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励对象为 60 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 1,714,800 份。本次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
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行
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次取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 3 名激励对象离职、5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