表征
号 术名称 (型号) 来 阶
源 段
涂布等工艺实现快充长
循环特性
通过引入 4.53V 和 4.55V、
高压实高容量新型正极
材料,10%新型气相沉积
硅碳搭配快充高压实石
高 ED,大聚
墨,超薄高强度高延展基
循环 1000 次 70% 主 小
容量保持率,45 度 研 试
体系 率,实现大聚体积能量密
循环 500 次 80%容 发
度达到 870Wh/L;通过特
量保持率
殊的电解液调控和优化
电极设计,以及激光刻
蚀,双层涂布等工艺实现
快充长循环特性
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通过申请专利进行保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
的公司已取得专利 220 项,包括发明专利 24 项,实用新型专利 186 项,外观专
利 10 项。标的公司的专利情况参见本节之“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之“2、
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就核心技术与其他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的情形,不
存在与核心技术相关的诉讼、仲裁案件。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及其子
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其不能正常经营或存续的重大诉讼、仲裁,不存在重大行政
处罚事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研发费用 1,853.12 4,097.00 4,306.03
营业收入 27,408.01 66,179.10 76,377.19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占比 6.76% 6.19% 5.6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072.61 57.88% 2,448.22 59.76% 2,460.01 57.13%
材料费 351.35 18.96% 692.58 16.90% 889.04 20.65%
认证检测费 276.89 14.94% 495.15 12.09% 479.85 11.14%
折旧与摊销 63.85 3.45% 202.31 4.94% 159.65 3.71%
其他费用 88.42 4.77% 258.75 6.32% 317.49 7.37%
合计 1,853.12 100.00% 4,097.00 100.00% 4,306.03 100.00%
(十一)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研发人员合计 159 人,占标的公司员工
总数 8.33%。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共有 2 名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王继生及朱观音系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基本情况
如下。
姓名 职位 简历
王继生,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物理化学专业,专业方
向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深圳市比亚
迪实业有限公司锂电池研发小组组长;1998 年 6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
河南环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锂电分厂技术负责人;1999 年 1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深圳市华粤宝电池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9 年 11 月至 2005
年 5 月,历任深圳市邦凯电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1999 年 11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深圳市邦凯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00 年 8 月至
王继生 董事长
年 11 月,任英赛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6 年 3 月至
月至今,任标的公司董事长。
王继生毕业后一直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究开发及商业化工作,是中国
最早从事锂离子电池研究和商业化工作者之一。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王继生在锂离子电池技术领域总共参与 174 项专利的研发工作,其中
发明专利 19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5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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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位 简历
朱观音,男,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九江船舶工业学校电子设备运行与维修专业。2002 年 11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深圳市邦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3 年 10 月至 2009
朱观音 生产总监 年 2 月任深圳市汇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09 年 2 月至今历
任标的公司品质总监、工程总监、生产总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朱观音在锂离子电池领域参与了 40 项专利研发,
其中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38 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变动,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变
动对标的公司研发及生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与标的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就核心
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竞业限制和保守标的公司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约定。
核心技术人员王继生系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朱观音通过聚和能达间接持有
标的公司 0.96%股份。此外,为充分调动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创造性,保持人员
队伍的稳定性,标的公司建立了《项目激励管理制度》对研发人员进行激励。
八、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30Z5089 号),标的公
司 2023 年、2024 年以及 2025 年 1-5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60,633.55 53,231.96 58,797.16
非流动资产 33,534.61 34,095.71 37,727.24
资产总额 94,168.16 87,327.67 96,524.40
流动负债 48,963.24 45,821.92 58,497.83
非流动负债 2,864.83 2,178.48 2,581.66
负债总额 51,828.08 48,000.40 61,079.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340.09 39,327.27 35,4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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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7,408.01 66,179.10 76,377.19
营业成本 19,419.55 48,696.70 67,031.58
利润总额 3,249.93 4,055.77 -4,386.80
净利润 3,012.82 3,882.10 -3,392.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12.82 3,882.10 -3,392.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82.41 1,853.88 957.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3.62 -2,522.81 -928.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31.36 2,516.92 -1,192.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0.85 1,965.59 -1,070.98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 年 1-5 月 日/2024 年度 日/202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4 1.16 1.01
速动比率(倍) 0.92 0.88 0.74
资产负债率 55.04% 54.97% 63.2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36 3.67 4.20
存货周转率(次/年) 3.32 3.45 3.51
销售毛利率 29.15% 26.42% 12.24%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
=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净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
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 2:2025 年 1-5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指标已经年化处理。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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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255.71 457.70 523.50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3 -9.04 -32.9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294.37 9.92 358.73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
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50.22 8.43 304.92
九、标的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重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主要内容如下,详细内容可参见由容诚会计
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内容。
(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
收入是标的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
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
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
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标的
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
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
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标的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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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
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
的,标的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
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标的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
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
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
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标的公司会考虑下
列迹象:
①标的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
款义务;
②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
法定所有权;
③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
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收入计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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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标的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
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标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
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
证,标的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
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
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
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标的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
证期限以及标的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②标的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
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标的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标的公司在
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标的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
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标的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
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
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③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A.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
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标的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
行会计处理;
B.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
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标的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
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C.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
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标的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
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
当期收入。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标的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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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商品销售合同
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主要分为内销和外销两种销售模式。
A.内销收入确认
根据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产品移交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或验收后,商品
的控制权即由公司转移至客户,公司据此确认销售收入。
B.外销收入确认
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般以 FOB 等模式结算。
直接销售模式:一般在出口业务办妥报关出口手续后,商品的控制权即由公
司转移至客户,公司据此确认销售收入。
②零售模式
a.线上零售:客户在电商平台上下单,公司将产品发货到客户指定的收货地
址,客户收货后在电商平台点击“确认收货”,或按照电商平台的相关规定在发
出一定时间后系统自动确认收货时,公司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于该时点
确认销售收入。
b.线下零售:公司产品实际交付客户,公司商品控制权转移给零售客户,同
时公司已经收款或取得索取货款依据时确认收入。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标的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
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
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标的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标的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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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
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
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
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
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
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
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标的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
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
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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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标的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
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
标的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
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标的公司按照
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
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标的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标的公司假设其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
标的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
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
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
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标
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
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
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标的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 1 非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 关联方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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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非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4 关联方组合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组合 1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 2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标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标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
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标
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标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标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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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标的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
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 9.5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5 9.50-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10 5 9.50-31.67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职工薪酬,是指标的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
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
期职工福利。标的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
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标的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标的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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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标的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标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
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
计量。标的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
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标的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标的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
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标的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
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
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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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
的归属期间。标的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
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
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标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
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标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
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
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
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
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
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
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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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标的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
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
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
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
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标的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
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
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买资产利润
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
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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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
制财务报表。
标的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
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标的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
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
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
报金额。当标的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标的公司能够
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
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
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标的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
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
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标的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
标的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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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
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
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
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合并范围变动
①2023 年 1 月 31 日,深圳市聚能栈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子公司聚源新能有
限公司;②2023 年 11 月 3 日,全资子公司吉安市优特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办理完
成工商注销手续。
(四)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五)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及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标的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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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
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的情况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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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包括两部分: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二)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及上市地点
英力股份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英力股份发行的股份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具体上市安排需经深交所
审核通过、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与深交所、结算公司协商后确定。
(二)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
象为全部交易对方,包括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深圳高新
投、鸿富星河、李亚光、集聚电子、创新二号、怡化融钧、戴灵敏、深创投、禾
贝聚力、加法贰号、陈军伟、丁娅妮、马建、王萍、小禾投资。
发行对象以其持有标的公司股份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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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24.6920 19.7536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23.0489 18.4391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21.1604 16.9283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 16.9283 元/股,不
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
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新增
股份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79,523,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7,952,305.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35,904,61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215,427,660
股,本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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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0)
/(1+2/10)=(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2。
考虑到前述除权除息的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保留四位
小数且向上取整)为 14.0236 元/股。
(四)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
按照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4.0236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14,005,312
股,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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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
合计 19,640.50 14,005,312
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为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
放弃。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
行为,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
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分别对应按照 30%、
创新二号为私募投资基金,在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即,2025
年 4 月 24 日)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四十八个
月,且创新二号不存在(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情形,创新二号以该
部分已满四十八个月资产所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
其他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因该等股份由于公司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遵照
前述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执行。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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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相当于发行证券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9,640.50 万元,占发行证券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比例为 42.00%。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
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颁布新的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监
管意见予以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
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640.50 万元,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在上述范围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
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
量。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规则颁布新的监管意见,上市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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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发行股份
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相应调整,各认购对
象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所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将按照其各自认购比例进行相
应调整。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发
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约定。
(三)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
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则上市公司将以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上市公司对现有账面资金已进行充分规划,账面资金均存在合理用途。本次
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以及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本次交易的成功实施,有利于缓解上市公司资金
支付压力,降低财务成本并提高整合效益。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自上市以来即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
程序进行了明确约定。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
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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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
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将采用自有或自筹的方式解决本次募
投项目的所需资金。
(七)标的资产评估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评估师在对标的资产进行收益法评估时,根据标的资产自有
资金的积累情况,结合标的资产发展计划等因素进行预测,未考虑募集配套资
金所投项目对标的资产业绩的影响,预测现金流中未包含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带
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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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优特利 77.9385%股权。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最终
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资产评
估机构对标的公司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采取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纳
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38,310.02 万元,在满足评估假设的前提下
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60,300.00 万元,增值额为 21,989.98 万元,增值率为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
交易估值为 60,000.00 万元,则标的公司 77.9385%股权交易作价确定为 46,763.10
万元。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英力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优特利股权所涉及
的优特利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以提供价值参考。
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和《资产评估
执业准则—评估方法》等有关资产评估准则规定,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可以
选择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通过查询同行业的国内上市公司和
近期相关案例分析,因业务类型、经营模式、资产规模、经营业绩等有一定差异,
考虑到我国目前的产权市场发展状况及市场信息条件的限制,各项可比因素对于
企业价值的影响难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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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评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资料收集完整,适
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
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现金流量折现
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本次评估以评
估对象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企业可以提供完整的历史经营财务资料,企业管理
层对企业未来经营进行了分析和预测,且从企业的财务资料分析,企业未来收益
及经营风险可以量化,故适用收益法评估。
结合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
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优特利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48,713.02 万元,增值额为 10,402.99 万元,增值率为 27.15%。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优特利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 60,300.00 万元,增值额为 21,989.98 万元,增值率为 57.40%。
(1)差异分析
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0,300.00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
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8,713.02 万元,两者相差 11,586.98 万元,差异率
为 19.22%。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
础法是立足于资产重置的角度,通过评估各单项资产价值并考虑有关负债情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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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企业价值。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
益资本化或折现,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
(2)最终评估结果的选取
优特利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良好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
源等。从评估结果看,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企业各项可确指资产的价值,不能合
理反映出企业所拥有的人力资源、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管理能力等汇集后的综
合获利能力和综合价值效应。而未来预期盈利能力是一个企业价值的核心所在,
相比较而言,收益法的测算结果更为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收益法的测算结果更能客观反映优特利股东全部权益的
市场价值,因此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的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三)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交易评估不存在估值特殊处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现本次评估
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存在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三、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
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
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
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
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
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论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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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并在可预见的经营期内,其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二)特殊假设
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变化。
策,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流出。
税优惠税率。
办公经营场所变化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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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一)各类资产及负债的具体评估方法
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如下: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对于货币资金的评估,评估人员通过对申报单位评估基准日库存现金进行盘
点;对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查阅银行对账单、调节表并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
函证。对于外币银行存款,按核实后的外币金额和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
币中间汇率折合人民币确定为评估值;对于人民币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
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评估人员通过查阅相关合同、协
议和原始凭证,在核实应收票据的发生时间、账面余额、收款人、出票人、付款
人、承兑人的基础上对账龄分析和变现可行性进行判断。通过核查,评估人员认
为企业票据变现能力强,但考虑到票据并不能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收回,而具体收
回的时间又具有不确定性,由于资金有时间价值也需要考虑,因而资产评估需要
考虑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票据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3)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
额确定评估值。通过查阅相关合同、协议和原始凭证,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
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
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并查阅了基准日账簿后记录,对
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进行了核查,以综合判断各项应收款回收的可能性。根据各
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账龄分析法及个别认定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以
账面值减去评估风险损失作为评估值。
(4)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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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根
据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确定评估值。
(5)预付款项
对待评估预付款项进行核查,并发函询证。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
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6)存货
①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价值由购买价和合理费用构成,对于库存时间短、流动性强、市
场价格变化不大的,以核查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库存时间长、流动性差
的,有变质、残损、报废情况的原材料,在进行判定基础上,通过分析计算,扣
除相应贬值额(保留变现净值)后,确定评估值。
②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系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账面价值由发生材料成本、
加工费及合理费用构成,成本入账及时、结转完整,金额准确,以核实后账面价
值确定评估值。
③产成品和发出商品
对正常销售的产成品和发出商品采用市价法评估,即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售
价为基础,扣除销售税费及适当净利润后确定评估值。即
评估值=销售单价(不含税)×实际数量×【1-(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率
+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适当净利润率)】。
④在产品
企业在产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辅料费等费用,在了解在产品内容的基础
上,评估人员对成本的核算和归集进行了核实,对委托生产和会计部门在产品的
成本资料进行分析,该企业成本分摊、归集基本正确,在产品以其账面价值确定
评估价值。
(7)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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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
核查相关的合同及凭证,确认账面数的真实、合理,发生金额计算准确,以经核
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1)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价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核实,
并查阅被投资企业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并在此基础上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评估。根据各项长期投资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
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对被投资企业评估中所遵循的评估原则、采用的评估方法、各项资产及负债
的评估过程等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在评估中采用同一标准、同一尺度,以合理公
允和充分地反映各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来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被投资单位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以评估后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投资单位的持股比
例得出长期投资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持股比例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的评估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重置成本法。
对于标的公司生产性房屋建筑物,当地市场上交易案例较少,不宜直接用市
场比较法求取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标的公司房屋建筑物的收益价格难以单独获
取,使用收益法难以准确的计算出委评对象的市场价值。因此,以持续使用为假
设前提,对其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并按建筑物
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估算委估建筑物合
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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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由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部分构成。在计算含税
重置成本基础上,扣减可抵扣增值税,得出不含税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根据委评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结合收集的资料综合确定采
用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重编预算法:重编预算法是指按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对待估建筑成本构成
项目重新估算其重置成本。即根据待估建筑物工程竣工图纸或按评估要求绘制工
程图,按照编制工程预决算方法,在计算工程量基础上按现行工程预算价格和费
率,编制工程预算书,再按现行标准计算间接成本,从而计算出建筑物重置成本。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费用包括工程项目前期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费等;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
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
委评房屋建筑物的前期及其他费用,依据企业申报的评估基准日资产规模,
参照房屋建筑物所在地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水平确定相应系数。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按照评估基准日
前当月相应期限 LPR 加社会平均加点数值合计数据作为贷款利率,工期按项目
建设正常合理周期计算,并假设资金均匀投入。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贷款利率×合理建设工期×1/2
D.待抵扣增值税
待抵扣增值税=建安成本/1.09×9%+(前期及其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
/1.06×6%
②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对房屋建筑物主要采用使用年限法和观察法综合判定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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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使用年限法
使用年限法是依据房屋建筑物的使用状况和维修情况,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以尚可使用年限与其总使用年限的比率确定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使用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观察法
观察法是对委评房屋建筑物的实体各主要部位进行技术鉴定,并综合分析资
产的设计、建造、使用、损耗、维护、改造情况和物理寿命等因素,将评估对象
与其全新状态相比较,考察由于使用损耗和自然损耗对资产的功能、使用效率带
来的影响,判断委评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
C.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使用年限法成新率×40%+观察法成新率×60%
(3)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持续使用假设,结合委估机器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
情况,此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即以评估基准日现行市场价为依据,确定重置
价格,并通过实地勘察,确定成新率,计算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①重置价值的确定
A.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的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部分构成。在计
算含税重置全价基础上,扣减可抵扣增值税,得出不含税重置全价。
不含税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含税)+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可抵扣增值税
对于价值量小、易于移动、不需安装即可使用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一般通
过市场询价直接确定。
a.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设备购置价格的确定主要是通过以下方法确定:A.通过向设备原生产制造厂
家或进口设备代理商进行询价确定;B.通过查询《2025 年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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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系统》确定;C.对于专业设备或定制设备通过分析设备购置合同、价格变化趋
势以及设备生产国工业品出厂价格分类指数对经核定的原始成本进行调整以确
定其重置全价;D.对无法询价及查询到价格的设备,以类似设备的现行市价为基
础加以分析调整确定。
b.运杂费的确定
运杂费主要依据设备的价值、重量、体积以及运输距离等情况参考《最新资
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机器设备国内运杂费率参考指标进行确定。对于
单台小型设备及运费由供货方承担的设备等不考虑运杂费。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c.安装调试费的确定
安装调试费通过查阅委估设备的工程预、决算资料以及设备购置合同、安装
调试合同等,参考《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机器设备安装费率参
考指标,依据设备安装难易复杂程度确定。对于安装简单,安装费用较小的设备
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费率
d.可抵扣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含税)÷(1+13%)×13%+运杂费÷(1+9%)
×9%+安装费÷(1+6%)×6%
B.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车辆市场信息及《网上车市》、
《汽车之家》、
《太平洋汽车网》等近
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车辆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
例》及相关文件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现行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可抵扣增
值税
车辆购置税:为车辆不含税价的 10%。
C.办公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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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电子产品价格商情》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
基准日的电子设备重置全价,一般生产厂家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
重置全价=购置价(含税)-可抵扣增值税
②成新率的确定
A.机器设备成新率
机器设备成新率采用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N0×K1×K2×K3×K4×K5×K6×K7
N0 为年限法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K1—K7 为对设备在原始制造质量、设备利用率、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故
障情况、运行状态、环境状况等方面的修正系数。
B.车辆成新率
对于运输车辆,按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2/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理论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按使用年限成新率与行驶里程成新率孰低确定,再综合考虑现场
观察情况,确定最终综合成新率。
对于无使用年限限制只有行驶里程限制规定的车辆,本次评估则按行驶里程
计算其成新率,再综合考虑现场勘察情况,确定最终综合成新率。
C.电子设备成新率
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并根据现场观察情况进行调整确定最终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4)关于在建工程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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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对在建工程的进度、付款情况及账面价值构成等进行核查。经核查
了解,在建工程均为正常施工且尚未完工的项目,各类费用价值变动较小,本次
评估在确认工程支出合理性的前提下按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5)关于使用权资产的评估
使用权资产是企业承租的办公、仓储及员工生活用房产在剩余租期内的租赁
费。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协议、会计账簿及凭证,核实履约情况及折旧核
算情况等。经核实,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折旧期限合理、合规,折旧及时、
准确,在剩余租期内仍可享有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以剩余租期内所享有的使用
租赁资产的权利确定评估值。
(6)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标的公司宗地所处区域土地市场较完善,类似土地交易案例较多,因此可选
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标的公司宗地的性质为工业用地,该区域有近年来的征
地案例和征地补偿标准可参考,故可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本次估价采用市
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求取土地的价格。
①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选取具有可比性的三个(或三个以上)土地交易实例,即将
被评估的土地与市场近期已成交的相类似的土地相比较,考虑评估对象与每个
参照物之间在土地价值影响诸因素方面的差异,并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
行比较调整,从而得出多个比准参考值,再通过综合分析,调整确定被评估土
地的评估值。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P=P'×A×B×C×D
式中:P——委评土地评估价值;
P'——参照物交易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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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D——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A 用于将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调整为一般市场情况下的正
常、客观、公正的交易价格;
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B 用于将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调整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C 用于调整委估土地与参照物在产业聚集程度、基础设
施条件、公共配套设施条件、交通便捷度等方面的差异;
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D 用于调整委估土地与参照物在宗地形状、地质条件、
临路状况、土地开发程度、土地等级、已使用年限等方面的差异。
②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
利息、利润、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
增值收益)×年期修正系数×(1+区位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7)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由外购的应用软件、账面未记录
的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商标等组成。
①外购的应用软件
对于企业外购的应用软件,查询相同软件的现行市场价格来确定评估值。
②商标权
对于商标的评估,由于商标主要所生产产品的标识或公司宣传,其商标对公
司盈利能力贡献不大,本次评估对商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商标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商标权评估值=设计费+注册费+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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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为账面未记录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本
次评估对于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作为技术类无形资产组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无形资产收益法评估是指分析评估对象预期将来的业务收益情况来确定其
价值的一种方法。具体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A.确定技术类无形资产组的经济寿命期,即委估技术无形资产组剩余可带来
超额收益的时间;
B.分析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应用产品的方式,确定技术无形资产组在产品销售
收入或现金流当中的比率,即技术无形资产组对应的产品销售收入,并确定委估
技术无形资产组销售收入或现金流的贡献的比例;
C.采用适当折现率将委估技术无形资产组产生的销售收入或现金流按剩余
收益年限折成现值;
D.将剩余经济寿命期内现金流现值相加,确定委估技术无形资产组的市场
价值。
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P:技术类无形资产组评估值;
t:计算的年次;
k:技术类无形资产组收入分成率;
i:所选取的折现率;
Rt:未来第 t 年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当年收益额;
n:技术类无形资产组收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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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于企业按会计制度要求计提的和按税法规定允许
抵扣的损失准备不同而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额。对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
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以审定后的金额为基础,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判断
各笔债务是否是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实际承担的债务,债权人是否存在,以评估基
准日实际需要支付的负债额来确定评估值。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优特利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 64,985.18
万元,评估价值为 75,347.42 万元,增值额为 10,362.24 万元,增值率为 15.95%;
总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 26,675.16 万元,评估价值为 26,634.40 万元,评估减值
增值额为 10,402.99 万元,增值率 27.15%。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合计 1 51,244.24 51,334.41 90.17 0.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 13,740.94 24,013.01 10,272.07 74.7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11,218.47 19,000.71 7,782.24 69.37
固定资产 4 1,187.96 1,292.13 104.17 8.77
在建工程 5 31.20 31.20 - -
使用权资产 6 666.96 666.96 - -
无形资产 7 104.71 2,496.48 2,391.77 2,284.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8 490.81 484.70 -6.11 -1.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40.84 40.84 - -
资产总计 10 64,985.18 75,347.42 10,362.24 15.95
流动负债 11 25,241.01 25,24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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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非流动负债 12 1,434.15 1,393.39 -40.76 -2.84
负债总计 13 26,675.16 26,634.40 -40.76 -0.15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 14 38,310.02 48,713.02 10,402.99 27.15
五、收益法评估情况
(一)概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
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现金流量折现
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本次评估以评估对象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评估对象可以提供完整的历史经
营财务资料,评估对象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经营进行了分析和预测,且从企业的财
务资料分析,评估对象未来收益及经营风险可以量化,具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的条件。
本次收益现值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现金流量折现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
以净现金流量形式所体现出来的预期收益折算为现值,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的自由现金流(企业的息前税后净现金流
量),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
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
未来预期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并可量化。
本次评估的具体思路是:
(1)按照优特利的合并报表口径,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业务,参考历
史经营状况和业务类型等估算预期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对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经营性现金流估算中未予考虑的资产,定
义其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测算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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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估算加和,得到企业整体价值,经扣减
带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收益法模型的选取
本次收益法采用模拟合并报表口径,模拟合并报表相关主体包括优特利以及
优特利的全资子公司吉安优特利、深圳聚能栈。优特利与子公司吉安优特利科技
产品类型相同,且吉安优特利科技电芯工厂同时向优特利、深圳聚能栈提供电芯,
业务关联性较强,优特利子公司吉安优特利能源目前暂无业务且后续发展规划尚
不明确,因此本次评估将优特利、吉安优特利科技、深圳聚能栈视为一个整体(模
拟合并实体),采用预测该整体未来收益并折现的方法进行价值评估。
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情况,本次收
益法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将未来收益年限
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并加总,计算得到经营性资产价值,
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并减去带息债务价值,最终得
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收益法基本模型为:
n
Ai A
P ? ?
i ?1 (1 ? R ) i
?
