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主体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天津深瞳智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相关主体天津灵瞳众智科技中
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莱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智源科技中心
(有限合伙)及天津灵瞳数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
司股份的承诺函》,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承诺函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
深瞳智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相关主体天津灵瞳众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天津灵瞳莱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智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
津灵瞳数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均承诺自 2025 年 9 月 17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不
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二、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进行上述不减持承诺的股东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
下:
持有股份数 持有股份占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总股本比例
合计 70,296,841 27.14%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勇为天津深瞳智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并
担任天津灵瞳众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莱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
灵瞳智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数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