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信德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邓俊 联系电话:1381196295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宁 联系电话:010-6083861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不适用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4月1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资本市场运行情况、资本市场监管规则变化及
政策解读、退市规则、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例
及内幕交易等事项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 不适用
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 不适用
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不适用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
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
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
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
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
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 不适用
建立和执行
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
“三会”运作 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 不适用
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控制人变动 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
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
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 不适用
使用 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
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
取得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
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
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取得
了资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
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要事项(包括对外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取得了相关业务协
投资、风险投资、 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
助、套期保值等) 存在重大问题。
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环境、业务发展、 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财务状况、管理状 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况、核心技术等方 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 润为负的风险,提请投
面的重大变化情 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况)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
问题。
益的净利润为-377.81万元,较去年同期有所收窄。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指引——发行类第5号》5-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
核查意见不准确;未按照《发行类第5号》5-15的核查要求
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额资金流水、
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
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
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
核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
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
的自律监管措施。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
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
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邓俊
年 月 日
李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