R (1 ? R ) n
? B ? OE
式中:P ——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Ai ——详细预测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A ——详细预测期之后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 —— 折现率;
n ——详细预测期;
B —— 企业评估基准日带息债务的现值;
OE——企业评估基准日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与负债总和的现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包括详细预测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现值和详细预测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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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永续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现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是指可由企业资本的全部提供者自由支配的现金流量,计
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
-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本次采用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
率(R)。企业的资金来源有若干种,如股东投资、债券、银行贷款、租赁和留
存收益等。债权人和股东将资金投入某一特定企业,都期望其投资的机会成本得
到补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以某种筹资方式所筹措的资本占资本总额的比重
为权重,对各种筹资方式获得的个别资本成本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到的资本成本。
WACC 的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其中:
E:为评估对象目标股权价值;
D:为评估对象目标债权价值;
Re:为股权期望报酬率;
Rd:为债权期望报酬率;
T:为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其中股东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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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无风险利率;
β——股权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
Rm- Rf——市场风险溢价;
α——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中不涉及的资产。本次收益法对于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日常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
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中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本次收益法对于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单独分析和评估。
带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本次收益法对于
带息债务单独分析和评估。
(三)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 2025 年 6 月 1 日至
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为 2031 年 1 月 1 日至永续经营,在此阶段按 2030
年预测的稳定收益水平考虑。
(四)未来收益预测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聚合物软
包电池、铝壳电池、圆柱电池、储能类终端及电子雾化器电池。
本次评估各类产品收入按照预计销售量乘以预计平均不含税单价进行预测,
即产品销售收入=销售量×平均不含税单价。优特利管理层依据历史销售、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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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环境、标的公司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结合行业发展前景预计相关产品
销售量;产品销售单价预测主要依据报告期内产品单价、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确定。
(1)聚合物软包电池
聚合物软包电池根据其容量不同,分为大聚合物软包电池和小聚合物软包,
大聚合物软包电池主要应用于笔记本与平板电脑、医疗、汽车电子等产品,小聚
软包电池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手表、电动牙刷和剃须刀等。
优特利大聚合物软包电池下游核心应用领域为笔记本及平板电脑方面。IDC
预计全球 PC 出货量复合增长率为 3.15%,2027 年有望达 2.85 亿台。在销量方面,
大聚合物电池受到消费电子市场环境的回暖以及国家对家电产品的补贴销量将
呈现上涨趋势;在价格端,根据优特利未来发展方向,将持续加大力度开拓展笔
记本及平板电脑等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优特利小聚合物软包电池主要应用领域为穿戴式设备方面,也是优特利未来
业务重要的发力点,手表、音响订单有望起量,并持续拓展医疗类(血糖仪,血
压仪等)、车载行车记录仪、蓝牙耳机和宠物定位器等市场。在价格方面,小聚
合物软包电池受到主要材料钴酸锂价格上升及下游应用领域科技含量及附加值
提升的影响,价格预计会调增,整体盈利水平较好。
(2)铝壳电池和圆柱电池
优特利铝壳电池、圆柱电池业务模式较为成熟,客户相对稳定,本次评估时
对于上述业务主要基于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及未来年度的发展计划进行预测。
(3)储能类电池
储能类电池主要应用于便携式储能和移动充电宝等,主要客户为创维,目前
已和客户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预测期业务将有所增长。
(4)电子雾化器电池
对于电子雾化器电池业务,该块业务盈利能力较差,非优特利的重点业务,
预测期收入水平呈下降态势。
(5)其他业务收入
本次预测按照历史年度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收入的比例预测未来年度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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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入。
优特利营业收入预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聚合物软包电池 29,540.35 52,631.55 55,439.81 57,761.57 59,768.84 61,865.46
圆柱电池 4,836.00 6,051.76 6,096.77 6,157.41 5,974.29 5,791.17
铝壳电池 4,245.88 7,244.58 7,018.88 6,700.33 6,365.50 6,045.72
储能类电池 2,573.45 6,588.03 6,959.64 7,325.18 7,635.98 7,959.65
电子雾化器电池 1,216.06 2,023.96 1,922.76 1,826.62 1,735.29 1,648.51
其他业务收入 1,093.72 1,922.25 1,996.98 2,057.15 2,101.22 2,148.43
合计 43,505.46 76,462.13 79,434.85 81,828.26 83,581.12 85,458.94
(1)营业成本预测
本次评估通过分析历史年度各类产品成本的价格水平,结合未来年度产品的
销量情况、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对预测期的各项成本进行预测。评估假设优特利预
测期内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经营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良好,且不发生较大变
化,优特利未来年度营业成本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聚合物软包电池 20,594.08 36,597.09 38,490.34 39,841.20 41,225.46 42,671.50
圆柱电池 5,296.96 6,389.24 6,265.74 6,084.78 5,903.82 5,722.86
铝壳电池 3,712.18 6,257.58 6,037.50 5,734.82 5,448.24 5,174.54
储能类电池 2,568.19 6,323.38 6,672.89 6,959.60 7,262.65 7,578.11
电子雾化器电池 1,239.62 2,054.92 1,944.36 1,839.75 1,740.77 1,647.11
其他业务成本 546.90 961.19 998.56 1,028.65 1,050.69 1,074.29
合计 33,957.92 58,583.41 60,409.39 61,488.80 62,631.64 63,868.40
综合毛利率 21.95% 23.38% 23.95% 24.86% 25.06% 25.26%
(2)毛利率预测的合理性分析
测期内, 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95%、
根据标的公司的预测收入和成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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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 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6 月毛利率水平,毛利率预测谨慎,具备合理性。
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
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在预测各期实际缴纳流转税金额(增
值税)的基础上,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进行预测;对土地使
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照相关税法及政策规定进行预测。
标的公司预测期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年度
城建税 145.93 308.48 322.96 336.89 349.02 354.92
教育费附加及地
方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 81.19 139.19 139.19 139.19 139.19 139.19
土地使用税 13.83 23.71 23.71 23.71 23.71 23.71
印花税 35.31 62.06 64.48 66.42 67.84 69.37
合计 380.50 753.78 781.03 806.85 829.06 840.71
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销售服务费、差旅费、
折旧费及其他等。
本次评估折旧摊销按照标的公司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评估基准日固
定资产账面原值、会计折旧年限并考虑未来新增投资等估算未来折旧额;对于职
工薪酬、销售服务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广告宣传费及其他费用参考历史年
度费用水平,结合未来年度的收入预测进行测算。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预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折旧 1.42 2.52 2.49 2.53 2.51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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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职工薪酬 753.00 1,323.00 1,375.00 1,416.00 1,447.00 1,479.00
销售服务费 435.05 764.62 794.35 818.28 835.81 854.59
业务招待费 391.55 688.16 714.91 736.45 752.23 769.13
差旅费 43.51 76.46 79.43 81.83 83.58 85.46
广告宣传费 78.31 137.63 142.98 147.29 150.45 153.83
其他费用 87.01 152.92 158.87 163.66 167.16 170.92
合计 1,789.85 3,145.31 3,268.03 3,366.04 3,438.74 3,515.41
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中介机构服务
费、差旅费和折旧及摊销等。
本次评估管理层预测职工薪酬根据预计管理人员人数及平均年薪酬考虑,预
计未来管理人员随着公司规模增加有所增长,平均年薪酬按一定的增长率考虑预
测;折旧摊销按照标的公司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账
面原值、会计折旧年限并考虑未来新增投资等估算未来折旧额;对其他费用(业
务招待费、办公费、中介机构服务费、房租及管理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参考
历史年度费用水平,按照一定增长比例进行测算。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预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折旧 128.96 228.56 225.58 229.12 227.34 224.67
摊销 20.36 34.90 34.90 34.90 33.94 11.84
职工薪酬 879.54 1,795.54 1,929.68 2,072.74 2,225.28 2,387.90
业务招待费 210.00 191.16 198.59 204.57 208.95 213.65
办公费 240.00 268.97 277.04 285.35 293.91 302.73
中介机构服
务费
房租及管理
费
差旅费 80.00 53.52 55.60 57.28 58.51 59.82
其他费用 210.00 362.51 373.39 384.59 396.13 408.01
合计 2,048.86 3,288.84 3,459.07 3,643.77 3,830.53 4,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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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材料费、检测费和折旧及摊销等。
本次评估管理层预测职工薪酬根据预计研发人员人数及平均年薪酬考虑,预
计未来研发人员随着公司规模增加有所增长,平均年薪酬按一定的增长率考虑预
测;折旧摊销按照标的公司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账
面原值、会计折旧年限并考虑未来新增投资等估算未来折旧额;对其他费用(材
料费、检测费、水电费、模具费、专利支出费、修理费),参考历史年度费用水
平,结合未来年度的收入预测进行测算。
标的公司研发费用预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12 月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永续期
折旧 97.59 172.96 170.71 173.39 172.04 170.02
职工薪酬 1,629.73 2,974.31 3,156.08 3,348.58 3,552.44 3,768.32
材料费 491.61 864.02 897.61 924.66 944.47 965.69
检测费 391.55 688.16 714.91 736.45 752.23 769.13
水电费 52.21 91.75 95.32 98.19 100.30 102.55
模具费 34.80 61.17 63.55 65.46 66.86 68.37
专利支出费 43.51 76.46 79.43 81.83 83.58 85.46
修理费 6.25 11.04 11.37 11.71 12.06 12.42
其他 21.75 38.23 39.72 40.91 41.79 42.73
合计 2,769.00 4,978.10 5,228.70 5,481.18 5,725.77 5,984.69
标的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构成。
在对带息负债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优特利管理层计划的借款方式、借款
类型和借款金额等,按企业实际的借款利率水平等预测未来融资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受市场预期、宏观经济政策、国际收支、
利率、通货膨胀及货币当局的干预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其金额
较小,对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不予预测。
标的公司财务费用预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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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利息支出 185.65 318.26 318.26 318.26 318.26 318.26
合计 185.65 318.26 318.26 318.26 318.26 318.26
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为按照当前会计政策计提的损失,不影响实体
现金流量,因此本次评估不予以预测;对于资产处置收益具有较大的偶然性,本
次评估难以预测;对于政策性补助等其他收益,受政府决策机制影响本次评估不
予以预测
标的公司历史年度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赔偿款等;
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滞纳金等。由于上述因素未来各年发生
的可能性及发生金额难以可靠预测,本次评估未来不再预测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
支出。
优特利取得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企业所得税执行 15%税率。
根据优特利研发规划,以及本次盈利预测中对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
务)收入预测,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相关规定,在相
关政策及优特利业务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优特利未来仍将符合现行高
新企业认定标准。从人才资源、研发能力、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业务特点等多
方面分析,未发现影响企业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情形。本次评估假设优
特利未来期间,将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所得税率按照 15%设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
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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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
业)收入的 5‰。
未来年度所得税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年度 2025 年 6-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及永续期
企业所得税 117.08 137.00 188.70 266.11 243.69 224.34
标的公司的折旧和摊销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主
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无形资产为公司拥有的
办公用软件及土地使用权。按照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政策,
以基准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所需资产投入、预计
使用期、折旧摊销率等估算未来的折旧和摊销额。
未来年度折旧与摊销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年度 2025 年 6-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续期
固定资产折旧 1,776.35 3,148.26 3,107.21 3,156.02 3,131.48 3,094.70
无形资产摊销 20.36 34.90 34.90 34.90 33.94 11.84
合计 1,796.71 3,183.16 3,142.11 3,190.92 3,165.42 3,106.54
资本性支出是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可以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企业每年需要
进行的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现有资产的更新性需要,二
是规模增加需要的新增资本支出。
标的公司结合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和基础,在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前提下,
预测未来年度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投资支出。资产投资支出包括存量资产更新支
出和增量资产扩大支出,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年度 2025 年 6-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存量资产更
新支出
增量资产扩
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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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年度 2025 年 6-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合计 1,495.63 1,204.69 1,286.24 1,367.58 973.40 1,322.95 3,241.94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
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企业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货币资金、产品存货购
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评估
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营运资金=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款项周转率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以及与
经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应收账款等诸项。
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款项周转率
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其他流
动负债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应付账款等诸项。
根据对企业历史资产与业务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未来经营期
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估算的情况,预测得到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
标的公司未来年度营运资金变动预测见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年度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营运资金 27,778.87 29,777.06 31,057.68 32,178.70 32,934.79 33,741.20 33,741.20
营运资金变动额 -1,361.37 1,998.18 1,280.62 1,121.02 756.09 806.42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确定
根据上述各项预测,未来预测期及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 43,505.46 76,462.13 79,434.85 81,828.26 83,581.12 85,458.94 85,458.94
营业成本 33,957.92 58,583.41 60,409.39 61,488.80 62,631.64 63,868.40 63,8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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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税金及附加 380.50 753.78 781.03 806.85 829.06 840.71 840.71
销售费用 1,789.85 3,145.31 3,268.03 3,366.04 3,438.74 3,515.41 3,515.41
管理费用 2,048.86 3,288.84 3,459.07 3,643.77 3,830.53 4,006.68 4,006.68
研发费用 2,769.00 4,978.10 5,228.70 5,481.18 5,725.77 5,984.69 5,984.69
财务费用 185.65 318.26 318.26 318.26 318.26 318.26 318.26
二、营业利润 2,373.68 5,394.43 5,970.37 6,723.36 6,807.13 6,924.78 6,924.78
三、利润总额 2,373.68 5,394.43 5,970.37 6,723.36 6,807.13 6,924.78 6,924.78
减:所得税 117.08 137.00 188.70 266.11 243.69 224.34 224.34
四、净利润 2,256.60 5,257.43 5,781.67 6,457.25 6,563.44 6,700.44 6,700.44
加:利息支出
(扣除所得税 157.80 270.52 270.52 270.52 270.52 270.52 270.52
影响)
加:折旧与摊
销
减:资本性支
出
减:营运资本
-1,361.37 1,998.18 1,280.62 1,121.02 756.09 806.42 -
变动
六、自由现金
流量
(六)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作为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E:为评估对象目标股权价值;
D:为评估对象目标债权价值;
Re:为股权期望报酬率;
Rd:为债权期望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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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为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其中股东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
RRe e ? ? RRf f ? ???e e( (RRm m ?? RRf f) )????
其中:
Rf——无风险利率;
β——股权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
Rm- Rf——市场风险溢价;
α——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1)无风险利率(Rf)的确定
无风险利率是指投资者投资无风险资产的期望报酬率。无风险利率通常可以
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表示。本项目采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剩余期限为
十年期以上的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取值为 2.88%(保留两位小数)。
(2)市场风险溢价(Rm- Rf)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
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 300 收盘价为基
础,计算年化收益率平均值,经计算 2024 年市场投资报酬率为 9.39%。市场风
险溢价为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利率之差。
期收益率 2.88%,则 2025 年 5 月 31 日市场风险溢价为 6.51%。
(3)股权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β的确定
①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本次评估中可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如下:与被评估单位属于同一行业或者受
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近年为盈利公司或无其他特殊因素影响、必须为至少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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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市历史、只发行人民币 A 股等。
参照上述标准,根据同花顺查询的有关上市公司 Beta,选择豪鹏科技、紫建
电子、珠海冠宇、欣旺达四家作为可比上市公司,进行风险系数的分析比较,测
算出无财务杠杆的风险系数(βu)为 0.8807。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BETA(u)
平均 0.8807
注:BETA(u)为剔除财务杠杆调整 Beta 系数;样本取样起始交易日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3
年(起始交易日期 2022 年 1 月 1 日),样本计算周期按“周”计算,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
②企业有财务杠杆的β系数的确定
根据优特利自身资本结构,确定优特利目标债务资本占股权资本的比重
(D/E=40.72%)。按照以下公式,将上市公司的无财务杠杆的β值,依照优特利
的自身资本结构,折算成优特利的有财务杠杆的β:
计算公式如下:
β/βu=1+D/E×(1-T)
式中:β=有财务杠杆的β;
βu=无财务杠杆的β;
D=带息负债现时市场价值;
E=股东全部权益现时市场价值;
T=企业所得税率。
优特利有财务杠杆的β为:1.1855。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a 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根据被评估单位与所选择的可比公司,在风险特征、
企业规模、业务模式、所处经营阶段、核心竞争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依赖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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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差异进行的调整系数。根据对优特利特定风险的判断,取风险调整系数为
(5)股权期望报酬率的确定
根据上述的分析计算,可以得出:
RRe e ? ? RRf f ? ???e e( (RRm m ?? RRf f) )????
