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9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 618 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兴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30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53,877,9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134%(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下同)。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18,030,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479%。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 投票参加 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 东 289 人,代表 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额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9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五)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一)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53,730,864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
反对 138,37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5%;
弃权 8,68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3,776,66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 138,370 股 ,反 对 股 数占出席 会议的 中小 股 东 中有 表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弃权 8,68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 253,206,304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5%;
反对 655,37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1%;
弃权 16,24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47,217,68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66%;
反对 6,645,893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78%;
弃权 14,34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同意 247,217,35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65%;
反对 6,641,523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60%;
弃权 19,04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同意 247,215,35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57%;
反对 6,641,623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61%;
弃权 20,94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同意 247,214,22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52%;
反对 6,641,623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61%;
弃权 22,07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同意 247,215,72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58%;
反对 6,640,523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56%;
弃权 21,67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四)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246,545,271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6,591,072 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
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高兴江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40,931,94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0,977,741 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
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邹伟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40,930,934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0,976,735 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
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姚国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40,930,842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0,976,643 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
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郑卓群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40,936,735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0,982,536 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
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郑周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250,127,211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0,173,012 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
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朱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250,125,045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0,170,846 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
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叶芙蕾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250,128,205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0,174,006 股。同意的投票股数已
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徐宇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徐青律师、纪宇轩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
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
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