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信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0 0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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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光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光信息”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光信息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事
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光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953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1,721.07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8,278.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97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信证券、募集资金账户开
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914,786.88      914,786.88
     (二)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8,278.9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143,492.05 万
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43,033.27 万元
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
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
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 143,492.05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为 28,698.41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
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8,698.41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0%。上述议案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8,698.41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 20%,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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