=13.60%
(6)债权期望报酬率(Rd)
本次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 1 年期 LPR 利率 3.00%作为债权年期望回报率。
(7)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计算
将上述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公式:
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折现率为 10.40%。
(七)评估值测算过程与结果
根据以上分析、预测所确定的各参数,通过对收益期内各年预测的企业自由
现金流进行折现,计算得出企业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2025 年 6-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企业自由现
金流
折现率 10.40% 10.40% 10.40% 10.40% 10.40% 10.40% 10.40%
折现期 0.29 1.08 2.08 3.08 4.08 5.08
折现系数 0.9716 0.8984 0.8137 0.7371 0.6676 0.6047 5.8141
折现值 3,961.06 4,948.60 5,392.74 5,476.71 5,520.98 4,806.24 40,529.89
经营性资产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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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评估基准日,优特利经审定后带息负债为 11,588.90 万元。
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优特利账面有如下一些资产其价
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在估算企业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
价值。
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会计类别 款项内容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溢余资产 1,770.67 1,770.67
货币资金 溢余货币资金 1,770.67 1,770.67
非经营性资产 3,137.00 2,869.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77.60 870.96
其他流动资产 预缴企业所得税 472.94 472.94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107.16 107.16
长期股权投资 优特利能源 1,479.29 1,418.91
非经营性负债 4,811.55 3,433.9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超额业绩奖励 208.33 208.33
递延收益 政府补助 1,377.61
应付账款 设备款 2,288.17 2,288.17
其他应付款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779.67 779.67
其他应付款 优特利能源往来款 157.76 157.76
(八)收益法评估结果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带息负债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60,300.00(万元,取整)
综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4,985.18 万元,负债
账面价值为 26,675.16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8,310.02 万元。在满足评估假设
的前提下,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0,300.00 万元,增值额为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论未考虑具有控制权的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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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控制权的折价及股权流动性等特殊交易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六、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26 号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
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分析后认为: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聘请的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法定
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正常业务往来
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
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标的公司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标的资产
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
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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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本次资产评估使用到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评估数据等均来自法律法规、
评估准则、评估证据及合法合规的参考资料等,评估依据具备合理性。
(三)后续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经营中所需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
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
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存续发展的
情况不会产生较大变化,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持续经营,不会对评估值造成
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相关政策、宏观环境、
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四)敏感性分析
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财务指标变动的影响程度,折现率和毛利率
对收益法评估结果有较大的影响,故对毛利率和折现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结果
如下:
单位:万元
折现率变动幅度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幅度
-1.00% 67,500.00 11.94%
-0.50% 63,700.00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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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变动幅度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幅度
单位:万元
毛利率变动幅度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幅度
-2.00% 43,400.00 -28.03%
-1.00% 51,900.00 -13.93%
(五)定价公允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最终作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作为参考,并经公
司与交易对方基于标的公司历史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等多项因素协商确定,定价
过程经过了充分的市场博弈,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选取与标的公司同属锂离子电池行业且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相关
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PE 市净率 PB
平均值 36.29 1.82
优特利 15.46 1.42
注 1:2025 年 5 月 31 日为端午假期,故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计算选取的是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盘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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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2025 年 5 月 30 日收盘时总市值/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注 3: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2025 年 5 月 30 日收盘时总市值/2024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资产;
注 4:优特利市盈率=本次交易对价对应股权估值/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 5:优特利市净率=本次交易对价对应股权估值/2025 年 5 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注 6: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计算平均值时剔除了市盈率为负数的维科技术。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标的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水平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平均值,本次交易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由于市场上的并购案例中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标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完全一
致的并购标的,因此,本次交易选取的可比交易案例为交易标的主营业务为锂离
子电池的案例,本次交易收益法下标的公司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与可比交易案
例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市公司 收购标的 评估基准日 评估方法 市盈率 市净率
深圳市嘉洋电
誉辰智能 2024 年 5 月 31
池有限公司 收益法 3.68 2.62
(688638) 日
东莞市锂智慧
宗申动力 2023 年 4 月 30
能源有限公司 收益法 32.49 14.96
(001696) 日
江苏海四达电
普利特 源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收益法 15.95 1.70
(002324) 79.7883%的股 31 日
权
东莞锂威能源
欣旺达 2017 年 12 月
科技有限公司 收益法 38.86 5.11
(300207) 31 日
宁波维科电池
维科技术 2016 年 10 月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法 70.29 3.46
(600152) 31 日
平均值 32.25 5.57
本次交易 收益法 15.46 1.42
日
注 1:静态市盈率=100%股权交易作价/评估基准日最近的 1 个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净利润) ;
注 2:市净率=100%股权交易作价/评估基准日时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净资产) 。
本次交易市盈率和市净率分别为 15.46 倍和 1.42 倍,均低于可比交易案例的
平均值,与普利特后买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79.7883%股权交易案例的估值
水平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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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定价未考虑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的说明
由于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且协同效应受到市场环境以及后续整合效果的影响,
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难以量化,因
此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定价并未考虑协同因素对估值的影响。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
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对估值及交易作价有影响的
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标的公司 77.9385%股
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 46,763.10 万元,对应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价值为 60,000.00
万元,略低于评估值 60,300.00 万元,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
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认为“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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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
节合称“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费维群(乙方二)、聚和恒达(乙方三)、聚和能达(乙方四)、深圳高新投(乙
方五)、鸿富星河(乙方六)、李亚光(乙方七)、集聚电子(乙方八)、创新二号
(乙方九)、怡化融钧(乙方十)
、戴灵敏(乙方十一)、加法贰号(乙方十二)、
深创投(乙方十三)、禾贝聚力(乙方十四)、陈军伟(乙方十五)、王萍(乙方
十六)、马建(乙方十七)、丁娅妮(乙方十八)、小禾投资(乙方十九)
(乙方一
至乙方十九,以下合称“乙方”或“各乙方”)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2025
年 9 月 10 日,甲方与各乙方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甲方委托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
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由交
易各方友好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正式确定。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之目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涉及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
称“《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权的交易估值为 60,000.00 万元,优特利 77.9385%股权交易作价确定为 46,763.10
万元。
(三)支付方式
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全部标的资产,乙
方合计可获得甲方所支付的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的比例为 42%:58%。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采取差异化定价方式,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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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股
股份对价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发行价格 发股数
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在交割日之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于深交所及股份登记
机构办理新增股份发行、登记、上市手续及向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报告和备案等相关手续。
甲方将使用本次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支付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到账之日并完成验资
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交易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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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支付的部分,由甲方以自筹资金补足。如在标的资产交割后 45 个工作日内
上市公司未完成配套资金的募集,上市公司同意在交割完成后 60 日内支付 50%
现金对价,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募集配套资金最终未完成或募集资
金不足,甲方以自有或自筹其他资金足额支付剩余现金对价。
(四)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各方同意,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启动标
的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为标的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标的资产
过户之目的,乙方同意配合签署与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法律文件,且乙方承诺
就标的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事宜的股东会上投赞成票。
各方同意于上述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且标的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进行交割。
交易对方应在上述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且标的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标的公司的组织文件和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
甲方所需的全部文件,并在上述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且标的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
司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机关提交标的资产过户申请。
交易对方应于交割日向甲方交付对经营标的资产有实质影响的资产及有关
资料。
于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和风险都转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五)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各方同意,过渡期内,如标的资产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归甲方所有;如过
渡期内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亏损部分应由公司主要股东乙方一、乙方二、乙方
三、乙方四分别按照其交易股权的相对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
各方同意,于交割日对标的资产开展专项审计,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确定上述期间损益变动的具体金
额;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亏损,公司主要股东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
乙方四各自应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各方同意,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当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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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标的资产的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问
题。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该等标的公司继续聘任。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应于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如签署方为自然人的,需经该
自然人本人签字;如签署方为法人的,需经该签署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即应生效:
(1)本次重组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2)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交易对方出售标的资产。
(3)本次重组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标的公司完成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八)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除本节披露内容外,不存在其他保留条款、补充协议或前置条件。
(九)违约责任条款
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
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
本协议。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
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
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在相关违约
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而导致本协议项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
形式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主张赔偿责任。
如因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限制,或因甲方、标的公司股东大会未能
审议通过,或因国家有权部门未能批准/同意注册等原因,导致本次重组方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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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交易对方独立作出本协议项下作的陈述与保证,并
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各交易对方应根据本协议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法
律文件,独立履行义务并承担各自责任。
二、上市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
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费维群(乙方二)、聚和恒达(乙方三)、聚和能达(乙方四)签署了《业绩承诺、
补偿及奖励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业绩承诺补偿期间与业绩承诺资产
年三个会计年度。
间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三)承诺净利润数
万元、4,500 万元、5,000 万元人民币,三年累积不低于 13,500 万元人民币(以
下简称“累积承诺净利润”)。
(1)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以本协议约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的公司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准;
(2)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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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在业
绩承诺补偿期限内,未经甲方董事会同意,不得改变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
(3)剔除根据本协议约定预提的超额业绩奖励产生的费用所造成的影响。
(四)业绩补偿方式、计算公式及业绩补偿上限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合格审计机构”)对业绩承
诺资产的净利润数的累计实现情况(以下简称“累积实现净利润”)进行审核并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资产于业绩承诺
期间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与累积承诺净利润差异情况以该专项审核报告载明的
数据为准。
乙方应当就累计实现净利润不足累积承诺净利润部分,按照本协议约定对甲方予
以补偿。具体安排如下:
(1)乙方有权自行选择以现金或者股份方式进行补偿,且补偿金额上限为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整体作价与在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以资产基础法方式评
估的评估值的差额×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前合计持有标的资产的股权比例(以
下简称“补偿金额上限”),即如若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总额超出业绩补偿上
限,则超出部分业绩承诺方无须再进行补偿。
(2)如采用现金补偿,应补偿金额=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且最多为补偿金额上限。其中,①应补偿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至个位,
不足一元的部分向上取整。②各乙方对于应补偿金额的承担比例按照各乙方出售
标的资产比例除以全部乙方合计出售标的资产比例相应确定,且各乙方相互之间
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3)如采用股份补偿,应补偿股份数量=【(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
利润数)或补偿金额上限中孰低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其中,
①应补偿股份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向上取整。②自本次
发行完成日起至乙方完成约定的补偿义务前,如果甲方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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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导致乙方持有的甲方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应补偿股份
数量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或
配股比例)。③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至乙方完成约定的补偿义务前,如甲方实施
现金股利分配,乙方所取得应补偿股份数量对应的现金股利部分应无偿返还至甲
方指定的账户内,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应补偿金额的计算。
分红返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
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量。④各乙方对于应补偿股份数量的承担比例按
照各乙方出售标的资产比例除以全部乙方合计出售标的资产比例相应确定,且各
乙方相互之间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五)业绩补偿措施的实施
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书面形式发送《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
行通知》
(以下简称“《补偿通知》”,
《补偿通知》应列明累积实现净利润与累
积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至个位,不足一元的部分向
上取整)、现金补偿收款账户信息。
明确补偿方式(现金补偿或者股份补偿)。其中,
(1)如果选择现金补偿的,乙方应当在回函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补
偿现金支付至《补偿通知》中明确的收款账户信息。
如果选择股份补偿的:①甲方将在收到回函之日起两个月内就本协议项下应
补偿股份的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制定议案并召开股东会。若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甲方将按照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应补偿股份并予以
注销;若甲方股东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议案或因其他客观原因而无法实施的,
则甲方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应补偿股份无偿赠送给乙方之外的甲方其他股东,其他
股东按其在甲方的相对持股比例(各其他股东持有的甲方股份/各其他股东持有
的甲方股份合计数)获赠股份。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或股份赠送方案届时将由甲
方董事会制定并实施。②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完成本条上述补偿股份的回购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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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手续或无偿赠送程序。③(2)自甲方召开董事会确定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
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乙方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
表决权及获得股利或红利分配的权利。
偿方式(现金补偿或者股份补偿),甲方有权单方指定补偿方式并通知乙方,乙
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补偿方式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配
合履行补偿义务。
(六)业绩奖励安排
将对业绩承诺期内在标的公司任职的管理层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现金奖励,奖励
金额为累积实现净利润较累积承诺净利润超额部分的 50%,且不超过本次交易对
价的 20%×乙方在本次交易前合计持有标的资产的股权比例。
标的公司届时总经理基于前述额度、原则制定,并最终由标的公司董事会批准后
执行,甲方同意促成标的公司届时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前述议案。
三、上市公司与王继生、费维群签署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一”、费维群为“乙方二”,二人合称“乙方”)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
称“本协议”)。
(二)标的公司的公司治理
如下原则确定:
(1)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3 名,其中,甲方提名 2 名,乙方提
名 1 名(为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
(2)标的公司不设置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甲方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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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的公司继续沿用现有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甲方提名
委派财务总监 1 名,并可根据需要委派一名副总经理。
乙方承诺,乙方自身且将督促现有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忠
实、勤勉地履行有关职责,确保按照甲方和证券监管的要求合法规范运作。
乙方同意,如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行
为或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恶意、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给标
的公司、甲方造成损失,且经司法机关判决、裁定或认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应承
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乙方应就前述赔偿向标的公司、甲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且乙方的前述一般保证责任的承担金额上限合计为 200 万元人民币。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特别地,应使标的公司会计政策与甲方和证券监管的
要求保持一致),以保障标的公司内部财务授权清晰、财务数据及记录准确、财
务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乙方承诺,乙方尽一切努力配合前述
目标的完全实现。
标的公司重大交易事项按照现行有效或适时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和执行决策机制。此外,如涉及到甲方作为上市公司的应
披露事项,乙方承诺尽一切努力配合标的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竞争和竞业限制
司任职期间内不得从事任何其它业务的经营活动或在其他企业(标的公司下属公
司除外)兼任任何职务。前述核心员工应在不晚于本次交易完成时与标的公司签
署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有效期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应不得少于 3 年),并完
成与标的公司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签署。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以下简称“业绩
承诺期”)届满、乙方不再在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或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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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职务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后的 2 年期限届满之日止,乙方不得且
应促使其每一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进行如下行为(以下简称“限制行为”):
(1)拥有、经营、管理、控制、投资与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正在进行或
有具体计划进行的业务相同、相类似或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业
务”);
(2)参与拥有、经营、管理、控制、投资竞争业务,或在竞争业务中直接
或间接享有任何权益或利益;
(3)担任从事竞争业务的公司或组织的董事、管理层人员、顾问或员工,
或以任何其它形式或名义向从事竞争业务的公司或组织提供服务或支持;
(4)向从事竞争业务的公司或组织提供贷款、客户信息或其他任何形式的
协助;
(5)以任何形式争取与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业务相关的客户,或和标的
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业务相关的客户进行或试图进行交易;
(6)以任何形式泄露、披露、使用、允许第三人使用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公
司的知识产权及保密信息;
(7)在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的人员终止与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的雇佣
关系后的二十四(24)个月内,雇佣或试图雇佣或招揽该等雇员;
(8)诱使、劝诱或试图影响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的人员终止与标的公司
或其下属公司的雇佣关系;
(9)允许、支持、通过他人从事前述任何一项行为。
司或其下属公司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期间、以及乙方卸任标的公司或其下属
公司职务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孰晚之日(任期届满前辞任的,以原定任期届满之
日为准)后 2 年届满前期间(以前述孰晚期间为准),乙方应促使核心员工不得
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本条约定的限制行为。
但是,为免疑义,尽管有前述约定,在前述期间内,如果核心员工离职的,
乙方的促使义务仅限于业绩承诺期以及核心员工离职之日起满 2 年(以前述孰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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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为准)。
(四)标的公司分红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30%,双方应于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同意标的公
司按照前述约定进行现金分红的股东会决议,并及时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
(五)剩余股份收购
双方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等系列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满且业绩承诺完成 80%以上(含本数)的情
况下,甲方将在 2028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启动收购乙方一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权
(相关剩余股权届时应当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且乙方一持续满足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作为交易主体的适格条件,下同)相关工作,启动后双方将共同推进,
争取在一年内完成(若因监管审核等客观原因未完成,不构成双方违约);如在
双方可筹划提前启动剩余股权收购事宜。
双方同意,甲方收购乙方一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份的具体收购价格由双方
根据甲方委托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并遵循以下原则:
(1)在完成业绩承诺(完成率
每股价格不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每股均价;(2)在业绩承诺完成率在 80%
以上(含本数)但低于 100%(不含本数)且标的公司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标
的公司剩余股权的每股价格不低于前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
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标的公司以资产基础法计算的评估值除以
标的公司总股本数之值。
尽管有前述约定,本协议签署后,如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本次交易交割
完成后期间,乙方或标的公司对甲方或甲方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聘请的中介机构发
生任何欺诈、隐瞒、误导、重大遗漏或重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启动上
市公司收购乙方所持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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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中有关“剩余股份收购”的内容中明确上市公司收购乙方一持
有的剩余股份的前提之一为“相关剩余股权届时应当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主要基于如下考量:
(1)标的资产产权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影响标的资产
适格性的重要因素;(2)王继生直接持有的股份曾存在涉及诉讼的情况,2022
年 6 月,余鸿燕(王继生配偶)就与自然人胡 xx(本次交易各方、标的公司及
其关联方之外的第三人)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经过多轮审判及裁定,2025 年 7 月 14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胡 xx
不服(2024)粤 03 民终 34982 号民事判决书之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2025)
粤民申 773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胡 xx 的再审申请”。截至本报
告书出具之日,王继生、余鸿燕夫妇与胡 xx 之间就上述纠纷已不存在其他未决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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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原《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公司
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业(C38)”之“电池制造行业(C384)”之“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C3841)”。
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 电子核心产业”之“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
子材料制造(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中所列示的“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
系统”。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
资等方面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通过发行股份的
方式购买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规划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未涉及
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事项。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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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
达到若干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
得实施集中。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的计
算标准,因此无需向商务部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相关法规的
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
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
不符合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目前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社
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高于 25%的最低比例要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深交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聘请专业
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评估、法律等相关报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亦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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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优特利投资、费维群、聚和恒达、聚和能达、深圳
高新投、鸿富星河、李亚光、集聚电子、创新二号、怡化融钧、戴灵敏、深创
投、禾贝聚力、加法贰号、陈军伟、丁娅妮、马建、王萍、小禾投资等共 1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优特利 77.9385%股份。交易对方持有有的优特利的股权
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仅涉及股权转让事宜,
优特利对外的债权债务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
务处理事宜。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
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
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同时也从事高新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分
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 EPC 开发。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
模组、相关精密模具及光伏组件。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
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产品主要应用
终端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和数码相机等领域,是
一家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锂离子电池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方面,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实现深耕笔记本电脑主业的战略目标。上
市公司的结构件模组产品、优特利的电池模组产品均可用于笔记本电脑,在产品
类别方面具有充分互补性,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在笔记本电脑领域拓宽产品
类别,提高单机供应价值,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本次交易将有助于
上市公司提升在储能领域的关键技术能力,进一步提升相关产品竞争力。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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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
立。本次交易对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
会发生变化,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
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设立
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各项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近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经测算,本次交易未达到《重
组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至第(四)项标准,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上海英准,实际控制人均为
戴明、戴军、李禹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审
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0115 号)。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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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
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
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同时也从事高新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分
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 EPC 开发。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
模组、相关精密模具及光伏组件。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
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产品主要应用
终端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和数码相机等领域,是
一家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锂离子电池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方面,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实现深耕笔记本电脑主业的战略目标。上
市公司的结构件模组产品、优特利的电池模组产品均可用于笔记本电脑,在产品
类别方面具有充分互补性,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在笔记本电脑领域拓宽产品
类别,提高单机供应价值,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本次交易将有助于
上市公司提升在储能领域的关键技术能力,进一步提升相关产品竞争力。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
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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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变动数额 变动率
资产总额 309,921.97 423,911.16 113,989.19 36.78%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37,171.46 189,447.59 52,276.13 38.11%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81,399.35 108,807.36 27,408.01 33.67%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465.33 2,770.45 2,305.12 495.37%
净利润
毛利率 10.49% 15.03% 4.54% 43.28%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变动数额 变动率
资产总额 296,388.33 403,605.54 107,217.21 36.17%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38,510.45 188,481.47 49,971.02 36.08%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84,297.27 250,476.37 66,179.10 35.91%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026.77 3,634.65 2,607.88 253.99%
净利润
毛利率 10.64% 14.64% 4.00% 37.59%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由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优特利 77.9385%股权并将优特利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数据和指标均大幅增
加或提升,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
完成整合后,协同效应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
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对全体
股东的长期回报。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
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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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新增同业竞争。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
