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 70%及以上回
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截至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司股份回购规则》
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购股份 468,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88%,最高成交价为 27.40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26.7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762,586.6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1)。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
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编号:2025-042)和 2025 年 6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
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方式回购股份 7,358,82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8868%,最高成交价为 44.9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7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49,998,288.97 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
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
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
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日,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
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7,358,82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8868%,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中关于回购股份用途的规定,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
计划,其中 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假设公司将其中的
销 和 用 于 股 权 激 励 计 划及 / 或 员工 持 股 计划 实 施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本 将 由
实施前 实施完成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77,203 0.03% 77,203 0.03%
股权激励计划及/
或员工持股计划锁 0 0.00% 2,200,000 0.88%
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本 254,910,121 100.00% 249,751,29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28.00 元/股调整为 27.8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从 27.84 元/股调整
为 45.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七、已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
分将予以注销。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