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5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本比例为 0.0651%。
比例为 0.0605%。
为 0.0152%。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合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告的《关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持股
(公告编号:2025-019),共青城智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成都智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共青城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王勇先生变更为江虎先生。本次执行
事务合伙人变更后,共青城智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共青城智为被认定为与江虎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江虎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290 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0163%;
公司董事、总经理龙波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334 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0151%;
公司副总经理万崇刚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376 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0038%;
上述减持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
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江虎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09,162股
持股比例 0.065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取得:109,162股
股东名称 龙波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01,339股
持股比例 0.060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取得:101,339股
股东名称 万崇刚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5,504股
持股比例 0.015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取得:25,504股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 167,627,405 股的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江虎 109,162 0.0651%
江虎担任共青城智为执
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
第一组 7,819,951 4.6651% 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929,113 4.7302% —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 167,627,405 股的比例。
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例 (元/股) 划披露日期
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 2024/9/30 15 日
企业(有限合伙) 2025/3/6~ 2025 年 2 月 8
注:上述减持比例中 0.9930%为占当时最新总股本数 112,681,344 股的比例,1%为占当时
最新总股本数 112,561,524 股的比例。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江虎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729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6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2729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9 日~2026 年 1 月 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龙波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5334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5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5334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9 日~2026 年 1 月 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万崇刚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376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3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376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9 日~2026 年 1 月 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减持主体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
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