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日常关
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不会新
增持续性关联交易。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三)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
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均为实际合法拥有,不
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争议,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
或者代持,相关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也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可
能被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优特利 77.9385%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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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类锂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
类锂离子电池业务,属于经营性资产范畴。
本次交易各方在已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对资产过户和交割作出了明确
安排,在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交易各方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属转移手续。
(四)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AIPC 时代,CPU+GPU+NPU 异构计算成主流,本地混合算力提升 AI 任务
效率,端侧大模型部署增强隐私与响应速度。笔记本电脑正经历从“工具型设备”
向“智能生产力伙伴”的范式转变,其市场空间的核心逻辑已从硬件迭代升级转
向“AI 能力+场景渗透率”双轮驱动,随着 AI 功能向中端渗透及生态完善将推
动笔记本电脑行业长期增长。
根据 IDC 预测 AIPC 在 PC 市场中新机的装配比例也将在未来几年中快速攀
升,于 2027 年达到 85%,成为 PC 市场主流。2024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全年出货
量为 2.037 亿台,相比于 2023 年的低点增长 5%。另外,Windows10 将在 2025
年 10 月正式终止支持,也将促使企业更新设备。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优特利均战略聚焦笔电行业:上市公司深耕笔记本电脑
结构件模组领域,已成为国内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优特利为
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系行业内知名企业之一。上市公司和
标的公司均将受益于 AI 时代笔电行业的景气周期,亟待把握市场机遇。
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将借助优特利在笔电电池模组的深厚积累,立足笔电
结构件龙头地位,通过并购方式转向新质生产力,立足“结构件模组+电池模组”
两类高需求产品,补链强链、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能力及在笔电产业链的价值量。
联合技术响应
在结构件与电池模组的物理集成创新方面,英力股份的结构件模组(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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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承担笔记本电脑的机械支撑与电磁屏蔽功能,而优特利的电池模组需在有限
空间内实现高能量密度与散热平衡。双方联合开发可优化内部空间布局,例如通
过定制化结构件嵌入电池管理系统(BMS),减少模组间连接线束长度,提升整
体能效。优特利已量产的 85 度车规级聚合物锂电池技术,可迁移至笔记本电脑
场景,与英力股份的镁铝合金轻量化结构件结合,推动超薄本产品迭代。在新材
料与工艺的协同研发方面,英力股份在精密模具领域积累的纳米压印、微弧氧化
等技术,可用于优化电池模组外壳的强度与耐腐蚀性;优特利在电芯叠片工艺等
领域的专利,则为结构件模组的导热通道设计提供解决方案。
随着 AIPC 渗透率在 2027 年预计达 85%,笔记本电脑需同时满足高算力芯
片散热与长续航需求。英力股份可通过结构件模组内置液冷管路,与优特利的高
倍率快充电池(支持 1C 充电倍率)形成组合方案,并联合开发“主动散热+动
态电源管理”系统,使笔记本在 AI 负载下续航延长,契合 AIPC 对端侧 AI 的功
耗要求提供解决方案。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IDC 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 年第四季全球 PC 出货
量较 2023 年同比增长 1.8%达到了 6,890 万台。2024 年全球 PC 出货量为 2.627
亿台,较 2023 年增长 1%。从 PC 厂商出货量排名来看,2024 年联想出货量为
出货量为 5300 万台,同比增长 0.1%,市场份额为 20.2%;戴尔排名第三,出货
量为 3910 万台,同比下滑 2.2%,市场份额为 14.9%;苹果排名第四,出货量为
万台,同比增长 6.4%,市场份额为 6.8%。上述出货量前五的笔记本电脑品牌商
中,联想、惠普、戴尔、华硕等四家均为上市公司合作多年的客户。
目前联想集团相关的业务占上市公司笔记本电脑业务的 80%左右,其中联想
集团全资子联宝科技占上市公司历年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均超过 40%。联宝科技
系联想集团全球最大的智能计算设备研发和制造基地,“全球每销售 8 台笔记本
电脑,就有 1 台诞生于联宝”,上市公司作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龙头企业,在与
联宝科技在结构件供应的长期合作中已经建立起深厚的商业信任,具备拓展电池
模组新业务的客户关系基础。与此同时,联宝集团也在 PC 业务基础上开辟 AI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算力服务器、机器人等智能设备与方案新业务第二增长曲线,相关产品对于结构
件模组及电池模组均有较强的潜在需求和增量空间。
标的公司专注于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等消费类锂电池行业的多年沉淀,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拥有已授权的专利 220 项,并拥有作为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核
心技术能力体现的电芯生产能力和自供能力,在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领域拥有深
厚的技术积淀。此外,经过十余年的积累,优特利在笔电领域已经拥有一定的客
户资源,目前已经稳定供货宏碁笔记本电脑,因此具备进入联想等头部笔记本电
脑品牌商供应链的技术实力。
就管理团队而言,标的公司创始人、董事长王继生及其经营团队,对于技术
发展和行业方向有深刻的洞察力。其中王继生先生于 1997 年毕业于中科院长春
应用化学研究所,早年曾担任深圳比亚迪技术带头人,参与制定《中国三项电池
标准总规范》,获评“中国锂电行业十大风云人物”,系最早实现锂电国产化的
技术专家之一,在锂电技术领域拥有多项专利技术。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王继生将继续作为标的公司第二大股东,为交易完成后
的业绩实现提供技术和管理保障,为上市公司的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业务持续贡
献力量。
上市公司拥有联想、惠普、戴尔、华硕等长期经营的头部笔电客户资源,
“新产品卖老客户”上市公司可为标的公司优特利导入以联想、戴尔、惠普、
华硕等全球头部品牌的笔电电池供货机会,同时有助于增厚上市公司业绩和投
资者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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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产业链全景
原材料 CPU、DRAM、NAND、
芯片
Wi-Fi、蓝牙等
显示面板 TFT LED
笔记本电脑
机器设备
结构件模组
结构件模
组件 塑胶件、金属件
组
结构件 电池模组 锂电池
模具
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电脑
代工厂 品牌商
其他组件 主板、键盘、摄像头等
原材料
联宝、广达、仁宝、纬
笔电
组装 创、和硕、英业达、华
代工厂
勤、长城、龙旗
笔记本电脑
电芯
电池模组
联想、惠普、戴尔、宏碁、华硕、
品牌厂商
华为、小米、荣耀等
机器设备
为上市公司在笔电产业链所处位置 为标的公司在笔电产业链所处位置
目前联想、惠普、戴尔、华硕等全球头部品牌的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供应商
包括 ATL(日资)、新普(台资)、三星 SDI(韩资)、比亚迪、珠海冠宇、欣旺
达等,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与笔记本电脑结构件其他部件的发展历程相似,仍处
在内资厂商替代外资和台资厂商的过程中,对于像标的公司优特利这样具备相应
技术能力且经过其他品牌笔记本厂商认证的电池模组供应商而言,仍有可进入的
市场空间。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以及《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
《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
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前述条
文及其适用意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的情况,说明
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规模符合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
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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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融资(以下简称再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不属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再融资,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办理。”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拟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包括交
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
应的交易价格,但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前该等现金增资
部分已设定明确、合理资金用途的除外”。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640.5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
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二)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
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
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
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
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后,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
现金对价,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
情形,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符合上述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六条和《持续监管办法》第二
十一条的规定
《重组办法》第四十六条和《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
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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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英力股份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5 年 4 月 23 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24.6920 19.7536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23.0489 18.4391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21.1604 16.9283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 16.9283 元/股,不
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79,523,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7,952,305.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35,904,61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215,427,660
股,本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0)
/(1+2/10)=(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2。
考虑到前述除权除息的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保留四位
小数且向上取整)为 14.0236 元/股。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和《持续监管办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七条:
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一)特定对象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特定对象通过认
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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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
属于该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情形的,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从该等主体直接或间接受让该上
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该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除收购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外的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转让。
特定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的,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的
除外:
(一)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时,私募投资基金
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四十八个月,且不存在第一款
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二)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情
形的,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时,私募投资基金对其
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四十八个月,且为除收购人及其控
制的关联人以外的特定对象的,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中,相关交易对方已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做
出了股份锁定承诺,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交易各
方重要承诺”之“(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不适用《重组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
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
行业或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
业或者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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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二条规
定:“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
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
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一)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
首先,标的公司的技术具有先进性。标的公司自创立之初即坚持技术的自主
创新。经过多年技术积累,标的公司已经在锂电池模组领域完成了多元化技术储
备,并形成高能量密度技术、凝胶电池技术、高功率电池技术、微型电池技术、
高温电池技术、低温电池技术、动力&储能电池技术七大技术模块。同时,标的
公司关键生产设备自研率高、关键工艺具有自主创新性,形成了独有的技术创新
优势。
标的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检测中心获中
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子公司优特利科技为国家级高新技
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江西省绿色制造企业。标的公司始终
专注于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并积累了丰富的技术
成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取得专利 220 项,包括发明专利 24 项,
实用新型专利 186 项,外观专利 10 项。
其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消费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证监会
发布的原《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
荐暂行规定》第四条“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业。
此外,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空间巨大、参与者众多,标的公司所处的消费锂
电池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但囿于技术壁垒、资金壁垒、人才壁垒等准入壁垒,能
够持续多年稳健经营的企业较少,不存在竞争进一步加剧的情形。因此标的公司
所处行业不存在产能过剩、竞争加剧的情况。
综上,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深耕消费锂电池
多年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建立起独特的技术壁
垒,通过持续创新、创造、创意开展生产经营,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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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形成了深度融合,符合创业板定位。
(二)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首先,就下游应用领域而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属于笔记本电脑行业
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为以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模组为代表的消费
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以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模组为代
表的消费电子锂离子电池模组,二者面向共同的下游笔记本电脑品牌商和代工厂
商,系笔记本电脑产业链中不同类型模组的供应商,虽不构成上下游关系,但均
属于笔记本电脑行业。图示如下:
笔记本电脑产业链全景
原材料 CPU、DRAM、NAND、
芯片
Wi-Fi、蓝牙等
显示面板 TFT LED
笔记本电脑
机器设备
结构件模组
结构件模
组件 塑胶件、金属件
组
结构件 电池模组 锂电池
模具
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电脑
代工厂 品牌商
其他组件 主板、键盘、摄像头等
原材料
联宝、广达、仁宝、纬
笔电
组装 创、和硕、英业达、华
代工厂
勤、长城、龙旗
笔记本电脑
电芯
电池模组
联想、惠普、戴尔、宏碁、华硕、
品牌厂商
华为、小米、荣耀等
机器设备
为上市公司在笔电产业链所处位置 为标的公司在笔电产业链所处位置
其次,就行业分类而言,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同属于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高新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
EPC 开发。
(根据定期报告,2024 年度英力股份收入构成中,消费电子行业占比
为 88.23%、光伏行业占比为 11.77%)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4754-2017),英力股份从事的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
密模具业务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英力股份从事
的光伏相关业务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
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
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因此,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从不同维度看均属于同行业,既同属于笔电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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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共同涉足“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综上,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
和重组《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
块定位的要求。
九、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不得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如下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的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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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三)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符
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
规定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
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
形,并将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该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九条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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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函以及中国证监会网站所披露的公开信
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77.9385%股权,标的公司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
情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具有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
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
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要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规定。
十二、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就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表明
确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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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容
诚审字【2024】230Z0269 号”、“容诚审字【2025】230Z0115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 1-5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上市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5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56,733.67 149,635.33 130,602.88
非流动资产 153,188.29 146,753.00 118,274.13
资产总额 309,921.97 296,388.33 248,877.01
流动负债 151,311.42 138,591.14 99,421.14
非流动负债 19,962.95 19,043.88 37,038.59
负债总额 171,274.37 157,635.02 136,459.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647.59 138,753.31 112,417.27
利润表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81,399.35 184,297.27 148,406.58
营业成本 72,863.75 164,693.58 131,466.15
利润总额 281.42 802.90 -4,159.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基于上述财务数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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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56,733.67 50.57% 149,635.33 50.49% 130,602.88 52.48%
非流动资产 153,188.29 49.43% 146,753.00 49.51% 118,274.13 47.52%
资产总计 309,921.97 100.00% 296,388.33 100.00% 248,877.0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48,877.01 万元、296,388.33 万元、
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118,274.13 万元、146,753.00 万元、153,188.29 万元,非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7.52%、49.51%、49.43%。上市公司资产结构
整体基本稳定。
(1)上市公司流动资产情况
上市公司报告期内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4,111.90 15.38% 19,856.29 13.27% 8,254.66 6.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014.13 2.01% 12,013.57 9.20%
应收票据 4,869.98 3.11% 4,376.90 2.93% - -
应收账款 69,736.22 44.49% 72,204.28 48.25% 56,326.26 43.13%
应收款项融资 - - 7.14 0.00% 7.00 0.01%
预付款项 738.71 0.47% 801.15 0.54% 1,974.16 1.51%
其他应收款合计 2,166.00 1.38% 2,028.46 1.36% 1,111.42 0.85%
合同资产 273.64 0.17% 329.54 0.22% 43.66 0.03%
存货 49,501.42 31.58% 42,139.41 28.16% 46,182.35 35.36%
其他流动资产 5,335.81 3.40% 4,878.04 3.26% 4,689.79 3.59%
流动资产合计 156,733.67 100.00% 149,635.33 100.00% 130,602.88 100.00%
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组
成。报告期各期末,前述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4.01%、91.70%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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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8,254.66 万元、19,856.29 万元和
加 4,255.60 万元,增长 21.43%,主要系经营活动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增加所致。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013.57 万元、
少所致。
③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6,326.26 万元、72,204.28
万元、69,736.22 万元。2024 年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 2023 年末增加
相应增长。
④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6,182.35 万元、42,139.41 万
元、49,501.42 万元,存货规模较为稳定。
(2)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
上市公司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198.71 0.13% 198.66 0.14% 198.25 0.17%
投资性房地产 2,094.79 1.37% 2,143.69 1.46% 749.38 0.63%
固定资产 127,300.01 83.10% 124,230.00 84.65% 87,960.71 7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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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在建工程 10,947.05 7.15% 9,068.73 6.18% 18,175.89 15.37%
使用权资产 659.53 0.43% 448.44 0.31% 352.82 0.30%
无形资产 6,818.22 4.45% 6,845.05 4.66% 7,006.95 5.92%
长期待摊费用 1,892.08 1.24% 1,384.38 0.94% 1,134.29 0.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42.41 1.07% 1,594.48 1.09% 2,506.65 2.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35.48 1.07% 839.57 0.57% 189.20 0.1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3,188.29 100.00% 146,753.00 100.00% 118,274.13 100.00%
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报告期
各期末,上市公司前述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5.66%、95.50%、
①固定资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上 市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87,960.71 万 元 、
主要为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光伏电站等。上市公司 2024 年末固定资
产较 2023 年末增加 36,269.29 万元,增长 41.23%,主要系上市公司 2024 年光伏
电站业务新增资产较多所致。
②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8,175.89 万元、9,068.73
万元、10,947.0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 15.37%、6.18%、7.15%。上市公司
司 2024 年 2.4GW 大尺寸半片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转固金额增加
所致。
③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006.95 万元、6,845.05
万元、6,818.2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 5.92%、4.66%、4.45%,主要为土地
使用权及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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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8,662.61 28.41% 42,512.87 26.97% 20,732.64 15.19%
交易性金融负债 13.76 0.01% - - 310.42 0.23%
应付票据 18,965.97 11.07% 16,394.82 10.40% 16,053.63 11.76%
应付账款 72,331.12 42.23% 71,518.84 45.37% 58,829.64 43.11%
预收款项 7.07 0.00% 38.42 0.02% - -
合同负债 26.89 0.02% 30.60 0.02% - -
应付职工薪酬 2,144.17 1.25% 1,730.00 1.10% 1,767.72 1.30%
应交税费 184.39 0.11% 212.00 0.13% 276.93 0.20%
其他应付款合计 167.83 0.10% 162.14 0.10% 215.43 0.16%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540.95 2.65% 3,853.46 2.44% - -
流动负债合计 151,311.42 88.34% 138,591.14 87.92% 99,421.14 72.86%
长期借款 6,531.05 3.81% 6,554.62 4.16% 190.03 0.14%
应付债券 - 0.00% - - 25,059.16 18.36%
租赁负债 297.04 0.17% 313.10 0.20% 1,544.47 1.13%
长期应付款 4,922.25 2.87% 3,612.29 2.29% 0.00 0.00%
预计负债 142.65 0.08% 110.64 0.07% 105.34 0.0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9.58 0.17% 359.03 0.23% 1,396.13 1.02%
递延收益-非流动
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962.95 11.66% 19,043.88 12.08% 37,038.59 27.14%
负债合计 171,274.37 100.00% 157,635.02 100.00% 136,459.7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36,459.74 万元、157,635.02 万元、
别为 72.86%、87.92%、88.34%。
主要系上市公司因业务扩张需要新增短期借款所致;2024 年末,上市公司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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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负债较 2023 年末减少 17,994.71 万元,下降 48.58%,主要系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 2024 年度转股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4 1.08 1.31
速动比率(倍) 0.71 0.78 0.85
资产负债率 55.26% 53.19% 54.83%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
总负债/总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1、1.08、1.04,速动比率分别
为 0.85、0.78、0.71;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4.83%、53.19%、55.26%,上市公司具
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75 2.87 3.05
存货周转率(次/年) 3.82 3.73 3.28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
账面价值;2025 年 1-5 月数据已进行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05、2.87、2.75,基本保持
稳定;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28、3.73、3.82,整体呈上升态势,上市公司存货周
转情况良好。
(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81,399.35 184,297.27 148,406.58
二、营业总成本 80,697.24 181,460.95 148,3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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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成本 72,863.75 164,693.58 131,466.15
税金及附加 633.84 1,498.32 1,400.46
销售费用 822.38 2,165.24 2,145.21
管理费用 2,702.34 5,823.18 5,504.11
研发费用 2,835.67 6,351.20 5,377.81
财务费用 839.27 929.43 2,454.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9.26 310.97 -1,171.02
投资收益 42.77 -619.14 -267.03
其他收益 355.04 893.88 1,413.26
信用减值损失 -39.53 -445.12 -330.50
资产减值损失 -727.64 -2,073.56 -3,806.47
资产处置收益 -3.63 -1.92 -90.41
三、营业利润 309.85 901.43 -4,193.64
加:营业外收入 17.79 16.70 38.22
减:营业外支出 46.23 115.23 4.21
四、利润总额 281.42 802.90 -4,159.64
减:所得税费用 -117.19 -120.75 -440.61
五、净利润 398.61 923.65 -3,719.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5.33 1,026.77 -3,501.33
少数股东损益 -66.72 -103.12 -217.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48,406.58 万元、184,297.27 万
元和 81,399.35 万元,整体呈现良好增长态势。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
度增加 35,890.69 万元,增长 24.18%,主要系:
(1)2024 年度,随着消费电子行
业的持续复苏,AIPC 产业推进,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持续回暖,公司凭借自身
的技术优势、客户资源等优势,消费电子行业业务收入实现良好增长,收入金额
为 162,608.66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16,702.82 万元,增长 11.45%;
(2)2024 年度,
上市公司积极拓展工商业光伏电站投资开发及户用光伏 EPC 业务,光伏行业业
务收入金额为 21,688.62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19,187.87 万元,增长 7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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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净利润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501.33
万元、1,026.77 万元和 465.3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分别为-2,923.92 万元、1,300.53 万元和 425.51 万元。上市公司 2023 年度亏损,
主要系光伏业务亏损较大所致:上市公司 2022 年 10 月成立安徽飞米,进军光伏
领域,2023 年度,光伏新业务开展的前期投入较大,市场变动剧烈,而上市公
司发展思路转变时间较短,工商业光伏电站开发、并网及户用光伏 EPC 结算暂
时未达预期,导致公司 2023 年度亏损。2024 年度,公司光伏业务营收较上年同
期实现较大增长,相关业务亏损有所收窄,公司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毛利率 10.49% 10.64% 11.41%
销售净利率 0.49% 0.50% -2.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6 -0.27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11.41%、10.64%和 10.49%,相对
稳定。上市公司 2024 年扭亏为盈后,销售净利率和基本每股收益呈上升趋势。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概述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原《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公司
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业(C38)”之“电池制造行业(C384)”之“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C3841)”。
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 电子核心产业”之“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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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材料制造(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中所列示的“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
系统”。
电化学基础 Lewis 与 Keyes 首次系统阐述金属锂的高电化学电位特性,为锂电池奠定理论基础。
概念雏形 Harris 博士首次提出以锂金属为核心的一次电池构想。
全球石油危机爆发,推动新型储能技术研发热潮;
锂一次电池实现了商品化,应用于手表、计算器、甚至植入式医疗设备等领域;
Whittingham 证明了层状硫化钛可以实现对离子态锂能的电化学可逆存储,并研制
新技术研发热潮, 充电时易产生锂枝晶,多次循环充电后可能使正负极材料出现短路,无法商业使用;
锂一次电池首次 Armand 提出利用可嵌入式的化合物材料来代替锂金属负极,在充/放电过程中,锂
商业化,锂二次电 以离子形态往返于正负极之间进行嵌入和脱出,反复循环,即“摇椅式电池”;
池(可充电电池)
Goodenough 团队合成了层状结构的氧化钴锂(LixCoO2, x<1),取代硫化钛作
技术突破
为锂二次电池正极材料,成功使“摇椅式电池”得到循环使用,其层状结构除了有
利于锂离子实现可逆的嵌脱外,也保证了材料的高能量密度,此后,正极材料替代
锂金属,成为了锂电池中的锂源;
商业化元年 制成首批商业化的锂离子电池;
环保正极材料 材料具有原材料廉价广泛、无毒无污染、高温性能稳定等优点,成为主流的正极材
诞生 料之一;
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数码相机、手机和平板电脑等各种 3C 电子产品,并不断
向新能源电动汽车、船舶储能系统等交通运输方向普及发展,
锂离子电池广
学术界与产业界持续投入,正负极材料(如高镍三元、硅碳复合)、电解质体系
泛应用,全球研
创新层出不穷,
发加速
电动车需求增长促使半固态电池出现,结合液态与固态电池特点,改善安全,提
升能量密度,增强快充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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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电池行业的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电池
制造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律组织主要包
括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等。各管理部门或组织的主
要职能如下:
部门名称 职能
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拟定技术标准,指导行业技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与行业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推
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等。
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与规划等,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推进产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行业体制改革,促进行业技
术发展和进步等。
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
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
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开展对电池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
依法开展行业生产经营统计与分析工作,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部门提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
出制定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
业协会
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推进标准的
贯彻实施等。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行业政策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四节交易标的”之“七、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
及政策”之“3、主要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行业结构与市场特征
(1)锂离子电池行业基本情况
锂离子电池是指依靠锂离子在正负极之间移动来实现充放电的二次电池。常
见的商业化锂离子电池主要可以分为圆柱型、方型和软包型这三种类型。不同类
型的锂离子电池基本都具有外壳、正极材料、隔膜、电解液、负极材料和集流体
等主要结构。大部分锂离子电池的工作原理都是基于 Armand 提出的“摇椅式电
池”方式,即电池充放电时锂离子通过电解液穿过隔膜,往返于正负极材料间进
行脱出、嵌入,完成充放电过程。锂离子电池工作原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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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具有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无记忆效应、低自放电特性、环
保性能良好等显著优势,广泛应用于新型智能终端、电动工具和新能源储能等领
域。锂离子电池应用场景包括新能源汽车、电动两轮车、军事装备及小型民用电
器、工商业储能设备、家用储能设备、便携式储能设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
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医疗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各类产品。根据应用场景
的不同,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电池等三大类。
我国于 1998 年引进锂电池相关技术,经过二十余年的电池材料开发、产业
链发展、适应领域的扩展以及技术专利布局,电池寿命和其他性能快速提升,应
用领域得到有效扩展。锂电池产业已成为我国新能源领域的核心产业,也是重要
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锂电池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国际影响力显
著增强,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锂电池制造中心、最大的锂电池市场,同时也是
全球最大的锂电池生产和出口国。2024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3 年我国“新
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 60%”,“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
样’出口增长近 30%”。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发布的《2023 年全
国锂离子电池行业运行情况》,2023 年我国锂电池总产量超过 940GWh,同比增
长 25%,行业总产值超过 1.4 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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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费锂电池行业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属于消费锂电池行业。
消费锂电池主要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
能可穿戴设备等,具有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低自放电率等优点。常见的消
费锂电池包括钴酸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其中钴酸锂电池为消
费锂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
消费锂电池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阶段 时间 发展历程
索尼率先推出锂电池,并将其应用于移动电话、数码玩具等产品;
松下于 1994 年研发锂电池并于 1998 年生产笔记本电脑专用的圆
萌芽期 1991-1999 年 柱形锂电池,在此期间日本垄断了全球消费锂电池市场;1994 年
-1997 年,中国的比亚迪、力神等企业先后创立,1999 年 ATL 创
立;韩国 LG 化学、三星 SDI 相继开展锂电池业务
日本继续保持行业优势,中、韩两国奋起直追,三国差距逐步缩
小。韩国 SDI 不断在电池容量上取得突破,依靠其技术和成本优
启动期 2000-2006 年
势扩大其在传统消费锂电池领域的市场份额,中国比亚迪、力神
等企业相继推出锂电池产品并逐渐应用于传统消费类电子产品
方形电池转为能量密度更高的软包电池,更适用于消费电子产品
高速发
展期
中国消费锂电池市场形成了中、日、韩三足鼎立的市场格局,市
场竞争日益激烈
传统消费锂电池行业增速随着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传统消费
电子类产品市场逐渐饱和而放缓,但随着智能可穿戴设备、无人
成熟期 2017 年至今 机等新兴消费电子产品的兴起,消费锂电池仍有广泛的应用空间;
消费锂电池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和多元化,企业开始寻求技术创
新和差异化发展以应对市场变化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近年来,消费类电子产品持续向小型化、形态优化及高性能化演进,伴随处
理器算力提升、多频段射频支持与高分辨率显示等需求,设备功耗与热管理挑战
日益严峻。为应对此趋势,消费类电池的发展聚焦于轻量化、小型化、容量提升、
高能量密度、尺寸定制、安全性增强及快充性能优化等核心方向。
锂电池产业链可以被概括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环节。产业链上游主要是
资源采掘与化合物加工,涵盖了从原材料的开采到材料的生产过程;中游是锂电
池生产与组装,包括极片制造(前端)、电芯组装(中段)、电芯检测和电池包封
装(后段)等产业环节;下游是锂电池的应用与回收利用,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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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电子、储能系统等行业,回收利用包括前驱体及再生原材料等材料的
回收。锂离子电池产业链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杜鹏,丘栩华,白雨森等.我国锂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新形势及风险应对策略.中国
科学院院刊,2025.
