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83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后续将
用于出售,出售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本次注销数量为 2,317,465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176,665,939 股变更为
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
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