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丛麟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丛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丛麟科技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生物”)系上海丛麟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丛麟科技”
“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融合
生物 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为满足建设资金的需要,拟向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申请
不超过 7,000 万元的贷款,公司拟为融合生物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
公司以所持有的融合生物 3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6,800 万元)为最高不超过
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其他股东提供担保和反担保情况:融合生物拟以名下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融合生物股东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拟以其所持融合生物
押担保;自然人股东匡志伟(持有融合生物 18%的股权)拟为最高不超过 3,500
万元的债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自然人股东张家铭(通过股东厦门诺鸿盛贸
易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融合生物 9%的股权)拟为最高不超过 1,260 万元的债
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爽女士担任融合生物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5.1 的相关规定,融合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
成关联交易。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融合生物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次关
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事宜,担保的金额、期限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
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匡志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23MA5N2PUT4K
成立时间 2018 年 3 月 15 日
注册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三环大道 1 号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
(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
经营范围
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
化学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
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爽女士担任融合生物董事,根据《上海证券
关联关系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5.1 的相关规定,融合生物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丛麟科技持股 34%
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持股 30%
关联人股权结构
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8%
匡志伟持股 18%
项目 /2024 年度 年 1-6 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972.03 21,013.4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3,377.27 2,314.75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13,594.76 18,698.66
营业收入 - 2.15
净利润 -247.96 94.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文件为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
协议并予以实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融合生物提供质押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有利
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目前生产经营稳定,资产
信用良好,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质押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相关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独
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按持有参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前述银行授
信提供最高不超过 2,380 万元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
认为:融合生物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本次担保符合融合生物建设的资金需求,
能够支持融合生物业务发展,有利于拓展与其他公司合作,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
融合生物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项目 担保总额(万元) 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万元)
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 -
提供的担保
注:上表所列示担保总额系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担保总额,不包含本次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丛麟科技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丛麟科技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永泽
潘杰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