由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快速迭代的特性以及终端产品对锂电池的差异化需求,
深度定制化生产成为消费锂电池生产企业的较为独特的经营模式。消费锂电池生
产企业通常与客户协同研发,对电池规格、形态及性能进行定向优化,并在小批
量验证后实现量产。
此外,为实现从产品到生产的定制化,消费锂电池生产企业需重构制造体系,
通常会向设备商提出定制化技术规格。在深度合作的模式下,消费锂电池生产企
业可能直接介入设备研发。这种覆盖"产品设计-工艺开发-设备定制"的全链条定
制能力,已成为消费锂电池生产企业保障交付与良率的核心竞争壁垒。
(1)锂电池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
从全球锂电池出货量情况来看,研究机构 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
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 年)》数
据显示,2024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 1,545.1GWh,同比增长 28.5%,增
幅相对于 2023 年已略有回升。从中国市场来看,EVTank 数据显示,2024 年中
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 1,214.6GWh,同比增长 36.9%,较 2023 年增速提高 2.6%,
在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到 78.6%,出货量占比继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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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完整,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兴
消费类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的发展,为中国锂电池产业持续增长提
供了一定支撑。根据艾媒咨询的数据,2021-2024 年中国锂电池规模整体呈现上
升趋势,2024 年已达到 17,500 亿元,同比增长 25.0%。2010 年-2029 年中国锂
电池市场规模及预测如下:
数据来源:艾媒咨询。
(2)消费锂电子行业市场空间
随着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传统消费类电子产品技术成熟,市场趋于饱和,
传统消费锂电池出货量趋于稳定;在智能手机换机潮、AI 技术推动笔电轻薄化
与高性能需求、智能穿戴设备及无人机市场快速发展等需求市场不断增长驱动下。
消费类锂电池行业在 2022 年经历需求疲软后迎来复苏。未来,消费锂电池市场
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张。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公布的数据,受 3C 数码产品需求疲软的影响,2022 年
中国消费锂电池出货量为 48GWh,同比减少 11%;2023 年起,传统消费电子领
域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市场规模持续扩张,诸多新兴消费领域迅速
兴起,国务院提出的“一万亿设备换新计划”推动 AGV、电动叉车等设备更新
换代及产业升级等诸多积极因素引领消费锂离子电池实现新一轮增长。
IDC 数据显示 2024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回升至 12.3 亿部,同比增长 3.4%,
其 中 AI 大模 型手 机 出 货 占 比超 35% ,带 动 高端 机 型电 池容量 均值提 升 至
高能量密度电池需求激增。据 TrendForce 测算,2025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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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望达 2.15 亿台,其中 AIPC 占比将超 40%,单机平均电池容量预计突破 70Wh,
较传统机型提升 30%以上。根据 IDC 相关数据,从 2014 年到 2022 年,全球可
穿戴设备出货量由 0.29 亿套增长至 4.93 亿套,年均复合增长率 42.50%,市场具
有巨大的增长潜力。2023 年、2024 年中国消费锂电池出货量分别达到 49GWh、
电池市场将稳步增长,2025 年出货量将提升至 67GWh。
根据 MordorIntelligence 预计,2025 年全球消费锂电池市场规模将达到 273.30
亿美元,2020-2025 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20.27%。
(1)行业周期性
消费锂离子电池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品类繁多,产品更新周期短。消费者的消
费偏好、消费能力、产品使用情况等存在较大差异,导致购买行为的随机性。一
般情况下,消费类电子产品难以出现在某一时期集体需求增加或减少的情况,消
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呈上升趋势但周期性不明显。因此,消费类锂电池行业不
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2)行业区域性
消费锂电池行业具有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等特点,并且需要一线工人进行控
制、组装等工作,因此消费锂电池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我国长三角、珠三角、京
津冀等经济发达、劳动力密集且相关配套产业齐全的地区。
(3)行业季节性
随着大众消费水平的不断增强以及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技术迭代和产品创
新速度加快,消费锂电池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但受国内春节、“双十
一”以及国外圣诞节、感恩节等特殊节日消费者对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增强的影
响,消费锂电池下半年销售较为旺盛。此外,某些大型消费类电子产品厂商每年
会在特定期间发布新品,部分消费锂电池生产企业也会出现每年的特定时期订单
增加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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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费锂电池行业发展趋势
核心方向
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
成本”,并要求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
营业务收入的 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
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鼓励企业自建或参与联合建设
中试平台;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
际产能的 50%。”
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引导锂离子电池企业从低效竞争转向研发创新,明确
了制造技术创新驱动产品质量提升与生产成本优化,是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的核
心方向。
近年来,消费类电子产品持续向小型化、形态优化及高性能化演进,伴随处
理器算力提升、多频段射频支持与高分辨率显示等需求,设备功耗与热管理挑战
日益严峻。为应对此趋势,消费类电池的发展聚焦于轻量化、小型化、容量提升、
高能量密度、尺寸定制、安全性增强及快充性能优化等核心方向。
消费类电子产品的迭代速度日益加快促使消费锂电池企业必须构建高效的
市场响应机制。从传统电子设备的轻薄化趋势到新兴可穿戴产品的异形化需求,
面对下游终端产品功能的持续丰富与产品形态的快速演进,消费锂电池正不断突
破物理适配边界,持续重构空间匹配的技术解决方案。为紧跟终端产品的更新节
奏,消费锂电池行业正通过模块化设计理念与柔性制造体系的结合,实现电池产
品的快速迭代升级。其中,电芯制造工艺的战略性提升尤为关键,这种变革正转
化为支撑企业定制化生产的核心能力,保障企业从市场需求识别到产品交付的全
流程高效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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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崛起,在全球竞争中确立了优势地位。随着
三星 SDI、LG 新能源等传统巨头战略重心转移至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领域,消
费锂电池市场开启国产替代加速窗口。国内生产企业依托自主电化学体系创新与
智能制造成本优势双轮驱动,快速承接市场空间,推动中高端消费锂电池国产化
率持续攀升。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扶持
锂离子电池凭借其在能源领域的不可替代性与广泛的应用场景,持续获得国
家战略层面的政策支持,驱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
长工作方案(2023-2024 年)》《《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国家
锂电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 版)》等一系列战略性纲要文件和配套产业
政策,明确国家对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的肯定与支持,对行业快速发展、加速产
业升级具有积极意义。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作为锂离子电池行业的重要领域,同样
受益于相关鼓励政策的支持,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2)我国锂电池产业链逐渐完善,已成为世界锂电池制造中心
在相关政策的大力扶持和下游消费需求有效的支撑下,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和完善,不仅在电芯制造这一核心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而且已逐步建立起包含锂矿采选、材料供应、电芯及 PACK、电池回收等各个环
节的完整产业链。得益于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锂离子
电池产业链产值也在迅速提升。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4 年全国锂离子电池行
业运行情况》,2024 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延续增长态势,全国锂电池总产量
我国锂电池全产业链国产化率也在不断提升。目前我国正极、负极、电解液
和隔膜四大原材料基本摆脱进口依赖,锂电设备国产化率也已经达到 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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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关键工序的装备国产化率达到 80%以上。全产业链协同升级与配套能力强化
有利于降低进口依赖与优化成本结构,这将持续巩固我国在全球锂电池产业的核
心地位。
(3)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将提供增量市场
消费锂电池的核心应用场景始终锚定消费电子领域。随着电子技术迭代周期
缩短、产品功能持续丰富、消费场景逐渐多元化,消费电子终端需求结构正在重
构。在传统产品增长趋缓背景下,智能可穿戴设备、便携医疗设备、无人机、
AR/VR 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加速崛起。在我国中产阶级人群不断扩大、消费
主力呈现年轻化、消费理念日益开放的背景下,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崛起恰与
主流市场需求相契合,新型产品可能引领新的潮流。主力消费者对新型消费类电
子产品的需求大幅增长将有效带动消费锂电池行业需求进一步释放,为消费锂电
池开辟出更具潜力的增量市场空间。
(4)技术创新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国关键锂电材料体系正迎来全面突破。在正极领域,磷酸铁锂凭
借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及成本优势等优点确立市场主导地位,我国已形成全球
领先的规模化产能;我国在固态电池技术研发领域也取得了显著成果,有机/无
机复合电解质工程取得关键进展,软包全固态锂离子电池完成样品开发;国内相
关机构对金属负极、金属间化合物、氧化物及含氧盐等新型负极材料正进行积极
研究。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我国在国际锂离子电池行业中保持领先地
位提供了重要保障。
(1)自动化生产水平有待提高
面对消费电子领域日益增长的定制化需求,消费锂电池行业正加速智能制造
转型。终端产品多样化持续倒逼消费锂电池企业生产柔性化升级,而人力成本的
结构性上涨进一步强化了自动化降本的经济逻辑。当前行业仍面临投资规模限制
与工艺适配壁垒的双重制约,导致整体自动化水平滞后于发展需求。随着装备技
术迭代与行业资源整合,智能制造渗透率有望实现系统性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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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人才储备不足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终端产品迭代加速对消费锂电池
生产企业研发设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尖端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尤其是贯通材
料研究与量产工艺设计的复合型人才的稀缺,已成为制约企业持续发展的要素之
一。构建高水平研发团队正成为突破人才瓶颈的关键突破口,直接影响企业技术
壁垒的构筑。随着消费锂电池生产企业加大产学研融合投入与关键技术岗位激励,
人才结构优化正驱动行业创新效能系统性提升。
(3)锂离子电池关键设备和技术仍面临“卡脖子”问题
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中,正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目前基本上实现了国产化。
但由于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铜箔、隔膜生产设备的一些关键部件,以及激光设
备等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依然受制于人。以隔膜为例,虽然单向拉伸的国产聚丙
烯(PP)隔膜在孔隙率和孔径分布方面已与国外产品接近;但双向分步拉伸的聚
乙烯(PE)隔膜则通常具有较低的孔隙率,孔径分布仍需改善。此外,在锂离
子电池制造相关的激光设备方面,高功率激光器仍以进口为主,主要外资品牌包
括 IPG、相干、通快(TRUMPF)等。
除铜箔、隔膜生产设备的关键部件、激光设备等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外,我
国锂电池产业在核心技术,如电池管理系统、正负极材料和电解质的创新和应用
上也存在明显的外部依赖。这种依赖限制了我国在这些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
由于部分技术领先国家,例如美国,在这些领域的技术壁垒和出口限制,中国企
业面临获取先进技术的障碍,这可能影响我国锂离子电池制造的核心技术的升级
和产业链的稳定。
(4)产能过剩导致的经济压力可能抑制行业创新升级能力
当前中国锂电池行业正经历产能结构性调整的阵痛期。2024 年上半年全行
业产能利用率低于 50%,在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产能过剩给企业带来严峻的
经济压力。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普遍面临资金链紧张、投资回报率降低,这导致
高风险的创新项目融资受阻,此外,资金链的紧张可能导致上游材料供应商与下
游锂离子电池制造商之间的账期延长,全产业链流动性风险加剧。
在电池单体生产领域,为维持基本运营,企业间非理性价格竞争频发,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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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的急剧收缩迫使企业削减研发投入,关键技术迭代速度放缓,长远看可能弱
化产业升级动能。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消费锂电池行业高度依赖技术迭代响应能力,下游电子产品短周期、多形态
的特性倒逼企业持续升级生产工艺与设备体系。新进入者因技术积累薄弱而面临
产品更新滞后与质量稳定性不足的双重劣势,使技术经验成为核心行业壁垒。优
势企业为维护竞争力,常通过高强度研发投入构筑专利护城河,进一步推高行业
准入门槛。新进入者既难以突破专利封锁获取高利润产品授权,又因研发实力有
限难以承担自主技术体系开发的高风险与长周期,技术与专利壁垒遂成为制约新
进入者的关键障碍。
消费锂电池作为消费电子产品的核心组件之一,其质量稳定性直接影响终端
品牌信誉与消费者安全。这一特性促使下游客户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机制:从
基础安全规范验证、全供应链能力评估,到长期生产稳定性测试,形成多层次的
审核体系。新进入者需经历认证周期较长,部分行业龙头客户认证周期长达两年,
以应对生产规模、资金实力、品控水平等多维度考核,并承担高昂的验证成本。
这种涵盖资源投入、时间消耗与综合能力达标的复合要求,构成了消费锂电池行
业的高门槛壁垒。
消费电子产品的形态与性能差异催生了消费锂电池高度定制化需求,客户对
电池尺寸及电化学指标存在个性化要求,显著提升了生产工艺复杂度。相较于标
准品,定制化生产依赖优秀的柔性制造能力,而消费锂电池在精密指标上容错度
低的特性,进一步要求企业构建精细化管控体系。
对于消费锂电子行业,专利技术主要覆盖产品设计维度,而量产的核心壁垒
来源于长期工艺沉淀。企业必须通过持续的生产实践渐进优化制程,在反复试错
中攻克良率瓶颈。这种跨周期的经验积累既无法速成也难以复制,要求新进入者
具备充足的资源耐力和抗风险能力,实质上构成了行业的结构性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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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锂电池行业技术密集的特性要求企业持续推动技术迭代与产品创新,以
此维持市场竞争力。这种创新高度依赖高端人才储备,这促使企业构建系统性研
发体系,一方面通过稳定的研发投入与有竞争力的薪酬机制吸引核心人才,另一
方面建立阶梯式培养制度强化内部造血能力。科研团队的凝聚力与技术传承需经
多年沉淀方能显效,新进入者因缺乏人才积累周期,在团队建设与知识管理层面
面临劣势。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具有显著的资金密集型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专用产线建设与高端研发投入形成高额初始资本门槛;规模经济拐点需经
长期积累方能达成,新进入者在产能爬坡、拓展销售渠道时持续面临运营资金消
耗,资金负担较重;及时响应终端用户需求要求企业建立原材料预购及安全库存
机制,这进一步加剧企业现金流波动风险。这种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资金耐力
要求,实质上构成了行业的准入壁垒。
(六)行业竞争格局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市场化程度较高,参与者众多,主要
生产企业集中在中、日、韩三国。全球消费电子电池行业的竞争格局已呈现出明
显的梯队分布,具体情况如下:
梯队 代表企业 具体情况
凭借早期的市场进入优势,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广泛的客户
第一 ATL、三星 SD 等
资源,在全球消费电子电池市场,尤其是智能手机电池、笔记本
梯队 日韩企业
电脑电池等传统消费电子领域,中占据领先地位
第二 珠海冠宇、比亚迪 已经成功进入多数消费电子品牌的供应链,并在全球市场中占据
梯队 等国内领先企业 了重要位置
第三 豪鹏科技、力神电 业务中心在动力电池或储能电池领域,将消费类电池作为第二增
梯队 池等企业 长点
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行业规模的迅速扩大,极大地促进了轻量化、高能量密
度、高定制化消费锂电池的市场需求,在此细分领域具有专利技术优势的企业将
成为此次发展机遇中的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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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具备自主创新能
力的锂离子电池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锂电
池产品和技术。标的公司自主研发的锂离子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笔记本/
平板电脑、车载设备、医疗设备、小型动力设备和储能等领域。报告期内,标的
公司所属消费锂电池行业内主要企业及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AmperexTechnologyLimited,成立于 1999 年,总部位于香港,是日本上市
公司 TDK 集团下的全资子公司,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芯和电池组生产商
ATL
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无人机以及各
种可穿戴和智能家居产品等。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是国内首家锂离子电池研发
天津力神 与制造企业,拥有超过 27 年锂离子电池研发与制造经验。已具有 31GWh
锂离子蓄电池的年生产能力,国际高端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锂电行业前列。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主要业务是消费电池(包括
亿纬锂能
锂原电池、小型锂离子电池、圆柱电池)、动力电池(包括新能源汽车电
(300014.SZ)
池及其电池系统)和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主要经营消费类锂离子
鹏辉能源
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业务。其中,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蓝牙耳机、
(300438.SZ)
蓝牙音箱、电子雾化器电池器、个人护理等领域。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主要从事消费类聚合物软包
珠海冠宇 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布局动力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
(688772.SH) 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无人机、储能、
汽车启停系统及电动摩托等领域。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研发、
博力威 制造与销售,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绿色的能源解决方案。
(688345.SH) 主营业务涵盖轻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类电池三大领域,广泛应用
于电动交通工具、智能家居、便携式能源、工业设备等行业。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
欣旺达 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电芯及模组,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笔
(300207.SZ) 记本电脑、电动汽车、可穿戴设备、动力工具、电动两轮车、智能家居、
能源互联网及储能等领域。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主要业务是消费类电池(包括聚
合物电池、铝壳电池)、小动力电池(包括两轮车电池、电动工具电池)
维科技术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和钠离子电池储能业务。消费类电池服务的市场包括
(600152.SH)
手机、笔记本及平板电脑、移动电源、智能家居、无人机、可穿戴设备等。
小动力电池服务的市场包括两轮车、电动工具等。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主要从事新兴消费类可充
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各类新兴消费类电子产
紫建电子
品为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蓝牙耳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手环、AR/VR
(301121.SZ)
眼镜等)、智能家居、智能音箱、便携式医疗器械、运动相机、智能学习
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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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和
豪鹏科技 镍氢电池,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蓝牙音箱、个
(001283.SZ)
人护理、便携式储能及储能电芯、无人机、轻动力、机器人、民用零售市
场及车载 T-Box 等多个领域。
资料来源:上述上市公司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
通过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产业链所处情况、应用领域等维度进
行比较分析,标的公司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如下:
序 证券 证券
主营业务情况
号 代码 简称
主要业务是消费类电池、小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和钠离子电
维科 池储能业务。消费类电池服务的市场包括手机、笔记本及平板电脑、
技术 移动电源、智能家居、无人机、可穿戴设备等。小动力电池服务的市
场包括两轮车、电动工具等;2024 年度营业收入约 15.28 亿元。
主要从事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布
珠海 局动力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
冠宇 机、智能穿戴设备、无人机、储能、汽车启停系统及电动摩托等领域;
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智能手
豪鹏 机、智能穿戴、蓝牙音箱、个人护理、便携式储能及储能电芯、无人
科技 机、轻动力、机器人、民用零售市场及车载 T-Box 等多个领域;2024
年度营业收入约为 51.08 亿元。
主要从事新兴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
售,以各类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为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蓝牙耳机、智
紫建
电子
音箱、便携式医疗器械、运动相机、智能学习机等;2024 年度营业
收入约为 11.45 亿元。
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电芯及模
欣旺 组,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电动汽车、可穿戴设备、动
达 力工具、电动两轮车、智能家居、能源互联网及储能等领域;2024
年度营业收入约为 560.21 亿元。
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用于手机、笔记
标的
公司
(七)标的公司在行业里的地位及主要优势和劣势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具备自主创新能
力的锂离子电池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锂电
池产品和技术。标的公司凭借核心技术根据客户的要求供应以笔记本电脑类锂电
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在消费锂电池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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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规模相对于同行业知名企业较小,并且所属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随着行
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要求不断涌现,标的公司仍需不断投入人力、资本进
行研发,以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1)技术储备与技术创新优势
标的公司自创立之初即坚持技术的自主创新。经过多年技术积累,标的公司
已经在锂电池模组领域完成了多元化技术储备,并形成高能量密度技术、凝胶电
池技术、高功率电池技术、微型电池技术、高温电池技术、低温电池技术、动力
&储能电池技术七大技术模块。同时,标的公司关键生产设备自研率高、关键工
艺具有自主创新性,形成了独有的技术创新优势,对标的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深
耕及拓展、以及开发和生产成本的经济性提供了技术保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取得专利 220 项,包括发明专利 24 项,
实用新型专利 186 项,外观专利 10 项。这些专利广泛的应用在公司产品中,保
证了产品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并充分保障了标的公司可以向市场持续提供技术
更加优越的锂电池产品。
(2)产品质量优势
由于锂电池产品普遍重视安全的特性以及下游品牌客户的要求,标的公司自
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产品质量,致力于通过严格的质量管控及检测体系保证公司
产品的高质量。
目前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客户要求,标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IECQQC080000:2017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要求、
IATF16949:2016 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等的
认证以及 GB/T29490-2013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从研发端到售后端各环节均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文件执行。
此外,公司在深圳和吉安都建立了可靠性测试实验室,检测内容涵盖了产品
生产的全周期,包括原材料来料分析与检验、过程分析与检验、电芯可靠性分析
与检验、PACK 可靠性分析与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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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标的公司产品性能稳定、品质优异,符合全
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准入标准,产品已通过中国 CQC、美国 UL、欧盟 CE
和 ROHS、日本 PSE、韩国 KC、台湾 BSMI、联合国 UN38.3 等多国地区及行业
组织的产品安全认证,具备全球销售条件。
(3)产品定制化优势
标的公司深耕消费锂电池定制化领域,其核心能力在于精准响应下游客户的
协同开发需求。当终端产品定型时,公司就该产品使用的锂电池形状、尺寸、电
量、电压平台、能量密度等各项指标与客户深入沟通,并对相关需求进行针对性
研发。基于长期实践构建的全链条协同体系,标的公司现已形成研发-设计-生产
一体化优势。标的公司拥有的七大技术平台通过模块化组合,能够高效满足多元
市场定制需求,在缩短定制化开发时间的同时降低开发成本,形成了标的公司独
特的非标响应能力壁垒。
(4)广泛的客户群体和应用领域
公司凭借技术创新,研发、设计、生产一体化以及锂电池技术多元化布局,
获得国际国内多家知名品牌客户的高度认可,产品除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领域外,
还广泛应用于 3C 数码、车载设备、医疗设备、小型动力设备和储能等领域的品
牌产品。
标的公司已经与中国长城、恒都电子、天珑移动、富士康、沃特沃德、佳世
达、伟创力、华勤技术等知名电子制造服务商(EMS)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并已成功向宏碁等品牌笔记本电脑厂商供货。未来,伴随细分市场品牌客户的成
长,以及依托 EMS 厂商的合作渠道,公司锂电池产品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1)生产规模较小
与行业龙头相比,标的公司在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尚有一定的差距,
生产规模成为制约标的公司市场开拓的重要因素之一。未来标的公司将持续优化
自身产品结构,提高生产的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积极开拓更大规模的客户和
市场,持续扩大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标的公司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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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渠道劣势
标的公司所处的消费锂电池制造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维持原材料、机器设备的运转。标的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普遍为上市公司或拥有丰
富的私募股权融资经历,融资渠道丰富。近年来,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
以及新产品的不断推出,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将无法满足标的公司科研成果
的转化、生产规模的快速扩张的步伐。资金及产能扩张瓶颈成为影响标的公司快
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082.37 16.02% 11,628.71 13.32% 12,083.57 12.52%
应收票据 4,848.92 5.15% 8,123.36 9.30% 8,168.18 8.46%
应收账款 21,448.05 22.78% 17,658.18 20.22% 18,399.77 19.06%
应收款项融资 947.87 1.01% 1,104.79 1.27% 2,280.10 2.36%
预付款项 1,337.66 1.42% 415.10 0.48% 444.24 0.46%
其他应收款 301.40 0.32% 590.74 0.68% 769.80 0.80%
存货 15,350.87 16.30% 12,757.86 14.61% 15,440.29 16.00%
其他流动资产 1,316.41 1.40% 953.21 1.09% 1,211.22 1.25%
流动资产合计 60,633.55 64.39% 53,231.96 60.96% 58,797.16 60.9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29,956.44 31.81% 31,116.00 35.63% 33,666.22 34.88%
在建工程 698.69 0.74% 385.95 0.44% 1,105.43 1.15%
使用权资产 666.96 0.71% 383.93 0.44% 738.32 0.76%
无形资产 642.31 0.68% 656.85 0.75% 554.37 0.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77.60 1.14% 1,290.24 1.48% 1,461.04 1.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2.60 0.52% 262.75 0.30% 201.87 0.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534.61 35.61% 34,095.71 39.04% 37,727.24 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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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合计 94,168.16 100.00% 87,327.67 100.00% 96,524.4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96,524.40 万元、87,327.67 万元
和 94,168.1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60.91%、60.96%和 64.39%,非流
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39.09%、39.04%和 35.61%,资产结构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3.12 6.74 11.39
银行存款 6,814.98 5,940.51 3,970.27
其他货币资金 8,264.27 5,681.46 8,101.92
合计 15,082.37 11,628.71 12,083.5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
项总额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2,083.57 万元、11,628.71 万
元和 15,082.3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52%、13.32%和 16.02%。标
的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为销售产品收到的银行
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构成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 2025-05-31 2024-12-31 2023-12-31
银行承兑汇票 2,816.80 5,735.94 6,744.30
商业承兑汇票 2,139.07 2,513.07 1,498.82
应收票据
减:坏账准备 106.95 125.65 74.94
小计 4,848.92 8,123.36 8,168.18
应收款项
应收票据 947.87 1,104.79 2,280.10
融资
合计 5,796.79 9,228.15 10,448.2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分别为 10,4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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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9,228.15 万元和 5,796.7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10.82%、10.57%
和 6.16%,金额及占比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23,085.18 18,981.78 19,523.64
其中:1 年以内(含 1 年) 22,405.34 18,455.00 19,199.56
坏账准备 1,637.13 1,323.60 1,123.88
账面价值 21,448.05 17,658.18 18,399.77
占资产总额比例 22.78% 20.22% 19.0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8,399.77 万元、17,658.18
万元和 21,448.05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06%、20.22%和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小计 23,085.18 100.00% 18,981.78 100.00% 19,523.64 100.00%
减: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
合计 21,448.05 - 17,658.18 - 18,399.77 -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在 1 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98.34%、
较高,回收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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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坏账情况
标的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14.79 1.80% 414.79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2,670.39 98.20% 1,222.34 5.39% 21,448.05
合计 23,085.18 100.00% 1,637.13 7.09% 21,448.05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02.68 1.59% 302.68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8,679.10 98.41% 1,020.92 5.47% 17,658.18
合计 18,981.78 100.00% 1,323.60 6.97% 17,658.18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9,523.64 100.00% 1,123.88 5.76% 18,399.77
合计 19,523.64 100.00% 1,123.88 5.76% 18,399.77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 1,123.88 万元、1,323.60 万元和
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主要系深圳市珍烟实业有限公司货款,法院已判决,但对象
已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回款可能性较小,标的公司预计款项难以收回,故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组合中按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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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22,670.39 1,222.34 5.39%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8,679.10 1,020.92 5.47%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9,523.64 1,123.88 5.7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并按照该政策于各会计期末足额计提坏账准备,针对账龄 3 年以上应收账款,
标的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3)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的比例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686.95 11.64% 153.35
深圳市蓝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111.94 9.15% 1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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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的比例
联腾信息技术(河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01.63 7.80% 90.08
东莞联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52.67 4.99% 57.63
上海英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34.86 4.05% 46.74
合计 非关联方 8,688.04 37.63% 453.40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695.07 14.20% 153.75
东莞联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87.72 8.89% 84.39
珠海市奋达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24.97 6.45% 61.25
东莞市艾普达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96.32 4.20% 39.82
深圳市蓝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74.41 3.55% 33.72
合计 非关联方 7,078.49 37.29% 372.92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184.27 11.19% 128.21
东莞联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60.36 6.46% 63.02
江门摩尔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84.50 4.53% 44.23
深圳市威兴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14.62 4.17% 40.73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03.22 4.11% 40.16
合计 非关联方 5,946.97 30.46% 316.3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合计 1,337.66 100.00% 415.10 100.00% 444.2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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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分别为 444.24 万元、415.10 万
元和 1,337.6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46%、0.48%和 1.42%,占比较
低。标的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预付款项账龄
以 1 年以内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69.80 万元、590.74 万
元和 301.4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80%、0.68%和 0.32%,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补偿款 - 704.14 704.14
代扣代缴社保及公积金 71.81 47.98 75.69
保证金及押金 210.46 199.45 131.47
其他 44.81 25.89 29.76
小计 327.08 977.45 941.06
减:坏账准备 25.68 386.71 171.26
合计 301.40 590.74 769.8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土地补偿款和保证金及押金构成。
土地补偿款账龄增加导致坏账准备增加 211.24 万元;2025 年 1-5 月,公司收到
土地补偿款,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均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327.08 100.00% 25.68 7.8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977.45 100.00% 386.71 39.56%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941.06 100.00% 171.26 18.20%
截至 2025 年 5 月末,标的公司他应收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占比为 94.84%。
标的公司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
工具,针对 3 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存货主要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956.09 24.04% 596.92 4,359.18
在产品 2,760.55 13.39% - 2,760.55
库存商品 3,621.59 17.56% 1,053.42 2,568.17
半成品 8,580.14 41.61% 3,488.84 5,091.30
发出商品 409.92 1.99% 79.81 330.11
委托加工物资 291.91 1.42% 50.34 241.57
合计 20,620.21 100.00% 5,269.34 15,3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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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647.90 20.48% 637.32 3,010.58
在产品 1,953.83 10.97% - 1,953.83
库存商品 3,855.16 21.64% 937.68 2,917.48
半成品 7,515.89 42.20% 3,427.68 4,088.21
发出商品 522.30 2.93% - 522.30
委托加工物资 315.81 1.77% 50.34 265.47
合计 17,810.89 100.00% 5,053.02 12,757.86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809.79 22.98% 308.93 4,500.86
在产品 1,895.02 9.05% — 1,895.02
库存商品 2,510.85 12.00% 480.24 2,030.61
半成品 11,306.45 54.02% 4,676.38 6,630.07
发出商品 214.36 1.02% - 214.36
委托加工物资 193.51 0.92% 24.13 169.38
合计 20,929.97 100.00% 5,489.68 15,440.2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5,440.29 万元、12,757.86 万
元和 15,350.8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00%、14.61%和 16.30%。标
的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购的模式组织生产,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
产品、库存商品和半成品构成,存货结构与标的公司业务模式相符合。
(2)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材料 637.32 74.09 - 114.49 - 596.92
库存商品 937.68 162.55 - 46.81 - 1,053.42
半成品 3,427.68 758.67 - 697.51 - 3,488.84
发出商品 — 79.81 - — 0.00 79.81
委托加工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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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53.02 1075.12 - 858.81 0.00 5,269.34
项目
原材料 308.93 415.06 - 86.68 - 637.32
库存商品 480.24 692.20 - 234.76 - 937.68
半成品 4,676.38 1,741.08 - 2,989.78 - 3,427.68
委托加工
物资
合计 5,489.68 2,898.69 - 3,335.35 - 5,053.02
项目
原材料 242.22 182.31 - 115.60 - 308.93
库存商品 71.14 483.38 - 74.27 - 480.24
半成品 5,087.56 3,250.89 - 3,662.07 - 4,676.38
委托加工
- 24.13 - - - 24.13
物资
合计 5,400.91 3,940.71 - 3,851.94 - 5,489.6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由库存商品和半成品跌价准备构
成,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和半成品跌价准备余额占比分别为 93.93%、86.39%
和 86.20%。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均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后对存在
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比
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
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
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
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
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
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
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
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
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
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
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
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公司原材料、周转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按照单
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库存商
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
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
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或转回的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
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
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
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
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
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
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
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
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
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
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
