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进展暨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升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
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计划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 2025 年 4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252,7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826%,已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元的 73.79%,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增持计划延期情况
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信息敏感期以及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同时,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
行承诺,增强投资者信心,李辉先生拟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 12 个月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除上述调整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
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李辉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21,996,699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李辉 21,996,699 15.90 %
李辉先生为南京盛源企
南京盛源企业管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理合伙企业(有 6,581,020 4.76 %
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一组 限合伙)
李辉先生已与南京海格
南京海格半导体
科技有限公司
署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34,984,630 25.29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主体名称 李辉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11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A 股:1000 万元~2000 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不适用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9 月 9 日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252,707 股
及数量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 7,379,002.72 元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7,379,002.72 元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252,707 股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公司将在实施期限延长 12 个月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本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 次增持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安排执行后续增
持。
三、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及有关安排
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信息敏感期以及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同时,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
行承诺,增强投资者信心,李辉先生拟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 12 个月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除上述调整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
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
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
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