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0 18: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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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及顺利进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信至诚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须知,请各位与会人员认真遵守。
  一、出席大会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股东义务,维护会议纪律,保
证大会的正常召开和顺利进行。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相关人员的参会资格,请配合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
者的身份予以核对。
  三、为及时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
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在大会召开前 30 分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
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件资料原件,方便验证入场。
  四、未按要求办理参会登记、现场签到股东、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
票表决。
  五、为保证大会的秩序,除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
人员入场参会。
  六、参加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在参会登记时登记说明,大会主持人
将按照登记记录名单及顺序安排发言。发言应围绕议题、简明扼要,原则上每次
发言不超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能打断其他股东的发言或会议报告人的
报告。进行表决时,股东、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八、大会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问题内容
与会议议案无关或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商业秘密或损害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
主持人和相关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回答。
  九、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错填未填、字迹难以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表决计为“弃权”。
  十、大会对议案表决前,将推举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代表进行监
票和计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股东代理人不得参与计票、
监票;大会议案表决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代表共同计票、监票;
现场表决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一、为保证大会秩序,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
并将手机调节至静音或振动状态,大会谢绝录音、录像和拍照。对干扰大会正常
召开或侵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将报告有关部门严
肃查处。
  十二、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股东、股东代理人参加大会的费用自行承担,公司不负责安排住宿,
不发放礼品,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6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止。采
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并登记是否发言、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六)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大会结束。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杨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超先生因个人原因
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杨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张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以下议案并表决: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新增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张雪峰先生简历
  张雪峰先生:男,198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2014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雪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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