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
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
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
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
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标的公司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
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
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
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
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
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
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其公开披露资料。
由上表可见,对于存货计价,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采用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方法计量,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均考虑预计至完工时可能
还将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总的来说,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
计提政策无重大差异。
综上,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合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
分类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退货成本 558.31 474.59 633.49
预交所得税 472.94 241.36 46.96
合计 1,316.41 953.21 1,211.2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1,211.22 万元、953.21 万元和
成本和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16,570.33 28,990.44 322.49 557.06 46,440.32
累计折旧 2,019.19 11,718.07 291.20 378.21 14,406.67
减值准备 - 2,077.20 - - 2,077.20
账面价值 14,551.14 15,195.17 31.29 178.85 29,956.44
账面原值 16,570.33 28,986.55 322.49 550.32 46,429.68
累计折旧 1,690.79 10,829.43 286.67 355.93 13,162.82
减值准备 - 2,150.87 - - 2,150.87
账面价值 14,879.53 16,006.25 35.82 194.40 31,116.00
账面原值 16,570.33 28,240.06 346.97 537.80 45,695.15
累计折旧 902.64 8,863.03 288.62 298.38 10,352.67
减值准备 - 1,676.26 - - 1,676.26
账面价值 15,667.68 17,700.77 58.35 239.42 33,666.2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构成,各
期末账面价值为 33,666.22 万元、31,116.00 万元和 29,956.44 万元,占资产总额
比例分别为 34.88%、35.63%和 31.81%。
在资产负债表日,标的公司针对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估计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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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
当期损益。2022 年以来,标的公司电子雾化器电池业务受产业政策影响,加之
市场竞争激烈,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较大冲击,电子雾化器电池业务部分机
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考虑电子雾化器电池行业和公司自身业务的经营情况,与
电子雾化器电池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存在减值迹象,公司于 2022 年末、2023 年
年末和 2024 年年末对上述机器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并于 2025 年聘请中水致远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电子雾化器电池业务相关机器设备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020070 号、第 020071 号和第
值迹象,标的公司 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 5 月末电子雾化器电池相关
机器设备减值准备金额为 1,676.26 万元、2,150.87 万元和 2,077.20 万元。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
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情况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珠海冠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20 0-10% 33.33%—4.5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2-10 0-10% 50.00%—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10% 20.00%—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2%-10% 19.60%—9.00%
家具及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0-10% 33.33%—9.00%
生产辅助设备 年限平均法 2-10 0-10% 50.00%—9.00%
豪鹏科技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19%、9.5%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10 5% 19%、9.5%
德赛电池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0-10% 3.00%-5.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2-10 0-10% 9.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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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0-10% 11.25%-20.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2-5 0-10% 18.00%-50.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2-5 0-10% 18.00%-50.00%
紫建电子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器具及工具 年限平均法 3 5% 31.6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 9.5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19%-31.67%
欣旺达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5% 2.38%-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2-5 5% 19.00%-47.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2-20 5% 4.75%-47.50%
标的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5 5.00% 6.33%-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5.00% 9.50%-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9.50%-31.67%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其公开披露资料。
综上,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105.43 万元、385.95 万
元和 698.6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5%、0.44%和 0.74%,金额和占
比较小。标的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待安装设备,2024 年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
较上年末减少 719.48 万元,下降 65.09%,主要系待安装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后转固所致。2025 年 5 月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 312.75 万元,
主要系当期新增设备在期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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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办公生产场所长期租赁款项。报
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金额分别为 738.32 万元、383.93 万元和 666.9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76%、0.44%和 0.71%,金额和占比较小。2024
年末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354.39 万元,下降 48.00%,主要系使用权资产计
提折旧金额增加所致。2025 年 5 月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283.03
万元,增长 73.72%,主要系租赁合同变化重新计量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及累计摊销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591.85 115.28 707.13
累计摊销 54.25 10.57 64.82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537.60 104.71 642.31
账面原值 591.85 115.28 707.13
累计摊销 49.32 0.96 50.28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542.53 114.32 656.85
账面原值 591.85 - 591.85
累计摊销 37.48 - 37.48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554.37 - 554.3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54.37 万元、656.85 万
元和 642.3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7%、0.75%和 0.68%,主要为土地
使用权、软件等,不存在开发支出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使用情况良好,未出现减值迹象,为标的
公司合法拥有,是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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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
司抵消后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1,461.04 万元、1,290.24 万元和 1,077.60 万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51%、1.48%和 1.14%。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
产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未弥补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201.87 万元、262.75 万
元和 492.6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21%、0.30%和 0.52%,占比较小,
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采购款。
(二)负债结构分析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588.90 22.36% 12,472.88 25.98% 11,553.38 18.92%
应付票据 16,109.90 31.08% 11,373.18 23.69% 18,132.52 29.69%
应付账款 16,659.49 32.14% 14,805.85 30.85% 19,701.63 32.26%
合同负债 371.75 0.72% 330.52 0.69% 332.12 0.54%
应付职工薪酬 1,703.37 3.29% 1,672.90 3.49% 1,575.40 2.58%
应交税费 492.55 0.95% 684.07 1.43% 195.30 0.32%
其他应付款 315.87 0.61% 380.79 0.79% 233.46 0.38%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477.23 2.85% 3,693.77 7.70% 6,406.61 10.49%
流动负债合计 48,963.24 94.47% 45,821.92 95.46% 58,497.83 95.7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426.65 0.82% 35.00 0.07% 442.96 0.73%
长期应付职工薪
酬
预计负债 852.24 1.64% 719.66 1.50% 826.13 1.35%
递延收益 1,377.61 2.66% 1,423.82 2.97% 1,312.57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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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64.83 5.53% 2,178.48 4.54% 2,581.66 4.23%
负债合计 51,828.08 100.00% 48,000.40 100.00% 61,079.4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61,079.49 万元、48,000.40 万元和
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标的公司非流动负债比重
较低,主要系预计负债和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1,050.00 3,710.00 4,000.00
信用借款 3,528.67 4,750.00 18.00
保证加信用借款 7,000.00 4,000.00 7,522.92
应计利息 10.24 12.88 12.47
合计 11,588.90 12,472.88 11,553.3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553.38 万元、12,472.88
万元和 11,588.90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8.92%、25.98%和 22.36%,标
的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 18,132.52 万元、11,373.18 万
元和 16,109.90 万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69%、23.69%和 31.08%,均
为银行承兑汇票。2024 年末应付票据较 2023 年末减少 6,759.34 万元,下降 37.28%,
标的公司应付票据变动主要系 2024 年度标的公司已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
支付金额减少所致。2025 年 5 月末应付票据较 2024 年末增加 4,736.72 万元,增
长 41.65%,主要系公司采购货款以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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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材料款 13,650.80 11,455.71 15,121.31
工程设备款 2,288.17 2,617.30 3,915.37
其他 720.52 732.84 664.94
合计 16,659.49 14,805.85 19,701.6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19,701.63 万元、14,805.85 万元和
期内,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性质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货款 371.75 330.52 332.12
合计 371.75 330.52 332.1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332.12 万元、330.52 万元和
小。标的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1,700.50 1,672.90 1,575.25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计划
合计 1,703.37 1,672.90 1,575.4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1,575.40 万元、1,672.90
万元和 1,703.3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58%、3.49%和 3.29%,标的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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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384.12 552.03 25.13
企业所得税 2.90 2.90 45.74
房产税 23.20 34.80 32.72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6.94 41.39 41.22
附加税及其他 55.40 52.94 50.49
合计 492.55 684.07 195.30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195.30 万元、684.07 万元和 492.55 万
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32%、1.43%和 0.95%,主要由企业增值税、所
得税和附加税及其他构成。2024 年末应交税费较 2023 年末增加 488.77 万元,增
长 250.26%,主要系 2023 年末公司应交增值税金额较小所致;2023 年度,公司
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进项税增加较大导致 2023 年末应交增值税金额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代扣代缴 53.65 37.63 66.92
押金及保证金 24.00 32.00 32.00
报销款 33.44 127.59 94.75
地下人防建设款 157.76 157.76 —
其他 47.01 25.81 39.79
合计 315.87 380.79 233.4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233.46 万元、380.79 万元
和 315.8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38%、0.79%和 0.61%,包含代扣代
缴社保公积金等、押金及保证金、报销款和地下人防建设款等。2024 年末其他
应付款较 2023 年末增加 147.33 万元,增长 63.11%,主要系公司新增应付地下人
防建设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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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367.41 万元、
均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
应收票据
待转销项税额 28.31 24.22 14.47
合计 1,477.23 3,693.77 6,406.6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6,406.61 万元、3,693.77 万元
和 1,477.2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49%、7.70%和 2.85%,主要为已
背书转让未到期的应收票据。2024 年末和 2025 年 5 月末,其他流动负债金额持
续下降,主要系当期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 704.00 454.61 850.67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33.17 11.65 40.30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
负债
合计 426.65 35.00 442.9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 442.96 万元、35.00 万元和 426.6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73%、0.07%和 0.82%,租赁负债系标的公司
尚未支付的租赁款项。2024 年末租赁负债较 2023 年末减少 407.96 万元,下降
较 2024 年末增加 391.65 万元,主要系新签租赁合同尚未支付的租赁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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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 826.13 万元、719.66 万元和
的公司对预计销售退回计提形成。
比例为 0.40%,主要系根据上市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
及奖励协议》及标的公司 2025 年度预计经营情况,标的公司计提相应超额业绩
奖励。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 1,312.57 万元、1,423.82 万元
和 1,377.6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5%、2.97%和 2.66%,标的公司
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4 1.16 1.01
速动比率(倍) 0.92 0.88 0.74
资产负债率 55.04% 54.97% 63.2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841.10 8,200.80 -228.70
利息保障倍数(倍) 22.14 9.90 -7.31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
总负债/总资产;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固定资产折
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
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1、1.16 和 1.24,速动比率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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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有所改善。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28.70 万元、
公司 2023 年亏损,2024 年扭亏为盈,2024 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
倍数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生过信贷违约或重大债务纠纷。截
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大额逾期未偿还债项或大额或有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
负债率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项目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05-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 300207.SZ 欣旺达 1.09 1.71 2.08
行业平均 1.18 1.24 1.35
标的公司 1.24 1.16 1.01
速动比率 300207.SZ 欣旺达 0.89 1.40 1.70
行业平均 0.91 0.94 1.06
标的公司 0.92 0.88 0.74
资产负债率 300207.SZ 欣旺达 65.46% 36.39% 34.22%
行业平均 56.03% 55.57% 54.91%
标的公司 55.04% 54.97% 63.28%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其披露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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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会计期间为 2025 年 1-6 月。
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24 年以来,标的公
司经营状况好转,短期和长期的偿债能力改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接近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已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总体
来看,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周转率 3.32 3.45 3.51
应收账款周转率 3.36 3.67 4.20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51、3.45 和 3.32,基本保持稳定;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20、3.67 和 3.36,2024 年末应收账款周转率
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下降所致:2022 年以来,电子雾
化行业受持续出台监管政策影响,标的公司电子雾化产品市场需求受到一定程度
的冲击,相关因素对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标的
公司战略性逐步收缩电子雾化业务,导致标的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3 年
度减少 10,198.09 万元,下降 13.35%,营业收入减少导致其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
下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项目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05-31 2024-12-31 2023-12-31
存货周 688772.SH 珠海冠宇 4.86 4.46 4.28
转率 001283.SZ 豪鹏科技 6.49 5.31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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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05-31 2024-12-31 2023-12-31
行业平均 5.30 4.78 4.30
标的公司 3.32 3.45 3.51
应收账
款周转 300207.SZ 欣旺达 4.02 4.00 3.92
率
行业平均 4.41 3.90 3.90
标的公司 3.36 3.67 4.20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其年度报告。
注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会计期间为 2025 年 1-6 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紫建
电子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2023 年度,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24 年度,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导致其应收账款周转
率有所下降,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整
体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区间范围内,与珠海冠宇、豪鹏科技和欣
旺达等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7,408.01 66,179.10 76,377.19
减:营业成本 19,419.55 48,696.70 67,031.58
税金及附加 181.79 480.16 472.33
销售费用 955.62 2,821.11 2,396.41
管理费用 1,180.88 2,555.78 2,771.79
研发费用 1,853.12 4,097.00 4,306.03
财务费用 143.29 306.81 393.77
加:其他收益 630.07 1,130.38 892.46
信用减值损失 -17.42 -475.06 -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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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1,075.12 -3,373.29 -4,067.36
资产处置收益 47.59 -438.75 -131.80
二、营业利润 3,258.86 4,064.81 -4,353.83
加:营业外收入 1.48 22.75 30.83
减:营业外支出 10.41 31.79 63.80
三、利润总额 3,249.93 4,055.77 -4,386.80
减:所得税费用 237.11 173.67 -994.65
四、净利润 3,012.82 3,882.10 -3,392.1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6,377.19 万元、66,179.10 万元和
万元和 3,012.82,标的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10,198.09 万元,
下降 13.35%,主要系消费类电池中的电子雾化器电池收入下降所致,具体分析
参见本小节之“(一)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
划分”。
标的公司 2023 年度亏损,2024 年度扭亏为盈,2025 年 1-5 月业绩保持良好
的增长态势,报告期内业绩变动原因如下:
标的公司 2023 年度亏损,主要系 2022 年以来,电子雾化器电池行业受持续
出台监管政策影响,标的公司电子雾化器电池产品市场需求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
相关因素对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导致 2023 年
度亏损。
的公司毛利率增加主要是由于毛利率较高的聚合物软包电池收入金额及收入占
比提升、原材料价格下降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共同影响所致,毛利率变动分析参
见本小节之“(二)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现良好增长,主要系资产减值损失下降和销售毛利率提升所致:
(1)随着标的公
司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及加强对生产存货的管理,2025 年 1-5 月,标的公司资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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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损失为 1,075.12 万元,较 2024 年度有所下降。(1)标的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
化,毛利率持续上升,2025 年 1-5 月,标的公司销售毛利率为 29.15%,较 2024
年度增加 2.73 个百分点,主要系标的公司毛利率较高的聚合物软包电池收入金
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 2024 年度的 65.38%上升至 2025 年 1-5 月的 74.96%,
聚合物软包电池收入金额及占比提升致标的公司整体销售毛利率有所提升,标的
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向好。
(一)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1)营业收入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类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6,932.42 98.26% 65,172.35 98.48% 74,859.08 98.01%
其他业务收入 475.59 1.74% 1,006.75 1.52% 1,518.11 1.99%
合计 27,408.01 100.00% 66,179.10 100.00% 76,377.19 100.00%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具备自主创新能
力的锂离子电池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
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8%以上。
标的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镍钴锰酸锂等材料销售收入和认证服务费等,
金额及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消费类锂离
子电池
储能类锂离
子电池
其他 213.86 0.79% 577.00 0.89% 251.11 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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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26,932.42 100.00% 65,172.35 100.00% 74,859.08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4,859.08 万元、65,172.35 万元
和 26,932.42 万元。从产品分类上看,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消费类电池为主,
报告期内消费类电池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09%、93.36%和
主要系 2024 年度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中电子雾化器电池收入下降所致。2022 年以
来,电子雾化器电池行业受持续出台监管政策影响,标的公司电子雾化器电池产
品市场需求受到冲击,对标的公司的相关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了较大不利影
响,基于此标的公司逐步战略性收缩电子雾化器电池业务,2024 年度电子雾化
器电池业务收入金额为 3,607.54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 10,907.05 万元,下降 75.15%。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24,214.37 89.91% 56,684.48 86.98% 64,487.79 86.15%
境外 2,718.05 10.09% 8,487.87 13.02% 10,371.29 13.85%
合计 26,932.42 100.00% 65,172.35 100.00% 74,859.08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86.15%、86.98%和 89.91%。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 1 季度 12,893.15 47.87% 11,349.40 17.41% 16,124.55 21.54%
第 2 季度 14,039.27 52.13% 14,821.63 22.74% 18,410.62 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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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 3 季度 - - 15,973.81 24.51% 19,554.57 26.12%
第 4 季度 - - 23,027.52 35.33% 20,769.35 27.74%
合计 26,932.42 100.00% 65,172.35 100.00% 74,859.08 100.00%
标的公司产品本身的季节性波动特征不明显,但其作为笔记本及平板电脑、
手机、相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核心零部件,销量波动主要受消费类电子产品市
场需求的影响。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需求受节假日及新产品推出等因素影响呈现一
定的季节性,一般上半年是销售淡季,下半年是销售旺季,因此标的公司下半年
销售收入往往也高于上半年。
(5)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回款主要来自直接客户,仅存在少量由第三方回款
的情形,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 48.25 429.20 92.99
营业收入 27,408.01 66,179.10 76,377.19
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18% 0.65% 0.12%
标的公司第三方回款包括境内销售的第三方回款及境外销售的第三方回款,
其中:
①境内销售产生的第三方回款金额报告期内分别为 31.17 万元、60.29 万元
和 14.62 万元,主要系客户采购时通过其指定关联公司代付采购款,以及客户由
于账户冻结,由其关联方代为支付款项。
②境外销售产生的第三方回款金额报告期内分别为 61.82 万元、368.91 万元
和 33.63 万元,主要系公司巴基斯坦客户所在国家存在外汇管制或限制,客户通
过委托具有跨境外汇支付能力的第三方支付货款。
(1)营业成本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类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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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9,170.60 98.72% 48,288.65 99.16% 66,117.34 98.64%
其他业务成本 248.96 1.28% 408.05 0.84% 914.24 1.36%
合计 19,419.55 100.00% 48,696.70 100.00% 67,031.58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67,031.58 万元、48,696.70 万元和
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消费类锂离
子电池
储能类锂离
子电池
其他 192.14 1.00% 318.51 0.66% 208.10 0.31%
合计 19,170.60 100.00% 48,288.65 100.00% 66,117.34 100.00%
从产品构成来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结
构保持配比,且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3)主营业务成本要素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要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4,037.64 73.22% 36,014.44 74.58% 54,311.65 82.14%
直接人工 2,418.92 12.62% 4,914.95 10.18% 5,244.69 7.93%
制造费用 2,714.03 14.16% 7,359.26 15.24% 6,560.99 9.92%
合计 19,170.60 100.00% 48,288.65 100.00% 66,117.34 100.00%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组成部分为直接材料,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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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分别为 82.14%、74.58%和 73.22%,占比较高。2024 年以来,
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
(二)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7,761.82 97.16% 16,883.70 96.58% 8,741.14 93.54%
其他业务毛利 226.63 2.84% 598.70 3.42% 603.87 6.46%
合计 7,988.46 100.00% 17,482.40 100.00% 9,345.61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 9,345.61 万元、17,482.40 万元和
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均超过 96%,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贡献突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消费类锂离
子电池
储能类锂离
子电池
其他 21.72 0.28% 258.49 1.53% 43.00 0.49%
合计 7,761.82 100.00% 16,883.70 100.00% 8,741.74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8,741.74 万元、16,883.70 万元和
类电池销售收入及销售毛利率的增长,主营业务毛利也随之增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划分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30.08% 26.67%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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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储能类锂离子电池 8.99% 10.57% 15.67%
其他 10.16% 44.80% 17.13%
主营业务毛利率 28.82% 25.91% 11.6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1.68%、25.91%和 28.82%,2024
年度,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增加 14.23 个百分点,2025 年 1-5 月,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 2024 年度相比保持相对稳定。
电池收入金额及收入占比提升、原材料价格下降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共同影响所
致,具体如下:
(1)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包括聚合物软包电池、铝壳电池和圆柱电池等,其
中聚合物软包电池主要应用于笔记本及平板电脑等领域,因封装工艺复杂、叠片
效率难度高等特点,具备更高的附加值,销售毛利率较高,2023 年度和 2024 年
度,聚合物软包电池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27.88%和 34.57%。2024 年度,随着下游
应用领域笔记本及平板电脑市场强劲复苏,加之标的公司加大了聚合物软包电池
的市场开拓,标的公司聚合物软包电池 2024 年度实现收入 42,612.79 万元,较上
年增加 6,562.93 万元,增长 18.21%,毛利率较高的聚合物软包电池收入金额及
占收入比重增加导致 2024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
(2)标的公司锂离子电池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钴酸锂等正极材料、石墨
等负极材料、铝塑膜等,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标
的公司毛利率的影响较大。2024 年度,钴酸锂等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石墨的市
场价格较 2023 年度下降幅度较大,以正极材料为例,标的公司 2024 年度正极材
料采购单价较上年度下降 33.37%,原材料价格下降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受原
材料价格下降影响,标的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也有所下降,但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小
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使得毛利率提升。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行业平均 18.24% 20.21% 17.51%
标的公司 29.15% 26.42% 12.24%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
注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会计期间为 2025 年 1-6 月。
受政策和市场影响,2023 年度,电子雾化器电池业务对标的公司的盈利能
力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标的公司战略性逐步收缩电子雾化器电池业务,剔除电
子雾化器电池业务后,标的公司 2023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18.27%。整体来看,
标的公司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区间内。
(三)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955.62 3.49% 2,821.11 4.26% 2,396.41 3.14%
管理费用 1,180.88 4.31% 2,555.78 3.86% 2,771.79 3.63%
研发费用 1,853.12 6.76% 4,097.00 6.19% 4,306.03 5.64%
财务费用 143.29 0.52% 306.81 0.46% 393.77 0.52%
合计 4,132.92 15.08% 9,780.71 14.77% 9,868.00 12.9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 9,868.00 万元、9,780.71 万元和
期间费用金额相对稳定,2024 年度,标的公司收入金额下降导致期间费用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474.36 49.64% 1,123.36 39.82% 1,144.35 47.75%
销售服务费 148.86 15.58% 750.94 26.62% 558.88 23.32%
业务招待费 249.76 26.14% 579.77 20.55% 295.38 12.33%
差旅费 18.25 1.91% 66.63 2.36% 109.53 4.57%
其他 64.40 6.74% 300.41 10.65% 288.28 12.03%
合计 955.62 100.00% 2,821.11 100.00% 2,396.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396.41 万元、2,821.11 万元和 955.62
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3.14%、4.26%和 3.49%,主要由职工薪酬、销售服务
费以及业务招待费构成,其中销售服务费主要系支付外部服务商协助标的公司开
拓市场、服务客户的费用,包括协助标的公司进行商业谈判、货款催收、协调客
户关系以及为配合客户的具体需求协助标的公司拟定销售策略、销售计划以及营
销方案等。
要系 2024 年度标的公司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尤其是加大高附加值产品和客户的
拓展,销售服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相应增加。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行业平均 2.14% 1.95% 2.04%
标的公司 3.49% 4.26% 3.14%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其定期公告
注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会计期间为 2025 年 1-6 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
因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收入规模大,规模效应显著,而标的公司整体收
入规模相对较小,聚合物软包电池等业务处于市场开拓的关键时期,因此其销售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费用支出较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733.14 62.08% 1,363.17 53.34% 1,471.35 53.08%
折旧摊销 121.02 10.25% 285.10 11.16% 338.17 12.20%
办公费 21.14 1.79% 187.33 7.33% 315.83 11.39%
中介机构费 42.34 3.59% 167.78 6.56% 177.24 6.39%
业务招待费 92.94 7.87% 126.82 4.96% 103.14 3.72%
其他 170.31 14.42% 425.59 16.65% 366.06 13.21%
合计 1,180.88 100.00% 2,555.78 100.00% 2,771.79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771.79 万元、2,555.78 万元和
旧摊销、办公费和中介机构费构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保持相对稳定。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行业平均 6.60% 6.54% 6.90%
标的公司 4.31% 3.86% 3.63%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其定期公告
注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会计期间为 2025 年 1-6 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
因是:(1)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较小,管理结构相对扁平化,
内部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精简,管理成本处于较低水平;
(2)标的公司子公司位
于江西省吉安市,人均工资较低,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较低。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072.61 57.88% 2,448.22 59.76% 2,460.01 57.13%
材料费 351.35 18.96% 692.58 16.90% 889.04 20.65%
认证检测费 276.89 14.94% 495.15 12.09% 479.85 11.14%
折旧与摊销 63.85 3.45% 202.31 4.94% 159.65 3.71%
其他费用 88.42 4.77% 258.75 6.32% 317.49 7.37%
合计 1,853.12 100.00% 4,097.00 100.00% 4,306.03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4,306.03 万元、4,097.00 万元和
料费和认证检测费构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基本保持稳定。
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行业平均 9.55% 8.53% 7.64%
标的公司 6.76% 6.19% 5.64%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其定期公告
注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会计期间为 2025 年 1-6 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
维科技术、豪鹏科技和欣旺达等可比上市公司相近。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支出 153.72 107.28% 455.63 148.50% 528.10 134.11%
其中:租赁负债利
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32.68 22.81% 70.43 22.95% 86.03 21.85%
汇兑损失 38.39 26.79% 37.20 12.12% 43.61 11.08%
减:汇兑收益 32.15 22.44% 154.81 50.46% 135.66 34.45%
银行手续费 15.38 10.73% 32.83 10.70% 37.04 9.41%
其他 0.64 0.45% 6.38 2.08% 6.72 1.71%
合计 143.29 100.00% 306.81 100.00% 393.77 100.00%
标的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和利息收入等。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发生额较小,分别为 393.77 万元、306.81 万元和 143.29 万元,
财务费用率分别为 0.52%、0.46%和 0.52%。
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行业平均 0.58% 0.34% 0.44%
标的公司 0.52% 0.46% 0.52%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其定期公告
注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会计期间为 2025 年 1-6 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介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 48.09 26.45% 141.09 29.38% 139.06 29.44%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产税 58.00 31.90% 139.19 28.99% 127.76 27.05%
