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和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
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
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
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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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鉴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规模等需在发行后方可最
终确定,测算时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虑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
情况最终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
数量为准;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000.49 万元,假设 2025 年度实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2025 年半年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的年化金额(2025 年半年度数据的 2 倍),
对 202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 2025 年度持平;(2)比 2025 年
度增长 10%;(3)比 2025 年度下降 10%。
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
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响,不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股份变动事宜,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解除限售及稀释等影响,不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利分配等其他导致股本变
动的情形。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
下:
项目
总股本(万股) 80,685.18 80,685.18 104,8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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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350,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股) 242,055,525
情景 1:2026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
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2 0.98 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9 0.95 0.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8% 7.28% 6.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情景 2:2026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
加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2 1.08 0.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9 1.04 0.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8% 7.98% 6.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情景 3:2026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减
少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2 0.88 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9 0.85 0.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8% 6.58% 5.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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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对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上述假设仅为
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情况的观点或对经营
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
资金使用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过程和周期,如果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未能实现相
应幅度的增长,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中使用的假设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
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意味着公司对未来利润
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合计 428,270.67 350,000.00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供应高端产品的能力,有利于优
化研发环境,增强研发实力。本次融资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公司完
成“十五五”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武汉光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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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光电子器件及子系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公司,
是全球领先的光电子器件、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电信传输网、接入网和企业
数据网等领域构筑了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
有光电子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按应用领域可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类产品、
数据通信类产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投向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分别投向算力中心光连接及
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与高速光互联及新兴光电子技术研发项目,前述项目
达产后拟扩产包含高速光模块、超宽带放大器、相干产品、高密度新型连接器及光
开关,有助于解决公司现有产能瓶颈,提升高端产品供货能力,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提高自身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公司充分应用现代企业培训理念,已建立了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公司研发团
队实力雄厚,拥有包括 IEC 专家在内的众多技术领军人才,目前公司研发人员数量
超过 1200 人,核心成员平均拥有 10 年以上光电子领域研发经验,人员素质优秀,
人才储备充足。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了贯穿员工全周期的系统化培养体系如“领航
计划”,针对顶尖高校优秀毕业生,通过定制化的轮岗实践、导师一对一辅导(公
司技术专家担任)、参与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加速其成长为技术骨干。公司目前高
素质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管理、销售服务等
各个环节规范化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
公司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已构建完善研发体系与技术平台。其一,拥有涵盖半
导体材料生长、半导体工艺与平面光波导技术、光学设计与高密封装技术、热分析
与机械设计技术、高频仿真与设计技术、软件控制与子系统开发技术六大核心技术
工艺平台,各平台协同形成“基础材料-产品设计-高可靠性封装”完整技术链,为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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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提供全方位支撑;其二,具备从芯片到子系统的全产业链垂直集成能力,可实现
由芯片、部件、基础器件到模块、子系统的多层次研究开发,可快速响应项目需求
并灵活适配多样化产品开发;其三,公司研发实力雄厚,承担 230 余项国家级项目,
累计申请国内外专利 3,000 余项,参与制定标准 290 余项,为项目研发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拥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在客户资源与市场覆盖方
面,公司已构建“全系列产品+多维度技术”服务体系,同时拥有全球化、高质量的
客户网络,客户资源丰富且合作关系稳固。公司产品已全面覆盖全球知名通信服务
商与互联网厂商,在 AI 智算中心等新兴领域已占据有利地位,客户合作场景持续拓
展,进一步凸显公司在客户资源方面的广度与深度,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
了重要保障。
四、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考虑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保护投资者利
益,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
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
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
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
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
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
资金使用风险。
(二)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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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研发
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
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投项目的良好契机,进一步巩固与优质客户的合作伙伴
关系,大力开拓国内外业务,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
度,提升盈利能力。
(三)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
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运用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生产能力、扩大公司收入,从而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
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力争缩短项目
建设期,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
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
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 10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
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
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董事会同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
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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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五、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
信科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式损害公司利益。
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
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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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