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5-166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被告。
? 涉 案 的 金 额 : 涉 案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201,498,197.13 元 。 本 金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
庭审理,未产生有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
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于近
日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25)京 0115 民初 33729 号《应诉通知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向公司控股
子公司北京东方时尚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作为第三
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金额
为 201,498,197.1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子
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56)。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告:北京东方时尚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情况概述
原告与第三人于 2022 年 3 月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于 2024 年 9 月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原告向第
三人放款 288,791,123.48 元。第三人自 2024 年 9 月 21 日起逾期偿还贷款本息,
已构成违约,原告已向第三人发出提前到期通知函,主张案涉贷款提前到期,要
求第三人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现原告认为第三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原告有权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第三人应
付未付的贷款本息,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三)诉讼案件主要事实和理由
《融资额度协议》,其中约定:原告向第三人提供 4 亿元的融资额度(人民币,
以下同),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止,额度循环
方式为可循环使用,适用融资品种包括:最长期限 5 年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三亿
元。
为 91472022280011 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称“《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其中约定:《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作为《融资额度协议》的附属融资文件签署;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贷款具体用途、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
了编号为 91472022280011-01 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
(以
下称“《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重新约定还款计划。
已向东方时尚发出提前到期通知函,主张案涉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东方时尚偿还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通过设备采购、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第三人
公司资金,占用余额约为 3.87 亿元。
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向第三人出具了《无条件、不可撤销之承诺函》,承诺
向第三人提供 387,344,487.68 元资金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并将该笔款项实际支
付至其指定银行账户。
贷款本息,也未向被告主张该笔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
十五条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
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
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原告有权请求被告
向原告支付第三人应付未付的贷款本息,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四)诉讼请求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全部利息、罚息、复利;
际发生为准)由被告承担。
以上金额合计 201,498,197.13 元。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也未产生有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
裁外,累计新增诉讼数量为 5 件,涉及本金金额为 203,458,493.52 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96%。近十二个月新增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涉
及事项主要为合同纠纷,除本次诉讼案件外,其他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表如下:
序 涉案金额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案件进展
号 (元)
(2025)京 建设工程
北京鲁兴筑龙建设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
工程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960,296.39
注: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
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
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四、已披露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序 涉案金额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案件进展
号 (元)
(2025)
京 0115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 借款合
民初 股份有限公司 同纠纷
(2025)
京 0115 北京利骏园林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 承揽合
民初 绿化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同纠纷
(2025)
北京市华夏典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
京 0115 借款合 强制执行中,已收到执
执 11357 同纠纷 行证书
公司 松
号
合计 43,540,230.00
注: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
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
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五、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
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
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
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
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有助于消除公司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
态。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
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四)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5028 号)。因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
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