教育费附加 41.54 22.85% 121.72 25.35% 117.94 24.97%
土地使用税 9.88 5.44% 23.71 4.94% 23.71 5.02%
其他 24.29 13.36% 54.44 11.34% 63.86 13.52%
合计 181.79 100.00% 480.16 100.00% 472.33 100.00%
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等流转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472.33 万元、480.16 万元和 181.79 万元,
金额较小。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补助 274.67 43.59% 482.01 42.64% 565.65 63.38%
增值税加计抵减 346.27 54.96% 638.70 56.50% 326.42 36.58%
个税手续费返还 9.13 1.45% 9.66 0.85% 0.38 0.04%
合计 630.07 100.00% 1130.38 100.00% 892.46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892.46 万元、1,130.38 万元和 630.07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和增值税加计抵减。
(六)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13.54 1,799.89% -208.90 43.97% -92.77 177.0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77.42 -1592.54% -215.45 45.35% 2.48 -4.72%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8.70 -107.35% -50.71 10.67% 37.89 -72.29%
合计 -17.42 100.00% -475.06 100.00% -52.41 100.00%
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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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基本在 1 年以内,款项质量较好,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影响。
(七)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货跌价损失 -1,075.12 100.00% -2,898.69 85.93% -3,940.71 96.8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0.00% -474.61 14.07% -126.65 3.11%
合计 -1,075.12 100.00% -3,373.29 100.00% -4,067.36 100.00%
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其中固定
资产减值损失为电子雾化业务相关机器设备减值。
(八)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131.80 万元、-438.75 万元和 47.59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及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九)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30.83 万元、22.75 万元和 1.48 万元,
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赔偿款等;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63.80
万元、31.79 万元和 10.41 万元,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滞纳金和赔偿支
出等。整体来看,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金额较小,对利润总额影响很小。
(十)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3 -9.04 -32.97
小计 199.18 9.92 3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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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
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50.22 8.43 304.9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304.92 万元、8.43 万元和
构成。2024 年度,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较年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当年度固
定资产处置损失金额增加所致。
(十一)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以及可能影响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
因素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向
客户销售锂离子电池产品获取营业收入,扣除生产锂离子电池的材料成本以及折
旧、人工等生产费用后形成毛利,再扣除各项销售、管理、研发和利息支出等费
用后形成营业利润。
标的公司深耕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业务多年,其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
优势、技术储备与技术创新优势等,具体详见本节“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七)标的公司在行业里的地位及主要优势和劣势”
之“2、竞争优势”。标的公司在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后,将进一步充分利
用上市公司的协同资源和资本市场平台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
存货减值、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等风险,上述各项因素的影响及其相关风险已于
本报告书“第十二节风险因素”之“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部分详细披露,提
请投资者关注。
(十二)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及其可持续性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利润主要来自于营业收入带来的利润,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对利润总额影响很小。总体来看,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主
要的驱动要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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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标的公司所属的电池行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性产业。电池在
保障国防战略需要、满足大众工作及生活消费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
领域和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我国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池行业
与国民社会经济的绿色发展、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以及现代电子信息、新材
料、装备制造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有着十分紧密的关联。
近年来,国家出台大量的电池产业升级相关的鼓励政策,通过扶优汰劣政策
的实施,积极推动行业中优质企业的发展,加速全产业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升
级,为行业的有序竞争及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也为公司未来的经营
发展提供了较大的政策保障和支持。
(2)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趋势良好
在消费类电池业务领域,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在经历了数年的调整后,2024
年企稳回升,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速实现转正,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
持续向好;叠加 3C 端国补政策的落地,2025 年增长趋势有望延续。另一方面,
可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蓝牙音箱、AR/VR 设备等新兴电子领域依然呈现
出较快的发展态势。此外,随着 AI 浪潮的兴起以及开源大模型的问世,各大厂
商都在积极探索与 AI 大模型融合发展的新契机,AI 有望引领消费电子新一轮的
产品创新周期,从而刺激终端需求进一步增长。
根据《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 年)》
(以下简称“白皮书”)
最新数据,2024 年全球小型锂离子电池(SmallLIB)出货量达 129.5GWh,同比
增长 12.1%。预计 2025 年该领域出货量将突破 145GWh,增速维持在 10%-12%
区间。终端设备市场方面,IDC 数据显示 2024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回升至 12.3
亿部,同比增长 3.4%,其中 AI 大模型手机出货占比超 35%,带动高端机型电池
容量均值提升至 5,200mAh(较 2022 年增长 18%)。笔记本电脑市场复苏更为强
劲,Canalys 统计 2024 年全球出货量达 2.05 亿台,同比增长 5.1%,AIPC 渗透率
突破 25%,推动高能量密度电池需求激增。据 TrendForce 测算,2025 年全球笔
记本电脑出货量有望达 2.15 亿台,其中 AIPC 占比将超 40%,单机平均电池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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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突破 70Wh,较传统机型提升 30%以上,行业增长动能正从规模扩张转向价
值升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依托长期技术积累与战略布局,持续深化与于宏碁、
Walmart、尼康等全球和地区知名品牌的合作,在笔记本及平板电脑领域保持稳
定供货份额,并通过灵活响应需求、优化服务巩固客户黏性。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行业良好的发展趋势为标的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标的公司以其核心竞争力驱动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二、
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七)标的公司在行业里的
地位及主要优势和劣势”之“2、竞争优势”。
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流量表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82.41 1,853.88 957.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3.62 -2,522.81 -928.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31.36 2,516.92 -1,192.5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57 117.61 92.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0.85 1,965.59 -1,070.98
期初现金及等价物余额 5,947.25 3,981.66 5,052.63
期末现金及等价物余额 6,818.10 5,947.25 3,981.66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691.07 65,037.95 69,248.22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63 39.97 250.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4.01 803.07 1,454.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547.71 65,880.99 70,953.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102.53 43,532.54 46,76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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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896.27 14,723.50 16,883.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29.58 1,670.73 2,200.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36.91 4,100.34 4,142.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865.30 64,027.11 69,995.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82.41 1,853.88 957.7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70,953.04 万元、65,880.99 万
元和 27,547.71 万元,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整体与标的公司
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957.76 万元、1,853.88 万元和 5,682.41 万元,与净利润存在差异,具体差
异调节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净利润 3,012.82 3,882.10 -3,392.14
加:资产减值准备 1,075.12 3,373.29 4,067.36
信用减值准备 17.42 475.06 52.41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
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1,342.69 3,392.63 3,360.18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4.54 12.80 11.84
使用权资产摊销 112.90 354.39 344.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47.59 438.75 131.80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59.95 338.02 436.05
递延 所得 税资 产减 少( 增加 以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3,668.13 -216.26 3,352.85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1,372.35 1,952.85 -3,217.20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82.41 1,853.88 957.76
综合来看,标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受经营性应付项目影响较大,与净
利润之间差异主要受期末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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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89 344.45 2,828.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6.51 2,867.27 3,756.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3.62 -2,522.81 -928.2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28.23 万元、
-2,522.81 万元和-1,073.62 万元,主要由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和购建固定资
产付的现金组成。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665.77 17,430.23 12,540.9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20.46 2,110.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65.77 19,850.69 14,651.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547.10 16,511.15 13,819.0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6.22 426.56 1,641.7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3.82 396.06 383.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97.14 17,333.77 15,843.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31.36 2,516.92 -1,192.5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2.56 万元、
现金和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构成。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从笔记本电脑结构件业务到笔记本电脑
“结构件+电池模组”的提升,增强现有泛笔记本电脑模组领域的业务布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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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管控安排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尽快完成对标的公司在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各方面的整合管控工作,提升整合绩效,帮助标的公
司进一步完善业务架构、共享融资渠道,在提升标的公司经营能力和持续经营能
力的同时,实现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一)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将维持独立运营的主体,保持业务经营和管理
的相对独立。英力股份自上市以来,通过自身的不断研发创新,巩固并加强自身
产品在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为实现
笔电领域“结构件模组+电池模组”,并进一步实现泛笔记本电脑模组业务发展
战略的重要布局。未来,上市公司将发挥其平台优势,在加大标的公司产品推广
力度的同时,深度融合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产品、业务,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产
品结构。
上市公司核心团队深耕笔记本电脑领域多年,积累了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将保有自身独立的销售团队,并将得到上市公司销
售渠道的支持,业务规模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张。除此之外,标的公司积累的客户
资源,也将为上市公司其他产品的推广提供助力。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法
人地位。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资产的相对独立性,在确保标的公司拥有与其
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的同时,结合其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其资产配置,提高资
产使用效率。
(三)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把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体系纳入上市
公司体系内,接受上市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良好
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能力提高标的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符合标的公
司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内控建设和合规管理。
上市公司将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理,通过定期召开
财务分析会议、完善标的公司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费用报销制度,提高标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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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成本控制水平、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能力以及运营决策效率。同时,上市公
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审计监督,确保对标的公司运营情况的及时掌握,并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做好减值风险预判。
(四)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出于维护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稳定,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
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团队的稳定性,人员配置原则上不会发生重大调整。同时,
上市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在人才培养机制、薪酬考核制度
等方面加强与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融合,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
性和凝聚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上市公司计划派出相关人员担任标的
公司董事,并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标的公司的管理及重要经营决策。未来,
在保证标的公司稳定经营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将审慎调整管理结构。同时,上市
公司将与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建立更为紧密的沟通机制,要求标的公司就日常
业务运营情况形成定期总结与汇报,以便针对性的制定未来发展计划。
(五)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则上保持标的公司现有内部组织架构的稳定性。
一方面,上市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自身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
的需要,动态优化、调整标的公司组织架构;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建
设与实施,维护自身和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上市公司可以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有效整合,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上市
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索引至“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重组对上
市公司的影响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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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对标的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5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5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5089 号)。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082.37 11,628.71 12,083.57
应收票据 4,848.92 8,123.36 8,168.18
应收账款 21,448.05 17,658.18 18,399.77
应收款项融资 947.87 1,104.79 2,280.10
预付款项 1,337.66 415.10 444.24
其他应收款 301.40 590.74 769.80
存货 15,350.87 12,757.86 15,440.29
其他流动资产 1,316.41 953.21 1,211.22
流动资产合计 60,633.55 53,231.96 58,797.1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29,956.44 31,116.00 33,666.22
在建工程 698.69 385.95 1,105.43
使用权资产 666.96 383.93 738.32
无形资产 642.31 656.85 554.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77.60 1,290.24 1,461.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2.60 262.75 201.8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534.61 34,095.71 37,727.24
资产总计 94,168.16 87,327.67 96,524.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588.90 12,472.88 11,553.38
应付票据 16,109.90 11,373.18 18,1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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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16,659.49 14,805.85 19,701.63
合同负债 371.75 330.52 332.12
应付职工薪酬 1,703.37 1,672.90 1,575.40
应交税费 492.55 684.07 195.30
其他应付款 315.87 380.79 233.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4.18 407.96 367.41
其他流动负债 1,477.23 3,693.77 6,406.61
流动负债合计 48,963.24 45,821.92 58,497.8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426.65 35.00 442.9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08.33 - -
预计负债 852.24 719.66 826.13
递延收益 1,377.61 1,423.82 1,312.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64.83 2,178.48 2,581.66
负债合计 51,828.08 48,000.40 61,079.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793.75 5,793.75 5,793.75
资本公积 23,952.89 23,952.89 23,952.89
其他综合收益 0.23 0.23 -0.02
盈余公积 924.41 924.41 586.40
未分配利润 11,668.81 8,655.99 5,111.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340.09 39,327.27 35,444.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4,168.16 87,327.67 96,524.4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7,408.01 66,179.10 76,377.19
其中:营业收入 27,408.01 66,179.10 76,377.19
二、营业总成本 23,734.27 58,957.56 77,371.91
其中:营业成本 19,419.55 48,696.70 67,031.58
税金及附加 181.79 480.16 4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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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费用 955.62 2,821.11 2,396.41
管理费用 1,180.88 2,555.78 2,771.79
研发费用 1,853.12 4,097.00 4,306.03
财务费用 143.29 306.81 393.77
其中:利息费用 153.72 455.63 528.10
利息收入 32.68 70.43 86.03
加:其他收益 630.07 1,130.38 892.4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7.42 -475.06 -52.4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75.12 -3,373.29 -4,067.3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7.59 -438.75 -131.8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58.86 4,064.81 -4,353.83
加:营业外收入 1.48 22.75 30.83
减:营业外支出 10.41 31.79 63.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249.93 4,055.77 -4,386.80
减:所得税费用 237.11 173.67 -994.6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12.82 3,882.10 -3,392.1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1 0.26 -0.0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0.01 0.26 -0.02
税后净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012.81 3,882.36 -3,392.1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012.81 3,882.36 -3,392.1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 0.67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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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2 0.67 -0.5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691.07 65,037.95 69,248.22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63 39.97 250.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4.01 803.07 1,454.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547.71 65,880.99 70,953.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102.53 43,532.54 46,768.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896.27 14,723.50 16,883.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29.58 1,670.73 2,200.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36.91 4,100.34 4,142.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865.30 64,027.11 69,995.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82.41 1,853.88 957.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89 344.45 2,828.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6.51 2,867.27 3,756.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3.62 -2,522.81 -928.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665.77 17,430.23 12,540.9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2,420.46 2,110.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65.77 19,850.69 14,651.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547.10 16,511.15 13,819.0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6.22 426.56 1,641.7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3.82 396.06 383.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97.14 17,333.77 15,843.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31.36 2,516.92 -1,192.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57 117.61 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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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0.85 1,965.59 -1,070.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47.25 3,981.66 5,052.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18.10 5,947.25 3,981.66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上市公司编制了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容诚会计师对上市公司
编制的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容诚阅字
【2025】230Z0039 号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其备考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194.27 31,485.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14.13
应收票据 9,783.07 12,575.65
应收账款 91,872.03 90,420.80
应收款项融资 947.87 1,111.93
预付款项 2,076.37 1,216.25
其他应收款 2,468.11 2,620.04
存货 65,402.29 55,447.27
合同资产 273.64 329.54
其他流动资产 6,652.22 5,831.25
流动资产合计 218,669.87 204,051.8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98.71 198.66
投资性房地产 2,094.79 2,143.69
固定资产 159,005.52 157,156.54
在建工程 11,645.75 9,454.67
使用权资产 1,326.49 832.36
无形资产 9,760.77 9,910.55
商誉 14,786.05 14,7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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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月 31 日
长期待摊费用 1,892.08 1,384.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03.04 2,584.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28.09 1,102.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5,241.29 199,553.68
资产总计 423,911.16 403,605.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251.52 54,985.75
交易性金融负债 13.76 -
应付票据 35,075.87 27,768.00
应付账款 88,990.61 86,324.70
预收款项 7.07 38.42
合同负债 398.65 361.12
应付职工薪酬 3,847.54 3,402.90
应交税费 676.94 896.07
其他应付款 483.71 542.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10.84 2,545.95
其他流动负债 6,018.17 7,547.22
流动负债合计 200,274.67 184,413.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531.05 6,554.62
租赁负债 723.69 348.10
长期应付款 4,922.25 3,612.2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08.33 -
预计负债 994.89 830.30
递延收益 7,780.37 8,140.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979.47 1,074.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140.06 20,560.12
负债合计 222,414.73 204,973.19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9,447.59 188,481.47
少数股东权益 12,048.83 10,150.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1,496.43 198,6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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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月 31 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23,911.16 403,605.54
(二)备考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8,807.36 250,476.37
其中:营业收入 108,807.36 250,476.37
二、营业总成本 104,601.40 240,840.71
其中:营业成本 92,453.18 213,812.47
税金及附加 815.63 1,978.48
销售费用 1,778.01 4,986.35
管理费用 3,883.22 8,378.96
研发费用 4,688.79 10,448.20
财务费用 982.56 1,236.24
其中:利息费用 1,207.61 3,410.34
利息收入 98.90 239.90
加:其他收益 985.11 2,024.2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2.77 -619.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26 310.9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1.12 -978.7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802.77 -5,446.8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3.96 -440.6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16.90 4,485.44
加:营业外收入 19.27 39.45
减:营业外支出 56.64 147.0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79.53 4,377.87
减:所得税费用 111.13 -10.1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68.40 4,387.9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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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10 -10.1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10 -10.2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6
七、综合收益总额 3,359.30 4,377.8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761.35 3,624.4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97.95 753.3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7
三、相关资产盈利预测的主要数据
本次交易不涉及对标的资产的未来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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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
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拟采取的具体解决或规范措施
为进一步避免及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
了承诺函。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重
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
承诺”。
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
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
根据《公司法》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为优特利投资、实际控制人为王继生。
(2)其他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其他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费维群、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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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恒达、聚和能达。此外,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高新投 100.00%
的股权,并持有创新二号 18.00%的财产份额,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的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创新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高新投、创新二号系一致行动人,两家企业合计持有公司 323.86 万股,持
股比例为 5.59%。
(3)标的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标的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三、
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4)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标的公司之关联自然人还包括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
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5)除上述关联方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有重大影响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深圳市聚贤能达创业合伙 标的公司董事、总经理费维群出资 40%、并担任执行事
企业(有限合伙) 务合伙人的企业
标的公司董事罗强出资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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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限公司 赫秋出资 100%,陶赫秋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其配偶
余辉勇担任监事的企业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花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继生配偶的弟弟的配偶
之屋花店 陶赫秋出资的个体工商户
吉安市井开区美宜佳便利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继生的妹妹王晚娥经营
店 的个体工商户,于 2023 年 9 月注销
深圳市特密高能科技有限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继生曾控制的企业,已提交注销
公司 申请
标定公司董事、总经理费维群的配偶欧涛出资 35%并担
任董事、总经理的企业,该公司已被吊销但尚未注销
标的公司董事、总经理费维群配偶的母亲黄晓君出资
北京嘉名佰合公关营销顾
问有限公司
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6)报告期内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吉安市优特利新
能源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员工、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已于 2025 年 7 月离
任董事)
标的公司前员工(于 2023 年 11 月离职)、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
司董事(已于 2025 年 7 月离任董事)
标的公司前员工(于 2023 年 8 月离职)、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
董事(已于 2025 年 7 月离任董事)
报告期前 12 个月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离
任)
荟光(宁波)科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孟亚斌持股 68%,并担
技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孟亚斌持股 56%,并担
元孚(宁波)科
技有限公司
陈艳苗担任监事的企业
宁波聚宁达企业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孟亚斌出资 90%,并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炎合能企业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孟亚斌出资 80%,其配
(有限合伙) 事会主席陈艳苗持股 5%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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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询有限公司 42%,并担任董事、经理的企业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孟亚斌配偶王媛出资
元淞(宁波)科
技有限公司
事会主席陈艳苗担任监事的企业
深圳市深远大科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的李亚光出资 20%,并担任执行董事、
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其配偶蒙景奕出资 80%的企业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的李亚光曾出资 50%,并担任总经理、
深圳市兴旺达精
密机械有限公司
相关股权并离任相关职位
广东南铝建筑模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崴担任副总经理的企业,
架科技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离任
湖南中科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礼晟珠宝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李亚光的子女的配偶李正东出资
有限公司 99%,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深圳市懂钻帝科 深圳市礼晟珠宝有限公司持股 50%,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
技发展有限公司 李亚光的子女的配偶李正东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巴林右旗蒙记冰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李亚光配偶的妹妹蒙景旻经营的个体
淇淋奶茶店 工商户
巴林右旗长恒珠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李亚光配偶的妹妹蒙景旻经营的个体
宝翡翠园店 工商户,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注销
霍尔果斯红珊瑚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独立董事的姜慧芳出资 40%,并担任财务
负责人的企业
限公司
宿迁方炜管理咨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独立董事的姜慧芳出资 95%的企业,于
限合伙)
苏州朗泰新能源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独立董事的邢巍持股 76%,并担任执行董
科技有限公司 事的企业
淮北市诺信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绿谷康城科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独立董事的王旌旗的配偶孙雪梅出资
技有限公司 50%,并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沛县东丽医药咨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独立董事的王旌旗的妹妹王艳丽经营的个
询服务部 体工商户
沛县东丽医药咨 报告期前 12 个月内曾任标的公司董事的杨伟伟持股 100%,并担
询服务部 任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企业
聊城市茌平区拓
峰汽配中心
临沂市兰山区瀚
峰汽配中心
惠州市星晨文化 报告期内曾任标的公司监事的王腾娥担任监事的企业,于 2022 年
传播有限公司 3 月 23 日注销。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5 月发生额 2024 年度发生额 2023 年度发生额
特密高能 采购商品 - 1,324.09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5 月发生额 2024 年度发生额 2023 年度发生额
特密高能 销售商品 - 1,324.09 -
报告期内,特密高能曾系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继生控制的企业。2024 年,
特密高能因经营需要,曾向优特利科技采购一批电芯及 Pack 产品,并原价将该
批物料销售给标的公司。2025 年 8 月,特密高能已提交注销申请。
(2)关联担保情况
①标的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 借款是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间 已经履行 否已偿
完毕 还完毕
余鸿燕、吉安市优 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特利科技有限公 4,500.00 (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 否 否
司、王继生 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
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
年
余鸿燕、吉安市优 2025 年 3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特利科技有限公 2,000.00 月 24 日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 否 否
司、王继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余鸿燕、吉安市优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6 年 7
特利科技有限公 20,000.00 月 5 日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 否 否
