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0 0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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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4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 112,750,413 股公司股票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500,783,182 股变更为 2,388,032,769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
由 2,500,783,182 元变更为 2,388,032,769 元,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
的最低限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和 2025 年 9 月 10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
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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