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
单(包含姓名和职务)。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
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反馈意见。
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身份信息、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
的职务情况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根据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
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