司、王继生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余鸿燕、吉安市优 2022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特利科技有限公 4,000.00 月 31 日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 否 否
司、王继生 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余鸿燕、吉安市优 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特利科技有限公 5,400.00 月 10 日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 否 是
司、王继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王继生、吉安市优
特利科技有限公司
务人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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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否 借款是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间 已经履行 否已偿
完毕 还完毕
年
余鸿燕、吉安市优 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5 年 6
特利科技有限公 3,000.00 月 7 日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否 是
司、王继生 年
余鸿燕、吉安市优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5 年 3
特利科技有限公 4,000.00 月 26 日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 否 是
司、王继生 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余鸿燕、吉安市优 12 月 31 日全部主合同项下最
特利科技有限公 5,000.00 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 否 是
司、王继生 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后三年止
余鸿燕、吉安市优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特利科技有限公 2,000.00 月 16 日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否 是
司、王继生 展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余鸿燕、吉安市优 2023 年 6 月 2 日至 2024 年 6
特利科技有限公 1,000.00 月 2 日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 否 是
司、王继生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
有限公司、王继生
三年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 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4
有限公司、余鸿燕、 4,000.00 月 20 日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 否 是
王继生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 202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9
有限公司、余鸿燕、 1,000.00 月 21 日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 否 是
王继生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 202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9
有限公司、余鸿燕、 5,000.00 月 20 日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 否 是
王继生 日起三年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 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有限公司、余鸿燕、 1,050.00 10 月 20 日该笔债务履行期限 否 是
王继生 届满之日起三年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 2022 年 10 年 31 日至 2024 年 3
有限公司、余鸿燕、 15,000.00 月 15 日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 否 是
王继生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 2022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有限公司、余鸿燕、 7,200.00 月 26 日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 否 是
王继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吉安市优特利能源 2022 年 6 月 20 日至 2023 年 6
有限公司、余鸿燕、 月 19 日债务履行期(包括展
王继生、吉安市优 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
特利科技有限公司 之日止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 2022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有限公司、余鸿燕、 3,800.00 月 17 日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否 是
王继生 满之日后三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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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优特利科技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 借款
是否 是否
担保金
担保方 担保期间 已经 已偿
额
履行 还完
完毕 毕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王继 5,000.00 否 是
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生
吉安市吉庐陵融资
间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
担保有限公司、王继 1,000.00 否 是
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
生
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王继生、吉安市吉庐
间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
陵融资担保有限公 1,000.00 否 是
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
司
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吉安市优特利能源
有限公司、深圳市优 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期
特利能源股份有限 1,000.00 间发生的主债权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 否 是
公司、王继生、余鸿 期)之日起三年
燕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 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王继 间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
生、吉安市吉庐陵融 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
资担保有限公司 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王继 间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
生、吉安市吉庐陵融 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
资担保有限公司 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 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股份有限公司、王继 1,000.00 起三年。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 否 是
生、余鸿燕 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吉安市优特利能源
有限公司、深圳市优 2023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自
特利能源股份有限 1,000.00 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 否 是
公司、王继生、余鸿 日起三年
燕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 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
股份有限公司、王继 2,000.00 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 否 是
生、余鸿燕 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
垫款日另加三年。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 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王继 1,000.00 间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 否 是
生、吉安市吉庐陵融 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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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借款
是否 是否
担保金
担保方 担保期间 已经 已偿
额
履行 还完
完毕 毕
资担保有限公司 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期
王继生、吉安市吉庐 间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
陵融资担保有限公 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
司 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 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股份有限公司、王继 1,000.00 起三年。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 否 是
生、余鸿燕 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吉安市优特利能源
有限公司、深圳市优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 2027 年 6 月 18 日期
特利能源股份有限 2,000.00 间发生的主债权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 否 是
公司、王继生、余鸿 期)之日起三年
燕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 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王继 间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
生、吉安市吉庐陵融 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
资担保有限公司 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资金拆借。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发生额 2023 年度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34.40 630.68 519.45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 特密高能 - - 21.04 - - -
注:上述对特密高能的预付款项主要系期末未及时开票,形成预付的进项税金,已于期后开
票结转。
②其他应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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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关联方应付款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费维群 2.34 - -
注:上述对公司总经理费维群其他应付款项系费维群替 Gpower 代垫亚马逊平台管理费,已
于期后支付结转。
(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标的
公司与上市公司未发生交易。
(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关联采购 28.42 28.42 54.83 1,378.93
营业成本 72,863.75 92,453.18 164,693.58 213,812.47
占营业成本比例 0.04% 0.03% 0.03% 0.64%
关联销售 - - 18.35 1,342.44
营业收入 81,399.35 108,807.36 184,297.27 250,476.37
占营业收入比例 0.00% 0.00% 0.01% 0.54%
本次交易前,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占上市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的金额仍然较
低,新增关联交易主要系标的公司与特密高能的交易。该交易未在合并报表层面
形成收入,亦不会对上市公司利润产生影响。2025 年以来,标的公司已终止非
必要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
未来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交易决策程序,
加强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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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持有标
的公司 77.94%股份。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参
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重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之“(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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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尽管截至目前上市公司股价未发生异常波动,上
市公司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积极主动地进行内幕信
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外泄和传播。
但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自查范围以外相关人员或
机构涉嫌内幕交易的风险。如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本次重组将存
在因此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
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
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风险。
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
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
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
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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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若本次交易无法获
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交易
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发行实施将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因
素的影响。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预期,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将需要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予以解决,从而可能
会对本次交易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提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5 月财务数据以及备考财务数据,本次
交易将大幅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未摊薄即期回报。但若未来因目标公司所处
行业大幅波动、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目标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仍存在因目标公司盈利下滑而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可能,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充分发挥
协同效应以实现共同发展。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需在业务体系、组织结构、管理
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整合。如上述整合未达预期,可能给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
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业绩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及业绩补偿存在上限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 46,763.10 万元。业绩承诺方承诺,如业绩
承诺期届满时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则触发累计业
绩补偿。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上限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整体作价与在本次
交易中标的公司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的差额×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前
合计持有标的资产的股权比例。若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
存在业绩补偿金额无法覆盖全部交易对方获得交易对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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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技术创新风险
标的公司终端客户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发展较快,产品及技术更新换代速度
较快,这对上游供应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会
对配套的锂电池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标的公司未来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不
能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实力以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则可能面临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丧失技术优势的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制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技术对标的公司
发展至关重要。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拥有 2 名核心技术人员、159
名研发人员,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标的公司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
同时,研发创新在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重要性不断凸显,企业间人才竞争日趋
激烈,如果标的公司在晋升通道、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无法持续吸引人才
加入和留任,可能会造成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和研发团队素质的下降,进而对标
的公司的技术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钴酸锂、电解液、镍钴锰酸锂、石墨、铝
塑膜等,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矿源开采、运输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2.14%、74.58%、
标的公司订单执行周期通常较短,在订单签署后,标的公司与客户通常不会
对订单约定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在订单执行周期内原材料价格大幅增长,
标的公司难以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有效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对标的公司经营
带来不利影响。
(四)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20,929.97 万元、17,810.89 万
元和 20,620.21 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5,489.68 万元、5,0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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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 5,269.34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为 26.23%、28.37%
和 25.55%。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为主,根据订单情况和市场需
求执行采购计划,同时公司保持合理的安全投产量,对部分紧缺原料进行提前备
货。若未来原材料或产品的市场价格有所下跌,公司将面临存货贬值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万元、17,658.18 万元、21,448.05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06%、
在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都较大的情况下,如果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
生重大经营困难,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六)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29%、34.60%、34.33%,客户集中度较高。
随着标的公司业务的发展,合作的客户体量增加,前五大客户的占比有所提高。
如果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给标的公司的生产销售带
来不利影响。
(七)消费电子行业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消费电子行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分别为 74,859.08 万元、65,172.35 万元和 26,932.42 万元,其中笔记本及平
板电脑、医疗设备、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行业的合计收入分别为 70,436.69 万元、
传统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渐趋饱和,可穿戴设备、智能出行、智能家居、智能医疗
等新兴应用领域成为新增长点,但其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若终端消费者换机
周期拉长或新兴应用渗透不及预期,将导致消费电子行业增长趋缓,进而对标的
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消费电子产品行业受宏观经济发展影响较大。宏观经济发展较好、经
济增长较快,则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增加,从而带动标的公司产品销售增加;
反之,则有可能抑制标的公司销售增加。因此,宏观经济波动引起的消费电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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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增长不及预期也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境外终端市场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 10,513.20 万元、8,749.00 万
元和 2,800.3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76%、13.22%和 10.22%,相对
比较平稳。此外,标的公司境内客户生产的消费类产品、智能终端等产品有一定
比例销往国外,终端消费者主要分布在南亚、欧洲、香港、非洲和北美等地区。
若未来全球经济周期波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相关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政
治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境外市场需求疲软,将影响标
的公司境外收入规模,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市场竞争的风险
消费锂离子电池部分细分行业集中度较高,细分领域龙头企业依托其技术和
资金优势,积累了较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锂电芯和
电池设计和制造商之一,标的公司在研发创新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具备较强竞争力,
但在生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方面与行业龙头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拓
宽融资渠道、突破产能瓶颈,可能面临竞争优势被削弱的风险,市场空间被竞争
对手挤占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盈利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5 月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392.14 万元、3,882.10 万元和 3,012.82 万元,盈利指标存在较大波动。标的公
司所处行业受经济周期、下游终端市场需求变化、竞争格局调整和原材料价格波
动等多个外部因素影响,导致收入和利润出现波动。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呈
现良好的上涨态势,如未来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经
营状况出现不达预期经营目标甚至亏损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
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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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
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
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
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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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
方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标的资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对拟
购买资产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人占用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
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简要介绍”。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 6,7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南昌英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昌英力”)进行增资,增资前公司持有南昌英力 65%的股权,增资完
成后公司持有南昌英力 80%的股权。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以 900 万美元对全资子公司“美
国英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英力”)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
司持有美国英力 100%股权不变。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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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
情况。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不存在一揽子安排,不属于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
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
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
需要,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
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
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
述情况的说明
(一)交易完成后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力股份将继续遵循《公司章程》中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积极对英力股份股东给予回报,具体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实施的决机制与程序
①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及其他利润分配形式)具体方案时,董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
的理由等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
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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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董事会决议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
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
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
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③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
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
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
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⑤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抵偿其占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机制与程序
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
②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论证调整理
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应经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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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
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④公司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
决策。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长远利益,保持连续、
稳定性。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
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近三
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前款所称的“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①公司会计年度盈利,且审计机构对当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②保证公司维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
③未发生弥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于 7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
特殊事项,其中,“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在对外投资、资
产的购买、对外担保方面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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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
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本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的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
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具体规划(2023-2025 年)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
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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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前款所称的“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①公司会计年度盈利,且审计机构对当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②保证公司维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
③未发生弥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于 7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
特殊事项,其中,“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在对外投资、资
产的购买、对外担保方面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
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本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的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
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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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七、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资产事项,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2025 年 4 月 9 日为本次停牌
前第 1 个交易日,2025 年 3 月 11 日为本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本次交易停
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英力股份、创业
板综合指数(399006.SZ)、万得证监会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指数(883136.WI)
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次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 首次公告日前第1个交易日
股价/指数 涨跌幅
(2025年3月11日)收盘价 (2025年4月9日)收盘价
英力股份
(300956.SZ)收盘 24.41 21.93 -10.16%
价(元/股)
创业板指数
(399006.SZ)
万得证监会计算机
通信和电子设备指 4,113.00 3,361.93 -18.26%
数(883136.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5.52%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8.10%
由上表可见,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英力股份股价在本次重大
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格式准则第 26 号》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上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或就本次重
组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 6 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
本次核查范围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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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及有关
知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五)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六)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七)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上市公司将在本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提交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将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
情况。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六、本次交易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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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所涉
及事项的相关材料后,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本
次交易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
公司的实际情况,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有
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配套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
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规定,该交易方案调整不构
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及 2024 年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应指标均未超
过 50%,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
东为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戴明、戴军、李禹华。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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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
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预计持有公司股份不
会超过 5%。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诺、补偿及奖励协议》。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定的要求。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
法、有效,公司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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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行为,亦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
算的资产交易。
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
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
保密义务。
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
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评估
定价公允。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020664 号)评估结果为参考依
据,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发行价格为 14.023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
的交易均价的 80%。发行股份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份发行
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嘉源律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容
诚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聘请中水致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聘请北京
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提供软件及数据
核对、申报文件制作、底稿电子化等制作服务。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次交易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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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长江保荐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长江保荐出具的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其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结论性意见为:
经核查《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形;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能力;
司继续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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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
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本
次交易后无法及时获得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控制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
绩承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
确定,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就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对应承诺净利润的
相关补偿安排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补偿安排措施可行、合理;
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
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嘉源律师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嘉源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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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重组上市。
外,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或其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集聚电子正在就
续期事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述经营期限续期完成后,集聚电子具备实施本次
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其他相关方依法有效存续,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
资格。
效;上述协议生效后,对相关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项,不存在其他质押、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
规定的实质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出具了明确的承诺,该等承诺的履行将有
利于公司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
制人已就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出具了明确的承诺,将有
利于避免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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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度,并已按照该等制度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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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各中介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法定代表人:高稼祥
电话:021-61118978
传真:021-61118973
项目主办人:李凯栋、李吉林、周勇、毛欣、范杰
二、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室
负责人:颜羽
电话:010-66412855
传真:010-66493371
经办律师:黄国宝、郭光文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负责人:刘维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1
签字会计师:周文亮、王占先、陆鑫、倪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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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 3 号交大知行大厦 6 层 618 室
负责人:肖力
电话:010-62193152
传真:010-62193152
签字评估师:方强、周琴、潘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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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戴明戴军 陈立荣
夏天孔成君鲍灿
刘庆龄黄林毕传兴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戴军夏天 孔成君
鲍灿许收割鲍殿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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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高稼祥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凯栋 李吉林 周 勇
毛 欣 范 杰
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婷婷 李哲琪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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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相
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前述文件不致因上述相关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颜 羽
经办律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五、审计及审阅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和审阅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前述文件不
致因上述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 维
签字会计师:
周文亮 王占先 陆 鑫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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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审阅,确
认前述文件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肖力
经办资产评估师:
方强周琴潘宁宁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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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之签章页)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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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报告及审计报告;
的《审阅报告》;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住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口
联系电话:0564-8191989
传真:0564-819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